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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譯註    P 135


作者:劉知幾
頁數:135 / 203
類別:中國古代史

 

國語譯註

作者:劉知幾
第135,共203。
晉悼公初次會合諸侯是在虛朾,目的是援救宋國。他派遣張老到各諸侯國去宣揚國君的聲譽,並且觀察哪些諸侯是有德的,哪些諸侯是逆亂的。呂宣子死,悼公認為趙文子有文德,而且能夠關心軍國大事,便派他輔佐新軍。悼公三年,悼公開始會合各國諸侯。悼公四年,諸侯在鷄丘會盟,於是就發布命令,締結援助條約,加強友好,重申盟約,然後回國。令狐文子死,悼公認為魏絳軍紀嚴整,派他輔佐新軍。任命張老為司馬,范獻子為候奄。悼公的聲譽傳到了戎族部落。悼公五年,各戎族部落前來請求歸服,悼公派魏莊子與他們結盟,於是晉國開始重新稱霸諸侯。悼公四年,在鷄丘會盟諸侯,當時魏絳任中軍司馬,公子揚干在曲梁擾亂了軍隊的行列,魏絳殺了他的車伕。悼公對羊舌赤說:「寡人會合諸侯,魏絳卻羞辱寡人的弟弟,給我抓起來,不要讓他跑掉。」羊舌職回答說:「我聽說魏絳的志向,他遇事不避危難,有了罪過不避刑罰,恐怕他會自己來說明情況。」話剛說完,魏絳就到了,他把信交給僕人,就準備拔劍自刎。士

魴和張老一齊勸阻他。僕人把信交給了悼公,悼公讀了他的信,內容說:「我懲罰揚干,知道犯了死罪。日前國君缺乏使喚的人,讓我擔任中軍的司馬。我聽說軍隊服從命令才能顯出力量,寧死不犯軍法才是敬肅。君主會合諸侯,我怎敢不敬奉職守?君主為此不高興,我願請求一死。」悼公光着腳趕緊跑出來,說:「寡人所說的話,是出於兄弟之禮。你對揚干的治罪,是按軍法辦事,請您不要加重寡人的過錯。」從盟會回國後,悼公在太廟設宴招待魏絳,任命他為新軍副帥。



  
祁奚薦子午以自代

159講:祁奚辭于軍尉,公問焉,曰:「孰可?」對曰:「臣之子午可①。人有言曰:『擇臣莫若君,擇子莫若父。』午之少也,婉以從令,游有鄉,處有所,好學而不戲。其壯也,強志而用命,守業而不淫。其冠也②,和安而好敬,柔惠小物,而鎮定大事,有直質而無流心,非義不變,非上不舉。若臨大事,其可以賢于臣。臣請薦所能擇而君比義焉。」公使祁午為軍尉,歿平公③,軍無秕政。

【註釋】

①午:祁午,祁奚的兒子。②冠:指男子二十歲舉行冠禮。③平公:晉平公,名彪,公元前557至前532年在位。


  

【譯文】

祁奚請求辭去軍尉之職,晉悼公問他:「誰可以接替你?」祁奚回答說:「我的兒子祁午可以。人們說:『選擇臣子莫如君主,選擇兒子莫如父母。』祁午小時候,婉順聽話,外出遊戲事先告訴父母去向,有事逗留告知場所,喜歡學習,不愛開玩笑。長大後,博聞強記,遵從父母的命令,能夠堅守學業而不胡亂旁騖。二十歲舉行冠禮之後,為人和氣安詳,恭敬有禮,對小事情表現出仁愛的態度,面臨大事鎮靜不慌,性格質樸耿直而不放縱自己,不符合義的事不做,沒有長上的命令不擅自行動。如果叫他處理國家大事,可以比我做得更好。請允許小臣推薦自己的兒子,由君王決定是否妥當。」於是悼公便委任祁午為軍尉。一直到晉平公死,軍隊中沒有出現過錯誤的政令。

魏絳諫悼公伐諸戎

160講:五年①,無終子嘉父使孟樂因魏莊子納虎豹之皮以和諸戎②。公曰:「戎、狄無親而好得,不若伐之。」魏絳曰:「勞師于戎,而失諸華③,雖有功,猶得獸而失人也,安用之?且夫戎、狄薦處,貴貨而易土。予之貨而獲其土,其利一也;邊鄙耕農不儆,其利二也;戎、狄事晉,四鄰莫不震動,其利三也。君其圖之!」公說,故使魏絳撫諸戎,於是乎遂伯。

【註釋】

①五年:晉悼公五年,公元前568年。②無終:鄰近晉國的戎族邦國名。嘉父:無終國的國君。孟樂:無終國的大臣。魏莊子:即魏絳。③華:華夏,指中原地區國家。

【譯文】

晉悼公五年,無終國國君嘉父派孟樂通過魏絳的關係獻虎豹皮,請求晉國與戎族各部落和好。悼公說:「戎人、狄人與我們沒有親緣恩義而貪得財貨,不如討伐它們。」魏絳說:「對戎人用兵,而失掉中原各國,即使成功,就像獲得禽獸而失掉了人一樣,有什麼用處呢?而且戎人、狄人聚族而居,重視財貨而輕視土地。給予它們財貨而獲得他們的土地,這是第一個好處;邊境一帶耕作的農民不再警戒擔憂,這是第二個好處;戎人、狄人奉事晉國,四方的鄰國沒有不恐懼的,這是第三個好處。請君王仔細地考慮考慮。」悼公聽了很高興,便派魏絳安撫戎族各部落,於是就稱霸天下。

悼公使韓穆子掌公族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