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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P 208


作者:司馬遷
頁數:208 / 824
類別:歷史

 

史記全集譯注

作者:司馬遷
第208,共824。
二十七年,秦大夫有私與楚太子鬥,楚太子殺之而亡歸。二十八年,秦乃與齊、韓、魏共攻楚,殺楚將唐昧,取我重丘而去。二十九年,秦復攻楚,大破楚,楚軍死者二萬,殺我將軍景缺。懷王恐,乃使太子為質於齊以求平。三十年,秦復伐楚,取八城。秦昭王遺楚王書曰:「始寡人與王約為弟兄,盟於黃棘,太子為質,至歡也。太子陵殺寡人之重臣,不謝而亡去,寡人誠不勝怒,使兵侵君王之邊。今聞君王乃令太子質於齊以求平。寡人與楚接境壤界,故為婚姻,所從相親久矣。而今秦楚不歡,則無以令諸侯。寡人願與君王會武關,而相約,結盟而去,寡人之願也。敢以聞下執事(3)。」楚懷王見秦王書,患之。欲往,恐見欺;無往,恐秦怒。昭睢曰:「王毋行,而發兵自守耳。秦虎狼,不可信,有並諸侯之心。」懷王子子蘭勸王行,曰:「奈何絕秦之歡心!」於是往會秦昭王。昭王詐令一將軍伏兵武關,號為秦王。楚王至,則閉武關,遂與西至咸陽,胡章台,如蕃臣(4),不與亢禮(5)。楚懷王大怒,悔不用昭子言。秦因留楚王,要以割巫、黔中之郡(6)。楚王欲盟,秦欲先得地。楚王怒曰:「秦詐我而又強要我以地!」不復許秦。秦因留之。
(1)倍:通「背」。 (2)客卿:指在本國作官的他國人。 (3)執事:古時指侍從左右供使令的人。(4)蕃臣:蕃通「番」。蕃臣指附屬國的大臣。 (5)亢禮:同「抗禮」。謂以彼此平等之禮相待。(6)要:要挾。
楚大臣患之,乃相與謀曰:「吾王在秦不得還,要以割地,而太子為質於齊,齊、秦合謀,則楚無國矣。」乃欲立懷王子在國者。昭睢曰:「王與太子俱困於諸侯,而今又倍王命而立其庶子,不宜。」乃詐赴於齊(1),齊緡王謂其相曰:「不若留太子以求楚之淮北。」相曰:「不可,郢中立王,是吾抱空質而行不義於天下也。」或曰:「不然,郢中立王,因與其新王市曰(2)『予我下東國,吾為王殺太子,不然,將與三國共立之』,然則東國必可得矣。」齊王卒用其相計而歸楚太子。太子橫至,立為王,則為頃襄王。乃告於秦曰:「賴社稷神靈,國有王矣。」
(1)詐赴於齊:指詐言懷王薨。 (2)市:作交易。


  
頃襄王橫元年,秦要懷王不可得地,楚立王以應秦,秦昭王怒,發兵出武關攻楚,大敗楚軍,斬首五萬,取析十五城而去。二年,楚懷王亡逃歸,秦覺之,遮楚道,懷王恐,乃從間道走趙以求歸(1)。趙王父在代,其子惠王初立,行王事,恐,不敢入楚王。楚王欲走魏,秦追至,遂與秦使復之秦。懷王遂發病。頃襄王三年,懷王卒於秦,秦歸其喪於楚。楚人皆憐之,如悲親戚。諸侯由是不直秦(2)。秦楚絕。
(1)間道:小道。 (2)直:正直。


  
六年,秦使白起伐韓於伊闕,大勝,斬首二十四萬。秦乃遺楚王書曰:「楚倍秦,秦且率諸侯伐楚,爭一旦之命。願王之飭士卒(1),得一樂戰。」楚頃襄患之,乃謀復與秦平。七年,楚迎婦於秦,秦楚復平。
(1)飭(chi,斥):整頓。
十一年,齊秦各自稱為帝;月餘,復歸帝為王。
十四年,楚頃襄王與秦昭王好會於宛,結和親。十五年,楚王與秦、三晉、燕共伐齊,取淮北。十六年,與秦昭王好會於鄢。其秋,復與秦王會穰。
十八年,楚人有好以弱弓微繳加歸雁之上者(1),頃襄王聞,召而問之。對曰:「小臣之好射鶀雁(2),羅(3),小矢之發也,何足為大王道也。且稱楚之大,因大王之賢,所弋非直此也(4)。昔者三王以弋道德(5),王霸以弋戰國。故秦、魏、燕、趙者,鶀雁也;齊、魯、韓、魏者,青首也(6);騶、費、郯、邳者,羅也。外其餘則不足射者。見鳥六雙(7),以王何取?王何不以聖人為弓,以勇士為繳,時張而射之?此六雙者,可得而囊載也。其樂非特朝昔之樂也(8),其獲非特鳧雁之實也(9)。王朝張弓而射魏之大梁之南,加其右臂而徑屬之於韓,則中國之路絕而上蔡之郡壞矣。還射圉之東十,解魏左肘而外擊定陶,則魏之東外棄而大宋、方與二郡者舉矣。且魏斷二臂,顛越矣(11);膺擊郯國(12),大梁可得而有也。王綪繳蘭台(13),飲馬西河,定魏大梁,此一發之樂也。若王之於弋誠好而不厭(14),則出寶弓,■新繳(15),射噣鳥於東海,還蓋長城以為防(16),朝射東莒,夕發浿丘,夜加即墨,顧據午道(17),則長城之東收而太山之北舉矣。西結境於趙而北達於燕,三國布(18),則從不待約而可成也。北遊目於燕之遼東而南登望於越之會稽,此再發之樂也。若夫泗上十二諸侯,左縈而右拂之(19),可一旦而盡也。今秦破韓以為長憂,得列城而不敢守也;伐魏而無功,擊趙而顧病(20),則秦魏之勇力屈矣(21),楚之故地漢中、析、酈可得而復有也。王出寶弓,■新繳,涉塞,而待秦之倦也,山東、河內可得而一也。勞民休眾,南面稱王矣。故曰秦為大鳥,負海內而處,東面而立,左臂據趙之西南,右臂傅楚鄢郢(22),膺擊韓魏,垂頭中國(23),處既形便,勢有地利,奮翼鼓,方三千里,則秦未可得獨招而夜射也。」欲以激怒襄王,故對以此言。襄王因召與語,遂言曰:「夫先王為秦所欺而客死於外,怨莫大焉。今以匹夫有怨,尚有報萬乘(24),白公、子胥是也。今楚之地方五千里,帶甲百萬,猶足以踴躍中野也,而坐受困,臣竊為大王弗取也。」於是頃襄王遺使於諸侯,復為從,欲以伐秦。秦聞之,發兵來伐楚。
(1)繳(zhuo,酌):繫在箭上的生絲繩,射鳥用。 (2)鶀雁:小雁。 (3)羅:小鳥,野鳥。 (4)弋:取。直:特,但。 (5)三王:一說指夏禹、商湯、周文王、武王。 (6)青首:頭有青毛的小野鴨。 (7)鳥六雙:《索隱》曰:以此喻下文秦趙等十二國,故雲六雙。 (8)昔:通「夕」。 (9)鳧:泛指野鴨。 十還:饒。 (11)顛:顛覆,引申為滅亡。 (12)膺:胸脯,此指正面。 (13)綪:屈曲,此指收攏。 (14)戈:用繩繫在箭上射。 (15)■:射鳥用的石製箭頭。 (16)蓋:覆蓋。 (17)顧:反轉。 (18):同「翅」。 (19)縈:纏繞。拂:擊。 (20)病:擔憂、患苦。 (21)屈(jue,決):竭、窮盡。 (22)傅:通「附」。附著。 (23)垂頭:《索隱》曰「垂頭猶申頸也。言欲吞山東。」 (24)萬乘:萬輛兵車,指大國。
楚欲與齊、韓連和伐秦,因欲圖周(1)。周王赧使武公謂楚相昭子曰:「三國以兵割周郊地以便輸,而南器以尊楚(2),臣以為不然。夫弒共主(3),臣世君(4),大國不親;以從脅寡,小國不附。大國不親,小國不附,不可以致名實。名實不得,不足以傷民(5)。夫有圖周之聲,非所以為號也。」昭子曰:「乃圖周則無之。雖然,周何故不可圖也?」對曰:「軍不五不攻,城不十不圍。夫一周為二十晉,公之所知也。韓嘗以二十萬之眾辱於晉之城下,稅士死,中士傷,而晉不拔。公之無百韓以圖周,此天下之所知也。夫怨結於兩周以塞騶魯之心,交絕於齊,聲失天下,其為事危矣。夫危兩周以厚三川,方城之外必為韓弱矣。所以知其然也?西周之地,絕長補短,不過百里。名為天下共主,裂其地不足以肥國,得其眾不足以勁兵(6)。雖無攻之,名為弒君。然而好事之君,喜攻之臣,發號用兵,未嘗不以周為終始。是何也?見祭器在焉,欲器之至而忘弒君之亂。今韓以器之在楚,臣恐天下以器仇楚也。臣請譬之。夫虎肉臊,其兵利身,人猶攻之也。若使澤中之麋蒙虎之皮,人之攻之必萬於虎矣。裂楚之地,足以肥國;詘楚之名(7),足以尊主。今子將以欲誅殘天下之共主,居三代之傳器(8),吞三翮六翼(9),以高世主,非貪而河?《周書》曰『欲起無先』,故器南則兵至矣。」於是楚計輟不行十。
(1)圖:圖謀。 (2)南器:指向南遷移寶器。器,鼎之類。 (3)共主:諸侯共同尊奉的君主。這是周自謂也。 (4)世君:世代相傳的君主。 (5)傷民:傷害百姓,具體言之為起兵也。 (6)勁:強。 (7)詘:譴責。 (8)居:佔有。傳器:《索隱》曰:「謂九鼎也。」 (9)三翮(he,核)六翼:《索隱》曰:「三翮六翼亦謂九鼎也。」 十輟: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