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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P 207


作者:司馬遷
頁數:207 / 824
類別:歷史

 

史記全集譯注

作者:司馬遷
第207,共824。
七年,齊孟嘗君父田嬰欺楚,楚威王伐齊,敗之於徐州,而令齊必逐田嬰。田嬰恐,張丑偽謂楚王曰:「王所以戰勝於徐州者,田盼子不用也。盼子者,有功於國,而百姓為之用。嬰子弗善而用申紀。申紀者,大臣不附,百姓不為用,故王勝之也。今王逐嬰子,嬰王逐,盼子必用矣。復搏其士卒以與王遇(1),必不便於王矣。」楚王因弗逐也。
十一年,威王卒,子懷王熊槐立。魏聞楚喪,伐楚,取我陘山。(2)
(1)搏:通「撫」。安撫、慰勉。 (2)取:據梁玉繩《史記志疑》云:「取」當作「敗」。
懷王元年,張儀始相秦惠王。四年,秦惠王初稱王。


  
六年,楚使柱國昭陽將兵而攻魏,破之於襄陵,得八邑。又移兵而攻齊,齊王患之。陳軫適為秦使齊,齊王曰:「為之奈何?」陳軫曰:「王勿憂,請令罷之。」即往見昭陽軍中,曰:「原聞楚國之法,破軍殺將者何以貴?」昭陽曰:「其官為上柱國,封上爵執珪(1)。」陳軫曰:「其有貴於此者乎?」昭陽曰:「令尹。」陳軫曰:「今君已為令尹矣,此國冠之上。臣請得譬之。人有遺其舍人一卮酒者(2),舍人相謂曰:『數人飲此,不足以遍,請遂畫地為蛇,蛇先成者獨飲之。』一人曰:『吾蛇先成。』舉酒而起,曰:『吾能為之足。』及其為之足,而後成人奪之酒而飲之,曰:『蛇固無足,今為之足,是非蛇也。』今君相楚而攻魏,破軍殺將,功莫大焉,冠之上不可以加矣。今又移兵而攻齊,攻齊勝之,官爵不加於此;攻之不勝,身死爵奪,有毀於楚:此為蛇為足之說也。不若引兵而去以德齊(3),此持滿之術也(4)。」昭陽曰:「善。」引兵而去。
(1)執珪:楚爵功臣,賜以珪,謂之執珪。一說,戰國時,楚國設置的最高爵位名。 (2)遺:贈送。卮:古代酒器。 (3)德:施恩惠。 (4)持滿:謂處在盛滿的地位。
燕、韓君初稱王。秦使張儀與楚、齊、魏相會,盟嚙桑。
十一年,蘇秦約從山東六國共攻秦(1),楚懷王為從長(2)。至函谷關,秦出兵擊六國,六國兵皆引而歸,齊獨後。十二年,齊緡王伐敗趙、魏軍,秦亦伐敗韓,與齊爭長。


  
十六年,秦欲伐齊,而楚與齊從親(3),秦惠王患之,乃宣言張儀免相,使張儀南見楚王,謂楚王曰:「敝邑之王所甚說者無先大王,雖儀之後甚願為門闌之廝者亦無先大王(4)。敝邑之王所甚憎者無先齊王,雖儀之所甚憎者亦無先齊王。而大王和之,是以敝邑之王不得事王,而令儀亦不得為門闌之廝也。王為儀閉關而絕齊,今使使者從西取故秦所分楚商於之地方六百里,如是則齊弱矣。是北弱齊,西德於秦,私商於以為富,此一計而三利俱至也。」懷王大悅,乃置相璽於張儀,日與置酒,宣言「吾復得吾商於之地。」群臣皆賀,而陳軫獨吊。懷王曰:「何故?」陳軫對曰:「秦之所為重王者,以王之有齊也。今地未可得而齊交先絕,是楚孤也。夫秦又何重孤國哉,必輕楚矣。且先出地而後絕齊,則秦計不為。先絕齊而後責地(5),則必見欺於張儀。見欺於張儀,則王必怨之。怨之,是西起秦患,北絕齊交。西起秦患,北絕齊交,則兩國之兵必至。臣故吊。」楚王弗聽,因使一將軍西受封地。
(1)蘇秦:據梁玉繩《史記志疑》云:是時蘇秦已死四年,約六國以伐秦者李兌也,此誤。從:通「縱」。 (2)從長:六國合從之長。 (3)從親:合縱親善。 (4)門闌:門框。 (5)責:責求,索取。
張儀至秦,詳醉墜車(1),稱病不出三月,地不可得。楚王曰:「儀以吾絕齊為尚薄邪?」乃使勇士宋遺北辱齊王。齊王大怒,折楚符而合於秦。秦齊交合,張儀乃起朝,謂楚將軍曰:「子何不受地?從某至某,廣袤六里。」楚將軍曰:「臣之所以見命者六百里(2),不聞六里。」即以歸報懷王。懷王大怒,興師將伐秦。陳軫又曰:「伐秦非計也。不如因賂之一名都,與之伐齊,是我亡於秦,取償於齊也,吾國尚可全。今王已絕於齊而責欺於秦,是吾合秦齊之交而來天下之兵也,國必大傷矣。」楚王不聽,遂絕和於秦,發兵西攻秦。秦亦發兵擊之。
十七年春,與秦戰丹陽,秦大敗我軍,斬甲士八萬,虜我大將軍屈丐、裨將軍逢侯丑等七十餘人,遂取漢中之郡。楚懷王大怒,乃悉國兵復襲秦(3),戰於藍田,大敗楚軍。韓、魏聞楚之因,乃南襲楚,至於鄧。楚聞,乃引兵歸。
(1)詳:通「佯」。 (2)見命:受命。 (3)悉:全部。
十八年,秦使使約復與楚親,分漢中之半以和楚。楚王曰:「願得張儀,不願得地。」張儀聞之,請之楚。秦王曰:「楚且甘心於子,奈何?」張儀曰:「臣善其左右靳尚,靳尚又能得事於楚王幸姬鄭袖,袖所言無不從者。且儀以前使負楚以商於之約,今秦楚大戰,有惡(1),臣非面自謝楚不解。且大王在,楚不宜敢取儀。誠殺儀以便國,臣之願也。」儀遂使楚。
至,懷王不見,因而囚張儀,欲殺之。儀私於靳尚,靳尚為請懷王曰:「拘張儀,秦王必怒。天下見楚無秦,必輕王矣。」又謂夫人鄭袖曰:「秦王甚愛張儀,而王欲殺之,今將以上庸之地六縣賂楚,以美人聘楚王(2),以宮中善歌者為之媵(3)。楚王重地,秦女必貴,而夫人必斥矣。夫人不若言而出之。」鄭袖卒言張儀於王而出之。儀出,懷王因善遇儀,儀因說楚王以叛從約而與秦合親,約婚姻。張儀已去,屈原使從齊來,諫王曰:「何不誅張儀?」懷王悔,使人追儀,弗及。是歲,秦惠王卒。
二十年,齊緡王欲為從長,惡楚之與秦合,乃使使遺楚王書曰:「寡人患楚之不察於尊名也。今秦惠王死,武王立,張儀走魏(4),樗裡疾、公孫衍用,而楚事秦。夫樗裡疾善乎韓,而公孫衍善乎魏;楚必事秦,韓、魏恐,必因二人求合於秦,則燕、趙亦宜事秦。四國爭事秦,則楚為郡縣矣。王何不與寡人併力收韓、魏、燕、趙,與為從而尊周室,以案兵息民(5),令於天下?莫敢不樂聽,則王名成矣。王卒諸侯並伐,破秦必矣。王取武關、蜀、漢之地,私吳、越之富而擅江海之利(6),韓、魏割上黨,西薄函谷(7),則楚之強百萬也。且王欺於張儀,亡地漢中,兵挫藍田(8),天下莫不代王懷怒。今乃欲先事秦!願大王孰計之。」
(1)惡:仇恨。 (2)聘:古代出嫁、娶婦皆曰聘。 (3)媵(ying,硬):隨嫁,也指隨嫁的人。 (4)張儀走魏:據梁玉繩《史記志疑》云:當秦昭王時,儀死已久,走魏作「死魏」。 (5)案:通「按」。按住,停止。 (6)私:私自享有。 (7)薄:迫近。 (8)挫:拆傷,挫敗。
楚王業已欲和於秦,見齊王書,猶豫不決,下其議群臣(1)。群臣或言和秦,或曰聽齊。昭睢曰:「王雖東取地於越,不足以刷恥;必且取地於秦,而後足以刷恥於諸侯。王不如深善齊、韓以重樗疾(2),如是則王得韓、齊之重以求地矣。秦破韓宜陽,而韓猶復事秦者,以先王墓在平陽,而秦之武遂去之七十里,以故尤畏秦。不然,秦攻三川,趙攻上黨,楚攻河外,韓必亡。楚之救韓,不能使韓不亡,然存韓者楚民。韓已得武遂於秦,以河山為塞,所報德莫楚厚,臣以為其事王必疾(3)。齊之所信於韓者,以韓公子昧為齊相也。韓已得武遂於秦,王甚善之,使之以齊、韓重樗裡疾,疾得齊、韓之重,其主弗敢棄疾也。今又益之以楚之重,樗裡疾必言秦,復與楚之侵地矣。」於是懷王許之,竟不合秦,而合齊以善韓。
(1)下:交下。 (2)重:重視。 (3)疾:急切,迅速。
二十四年,倍齊而合秦(1),秦昭王初立,乃厚賂於楚。楚往迎婦。二十五年,懷王入與秦昭王盟,約於黃棘。秦復與楚上庸。二十六年,齊、韓、魏為楚負其從親而合於秦,三國共伐楚。楚使太子入質於秦而請救。秦乃遺客卿通將兵救楚(2),三國引兵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