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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註譯    P 233


作者:荀子
頁數:233 / 254
類別:中國哲學

 

荀子註譯

作者:荀子
第233,共254。
27108知者明於事,達于數,不可以不誠事也。故曰:「君子難說(1),說之不以道,不說也。」

【註釋】



  
(1)說(yu • 8悅):通「悅」。這幾句是孔子的話,見《論語·子路》。

【譯文】

明智的人對事情十分清楚,對事理十分精通,我們不可以不忠誠地去侍 奉明智的人啊。所以說:「對於君子,是難以使他高興的,不通過正當的途徑去使他高興,他是不會高興的。」

555講:

27109語曰:「流丸止於甌、臾(1),流言止於知者。」此家言邪學之所以惡儒者也。是非疑,則度之以遠事,驗之以近物,參之以平心,流言止焉,惡言死焉。

【註釋】

(1)甌:盆、盂之類的陶器。臾:通「■」(y • *臾),瓶。甌臾:喻指地上的凹坑。

【譯文】

俗話說:「滾動的圓球滾到凹坑就停止了,流言蜚語碰到明智的人就止息了。」這就是那些私家之言與邪惡的學說憎惡儒者的原因。是對是錯疑惑不決,就用久遠的事情來衡量它,用新近的事情來檢驗它,用公正的觀點來考察它,流言蜚語便會因此而止息,邪惡的言論便會因此而消亡。

556講:

27110曾子食魚有餘,曰:「泔之(1)。」門人曰:「泔之傷人,不若奧之(2)。」曾子泣涕曰:「有異心乎哉!」傷其聞之晚也。

【註釋】

(1)泔:通「■」,(g • 1 n • 甘),和。泔之:指把吃剩下來的魚和其他吃剩的菜合併在一起。這

樣做易變質,所以會「傷人」。(2)奧:通「熬」,參見《說文通訓定聲》。

【譯文】

曾子吃魚有吃剩的,說:「把它和別的菜攙和在一起。」他的學生說:「攙和起來會傷害人的身體,不如再把它熬一下。」曾子流着眼淚說:「我難道別有用心嗎?」為自己聽到這種話太晚而感到悲傷。


  

557講:

27111無用吾之所短遇人之所長,故塞而避所短,移而從所仕(1)。疏知而不法,察辨而操僻(2),勇果而亡禮(3),君子之所憎惡也。

【註釋】

(1)仕:當為「任」字之誤。任:能。(2)辨:通「辯」。僻:《集解》作「闢」,據世德堂本

改。操僻:見611注(5)。(3)亡(w • *無):通「無」。

【譯文】

不要用自己的短處去對付別人的長處,所以要掩蓋並迴避自己的短處,遷就並依從自己的特長。通達聰明而不守法度,明察善辯而堅持的觀點邪惡怪僻,勇敢果斷而不合禮義,這是君子所憎惡的。

558講:

27112多言而類(1),聖人也。少言而法,君子也。多少無法而流喆然(2),雖辯,小人也。

【註釋】

(1)類:見611注(1)。(2)少:《集解》作「言」,據宋浙本改。喆:當為「湎」字之誤,參

611

【譯文】

話說得多而合乎法度,便是聖人;話說得少而合乎法度,就是君子;說多說少都不合法度卻還是放縱沉醉在其中,即使能言善辯,也是個小人。

559講:

27113國法禁拾遺,惡民之串以無分得也(1)。有夫分義,則容天下而治; 無分義,則一妻一妾而亂。

【註釋】

(1)串(gu • 4n • 貫):同「毌」,即古「貫」字,通「慣」。分:見510注(1)。

【譯文】

國家的法令禁止拾取別人遺失的財物,這是憎惡民眾習慣于不按名分去取得財物。有了那名分道義,那就能包攬天下而把它治理好;沒有名分道義,那麼就是只有一妻一妾,也會搞得亂糟糟。

560講:

27114天下之人,唯各特意哉(1),然而有所共予也(2)。言味者予易牙(3),言音者予師曠(4),言治者予三王(5)。三王既已定法度、制禮樂而傳之,有不用而改自作,何以異於變易牙之和、更師曠之律?無三王之法,天下不待亡,國不待死。

【註釋】

(1)唯:通「雖」。(2)予:通「與」,讚許。(3)易牙:齊桓公的近臣,掌管齊桓公的飲食。(4)

師曠:字子野,晉平公的樂師,精通音樂。(5)三王:見215注(16)。

【譯文】

天下的人,雖然各有獨特的看法,卻也有共同讚許的東西。談論美味的都讚許易牙,談論音樂的都讚許師曠,談論政治的都讚許三王。三王既已確定了法度、製作了禮樂制度而把它們傳了下來,如果不遵用而加以改變並自己重新搞一套,那和變更易牙的調味、變更師曠的音律有什麼不同呢?如果沒有三王的法度,天下不等片刻就會淪亡,國家不等片刻就會覆滅。

561講:

27115飲而不食者,蟬也;不飲不食者,蜉蝣也(1)。

【註釋】

(1)蜉:《集解》作「浮」,據世德堂本改。蜉蝣:昆蟲名。有數種。體細狹,成蟲長數分,四

翅。壽命短者僅數小時,長者六、七日。古人都說它朝生而夕死。

【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