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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P 512


作者:司馬光
頁數:512 / 597
類別:中國古代史

 

資治通鑑 上

作者:司馬光
第512,共597。
太后下令,罪狀高貴鄉公,廢為庶人,葬以民禮。收王經及其家屬付廷尉。經謝其母,母顏色不變,笑而應曰:「人誰不死,正恐不得其所」以此並命,何恨之有!”及就誅,故吏向雄哭,哀動一市。王沈以功封安平侯。庚寅,太傅孚等上言,請以王禮葬高貴鄉公,太后許之。使中護軍司馬炎迎燕王宇之子常道鄉公璜于鄴,以為明帝嗣。炎,昭之子也。

辛卿,群公奏太后自今令書皆稱詔制。



  
癸卿,司馬昭固讓相國、晉公、九錫之命,太后詔許之。

戊申,昭上言:「成濟兄弟大逆不道。」夷其族。

六月,癸丑,太后詔常道鄉公更名奐。甲寅,常道鄉公入洛陽,是日,即皇帝位,年十五,大赦,改元。

丙辰,詔進司馬昭爵位九錫如前,昭固讓,乃止。

癸亥,以尚書左仆射王觀為司空。


  

吳都尉嚴密建議作浦裡塘,群臣皆以為難;唯衛將軍陳留濮陽興以為可成,遂會諸軍民就作,功費不可勝數,士卒多死亡,民大愁怨。

會稽郡謡言王亮當還為天子,而亮宮人告亮使巫禱祠,有惡言,有司以聞。吳主黜亮為候官侯,遣之國;亮自殺,衛送者皆伏罪。冬,十月,陽鄉肅侯王觀卒。

十一月,詔尊燕王,待以殊禮。

十二月,甲午,以司隷校尉王祥為司空。

尚書王沈為豫州刺史。初到,下教敕屬城及士民曰:「若有能陳長吏可否,說百姓所患者,給谷五百斛。若說刺史得失、朝政寬猛者,給谷千斛。」主簿陳廞、褚入白曰:「教旨思聞苦言,示以勸賞。竊恐拘介之士或憚賞而不言,貪昧之人將慕利而妄舉。苛不合宜,賞不虛行,則遠聽者未知當否之所在,徒見言之不用,謂設而不行。愚以告下之事可小須後。」沈又教曰:「夫興益於上,受分于下,斯乃君子之操,何不言之有!」褚復白曰:「堯、舜、周公所以能致忠諫者,以其款誠之心著也。冰炭不言而冷熱之質自明者,以其有實也。若好忠直,如冰炭之自然,則諤諤之言將不求而自至。若德不足以配唐、虞,明不足以並周公,實不可以同冰炭,是懸重賞,忠諫之言未可致也。」沈乃止。

高貴鄉公下景元二年(辛巳,公元二六一年)

春,三月,襄陽太守胡烈表言:「吳將鄧由、李光等十八屯同謀歸化,遣使送質任,欲令郡兵臨江迎拔。」詔王基部分諸軍徑造沮水以迎之。「若由等如期到者,便當因此震盪江表。」基馳驛遺司馬昭書,說由等可疑之狀,「且當清澄,未宜便舉重兵深入應之。」又曰:「夷陵東西道皆險狹,竹木叢蔚,卒有要害,弩馬不陳。今者筋角濡弱,水潦方降,廢盛農之務,徼難必之利,此事之危者也。姜維之趣上圭阝,文欽之據壽春,皆深入求利,以取覆沒,此近事之鑒戒也。嘉平已來,累有內難,當今之宜,當務鎮安社稷,撫寧上下,力農務本,懷柔百姓,未宜動眾以求外利也。」昭累得基書,意狐疑,敕諸軍已上道者,且權停住所在,須候節度。基復遺昭書曰:「昔漢祖納酈生之說,欲封六國,寤張良之謀而趣銷印。基謀慮淺短,誠不及留侯,亦懼襄陽有食其之謬。」昭於是罷兵,報基書曰:「凡處事者多曲相從順,鮮能確然共盡理實,誠感忠愛,每見規示,輒依來旨,已罷軍嚴。」既而由等果不降。烈,奮之弟也。

秋,八月,甲寅,覆命司馬昭進爵位如前,不受。

冬,十月,漢主以董厥為輔國大將軍,諸葛瞻為都護、衛將軍,共平尚書事,以侍中樊建為尚書令。時中常侍黃皓用事,厥、瞻皆不能矯正,士大夫多附之,唯建不與皓往來。秘書令郤正久在內職,與皓比屋,周旋三十餘年,澹然自守,以書自娛,既不為皓所愛,亦不為皓所憎,故官不過六百石,而亦不罹其禍。漢主弟甘陵王永憎皓,皓譖之,使十年不得朝見。吳主使五官中郎將薛珝聘于漢,及還,吳主問漢政得失,對曰:「主暗而不知其過,臣下容身以求免罪,入其朝不聞直言,經其野民皆菜色。臣聞燕雀處堂,子母相樂,自以為至安也,突決棟焚,而燕雀怡然不知禍之將及,其是之謂乎!」珝,綜之子也。

是歲,鮮卑索頭部大人拓跋力微,始遣其子沙漠汗入貢,因留為質。力微之先世居北荒,不交南夏。至可汗毛,始強大,統國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後五世至可汗推寅,南遷大澤。又七世至可汗鄰,使其兄弟七人及族人乙旃氏、車惃氏分統部眾為十族。鄰老,以位授其子詰汾,使南遷,遂居匈奴故地。詰汾卒,力微立,復徙居定襄之盛樂,部眾浸盛,諸部皆畏服之。
【魏紀十】起玄黓敦牂,盡瘀逢涒灘,凡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