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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下    P 195


作者:司馬光
頁數:195 / 862
類別:中國古代史

 

資治通鑑 下

作者:司馬光
第195,共862。
冬,十月,庚申,吐蕃贊普來請婚。

中書令李義府有寵于上,諸子孩抱者並列清貴。而義府貪冒無厭,母、妻及諸子、女婿,賣官鬻獄,其門如市,多樹朋黨,傾動朝野。中書令杜正倫每以先進自處,義府恃恩,不為之下,由是有隙,與義府訟于上前。上以大臣不和,兩責之。十一月,乙酉,貶正倫橫州刺史,義府普州刺史。正倫尋卒於橫州。



  
阿史那賀魯既被擒,謂蕭嗣業曰:「我本亡虜,為先帝所存,先帝遇我厚而我負之,今日之敗,天所怒也。吾聞中國刑人必于市,願刑我于昭陵之前以謝先帝。」上聞而憐之。賀魯至京師,甲午,獻於昭陵。敕免其死,分其種落為六都督府,其所役屬諸國皆置州府,西盡波斯,並隷安西都護府。賀魯尋死,葬于頡利墓側。

戊戌,以許敬宗為中書令,大理卿辛茂將為兼侍中。

開府儀同三司鄂忠武公尉遲敬德薨。敬德晚年閒居,學延年術,修飾池台,奏清商樂以自奉養,不交通賓客,凡十六年。年七十四,以病終,朝廷恩禮甚厚。

是歲,愛州刺史褚遂良卒。


  

雍州司士許禕與來濟善,侍御史張倫與李義府有怨,吏部尚書唐臨奏以禕為江南道巡察使,倫為劍南道巡察使。是時義府雖在外,皇后常保護之。以臨為挾私選授。

高宗天皇大聖大弘孝皇帝上之下顯慶四年(己未,公元六五九年)

春,二月,乙丑,免臨官。

三月,壬午,西突厥興昔亡可汗與真珠葉護戰于雙河,斬真珠葉護。

夏,四月,丙辰,以于志寧為太子太師、同中書門下三品;乙丑,以黃門侍郎許圉師參知政事。

武后以太尉趙公長孫無忌受重賜而不助己,深怨之。及議廢王后,燕公于志寧中立不言,武后亦不悅。許敬宗屢以利害說無忌,無忌每面折之,敬宗亦怨。武后既立,無忌內不自安,後令敬宗伺其隙而陷之。

會洛陽人李奉節告太子洗馬韋季方、監察御史李巢朋黨事,敕敬宗與辛茂將鞫之。敬宗按之急,季方自刺,不死,敬宗因誣奏季方欲與無忌搆陷忠臣近戚,使權歸無忌,伺隙謀反,今事覺,故自殺。上驚曰:「豈有此邪!舅為小人所間,小生疑阻則有之,何至于反!」敬宗曰:「臣始末推究,反狀已露,陛下猶以為疑,恐非社稷之福。」上泣曰「我家不幸,親戚間屢有異志,往年高陽公主與房遺愛謀反,今元舅復然,使朕慚見天下之人。茲事若實,如之何?」對曰:「遺愛乳臭兒,與一女子謀反,勢何所成!無忌與先帝謀取天下,天下服其智;為宰相三十年,天下畏其威;若一旦竊發,陛下遣誰當之?今賴宗廟之靈,皇天疾惡,因按小事,乃得大奸,實天下之慶也。臣竊恐無忌知季方自刺,窘急發謀,攘袂一呼,同惡雲集,必為宗廟之憂。臣昔見宇文化及父述為煬帝所親任,結以昏煙,委以朝政;述卒,化及復典禁兵,一夕于江都作亂,先殺不附己者,臣家亦豫其禍,於是大臣蘇威、裴矩之徒,皆舞蹈馬首,唯恐不及,黎明遂傾隋室。前事不遠,願陛下速決之!」上命敬宗更加審察。明日,敬宗復奏曰:「去夜季方已承與無忌同反,臣又問季方:『無忌與國至親,累朝寵任,何恨而反?』季方答云:『韓瑗嘗語無忌云:「柳奭、褚遂良勸公立梁王為太子,今梁王既廢,上亦疑公,故出高履行于外。」自此無忌憂恐,漸為自安之計。後見長孫祥又出,韓瑗得罪,日夜與季方等謀反。』臣參驗辭狀,咸相符合,請收捕準法。」上又泣曰:「舅若果爾,朕決不忍殺之;若果殺之,天下將謂朕何!後世將謂朕何!」敬宗對曰:「薄昭,漢文帝之舅也,文帝從代來,昭亦有功,所坐止於殺人,文帝遣百官素服哭而殺之,至今天下以文帝為明主。今無忌忘兩朝之大恩,謀移社稷,其罪與薄昭不可同年而語也。幸而奸狀自發,逆徒引服,陛下何疑,猶不早決!古人有言:『當斷不斷,反受其亂。』安危之機,間不容髮。無忌今之奸雄,王莽、司馬懿之流也;陛下少更遷延,臣恐變生肘腋,悔無及矣!」上以為然,竟不引問無忌。戊辰,下詔削無忌太尉及封邑,以為揚州都督,于黔州安置,準一品供給。祥,無忌之從父兄子也,前此自工部尚書出為荊州長史,故敬宗以此誣之。

敬宗又奏:「無忌謀逆,由褚遂良、柳奭、韓瑗構扇而成;奭仍潛通宮掖,謀行鴆毒,于志寧亦黨附無忌。」於是詔追削遂良官爵,除奭、瑗名,免志寧官。遣使發道次兵援送無忌詣黔州。無忌子秘書監駙馬都尉沖等皆除名,流嶺表。遂良子彥甫、彥沖流愛州,于道殺之。益州長史高履行累貶洪州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