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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P 443


作者:班固
頁數:443 / 457
類別:歷史

 

漢書

作者:班固
第443,共457。
今則不然,各為權勢,恐-良民,妄封人頸,得錢者去。毒B063並作,農民離散。司監若此,可謂稱不?自今以來,敢犯此者,輒捕系,以名聞。”然猶放縱自若。

而藺苞、戴級到塞下,招誘單于弟咸、咸子登入塞,脅拜咸為孝單于,賜黃金千斤,錦繡甚多,遣去;將登至長安,拜為順單于,留邸。



  
太師王舜自莽篡位後病悸,浸劇,死。莽曰:“昔齊太公以淑德累世,為周氏太師,蓋予之所監也。
其以舜子延襲父爵,為安新公,延弟褒新侯匡為太師將軍,永為新室輔。”

為太子置師友各四人,秩以大夫。以故大司徒馬宮為師疑,故少府宗伯鳳為傅丞,博士袁聖為阿輔,京兆尹王嘉為保拂,是為四師;故尚書令唐林為胥附,博士李充為奔走,諫大夫趙襄為先後,中郎將廉丹為禦侮,是為四友。又置師友祭酒及侍中、諫議、《六經》祭酒各一人,凡九祭酒,秩上卿。琅邪左咸為講《春秋》、潁川滿昌為講《詩》、長安國由為講《易》、平陽唐昌為講《書》、沛郡陳咸為講《禮》、崔發為講《樂》祭酒。遣謁者持安車印綬,即拜楚國龔勝為太子師友祭酒,勝不應徵,不食而死。

寧始將軍姚恂免,侍中、崇祿侯孔永為寧始將軍。

是歲,池陽縣有小人景,長尺餘,或乘車馬,或步行,躁持萬物,小大各相稱,三日止。

瀕河郡蝗生。


  

河決魏郡,泛清河以東數郡。先是,莽恐河決為元城塚墓害。及決東去,元城不憂水,故遂不堤塞。

四年二月,赦天下。

夏,赤氣出東南,竟天。

厭難將軍陳欽言捕虜生口,虜犯邊者皆孝單于咸子角所為。莽怒,斬其子登于長安,以視諸蠻夷。

大司馬甄邯死,寧始將軍孔永為大司馬,侍中大贅侯輔為寧始將軍。

莽每當出,輒先搜索城中,名曰「橫搜」。是月,橫搜五日。

莽至明堂,授諸侯茅土。下書曰:“予以不德,襲于聖祖,為萬國主。思安黎元,在於建侯,分州正惑,以美風俗。追監前代,爰綱爰紀。惟在《堯典》,十有二州,衛有五服。《詩》國十五,布遍九州。《殷頌》有『奄有九有』之言。《禹貢》之九州無並、優,《周禮-司馬》則無徐、梁。帝王相改,各有雲為。或昭其事,或大其本,厥義著明,其務一矣。昔周二後受命,故有東都、西都之居。予之受命,蓋亦如之。其以洛陽為新室東都,常安為新室西都。邦畿連體,各有采任。州從《禹貢》為九,爵從周氏有五。諸侯之員千有八百,附城之數亦如之,以俟有功。諸公一同,有眾萬戶,土方百里。侯伯一國,眾戶五千,土方七十里。子男一則,眾戶二千有五百,土方五十里。附城大者食邑九成,眾戶九百,土方三十里。自九以下,降殺以兩,至于一城。五差備具,合當一則。今已受茅土者,公十四人、侯九十三人、伯二十一人、子百七十一人、男四百九十七人,凡七百九十六人。附城千五百一十一人。九族之女為任者,八十三人。及漢氏女孫中山承禮君、遵德君、修義君更以為任。萎有一公,九卿,十二大夫,二十四元士。定諸國邑采之處,使侍中講禮大夫孔秉等與州部眾郡曉知地理圖籍者,共校治于壽成朱鳥堂。予數與群公祭酒上卿親聽視,咸已通矣。夫褒德賞功,所以顯仁賢也;九族和睦,所以褒親親也。
予永惟匪解,思稽前人,將章黜陟,以明好惡,安元元焉。”以圖簿未定,未授國邑,且令受奉都內,月錢數千。諸侯皆睏乏,至有庸作者。

中郎區博諫莽曰:“井田雖聖王法,其廢久矣。周道既衰,而民不從。秦知順民之心,可以獲大利也,故滅廬井而置阡陌,遂王諸夏,訖今海內未厭其敝。今欲違民心,追復千載絶跡,雖堯、舜夏起,而無百年之漸,弗能行也。
天下初定,萬民新附,誠未可施行。”莽知民怨,乃下書曰:「諸名食王田,皆得賣之,勿拘以法。犯私買賣庶人者,且一切勿治。」

初,五威將帥出,改句町王以為侯,王邯怨怒不附。莽諷-柯大尹周歆詐殺邯。邯弟承起兵攻殺歆。先是,莽發高句驪兵,當伐胡,不欲行,郡強迫之,皆亡出塞,因犯法為冠。遼西大尹田譚追擊之,為所殺。州郡歸咎于高句驪侯騶。嚴尤奏言:「貉人犯法,不從騶起,正有它心,宜令州郡且尉安之。今猥被以大罪,恐其遂畔,夫餘之屬必有和者。匈奴未克,夫餘、穢貉復起,此大憂也。」
莽不尉安,穢貉遂反,詔尤擊之。尤誘高句驪侯騶至而斬焉,傳首長安。莽大說,下書曰:“乃者,命遣猛將,共行天罰,誅滅虜知,分為十二部,或斷其右臂,或斬其左腋,或潰其胸腹,或r其兩脅。今年刑在東方,誅貉之部先縱焉。捕斬虜騶,平定東域,虜知殄滅,在於漏刻。此乃天地群神、社稷、宗廟佑助之福,公卿、大夫、士民同心將率-虎之力也。
予甚嘉之。其更名高句驪為下句驪,佈告天下,令咸知焉。”於是貉人愈犯邊,東北與西南夷皆亂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