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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下    P 196


作者:司馬光
頁數:196 / 862
類別:中國古代史

 

資治通鑑 下

作者:司馬光
第196,共862。
五月,丙申,兵部尚書任雅相、度支尚書盧承慶並參知政事。承慶,思道之孫也。

涼州刺史趙持滿,多力善射,喜任俠,其從母為韓瑗妻,其舅駙馬都尉長孫銓,無忌之族弟也,銓坐無忌,流巂州。許敬宗恐持滿作難,誣雲無忌同反,驛召至京師,下獄,訊掠備至,終無異辭,曰:「身可殺也,辭不可更!」吏無如之何,乃代為獄辭結奏。戊戌,誅之,屍于城西,親戚莫敢視。友人王方翼嘆曰:「欒布哭彭越,義也;文王葬枯骨,仁也。下不失義,上不失仁,不亦可乎!」乃收而葬之。上聞之,不罪也。方翼,廢后之從祖兄也。長孫銓至流所,縣令希旨杖殺之。



  
六月,丁卯,詔改《氏族志》為《姓氏錄》。

初,太宗命高士廉等修《氏族志》,升降去取,時稱允當。至是,許敬宗等以其書不敘武氏本望,奏請改之,乃命禮部郎中禮志約等比類升降,以後族為第一等,其餘悉以仕唐官品高下為準,凡九等。於是士卒以軍功致位五品,豫士流,時人謂之「勛格」。

許敬宗議封禪儀,己巳,奏:「請以高祖、太宗俱配昊天上帝,太穆、文德二皇后俱配皇地祇。」從之。

秋,七月,命御史往高州追長孫恩,象州追柳奭,振州追韓瑗,並枷鎖詣京師,仍命州縣簿錄其家。恩,無忌之族弟也。

壬寅,命李勣、許敬宗、辛茂將與任雅相、盧承慶更共覆按無忌事。許敬宗又遣中書舍人袁公瑜等詣黔州,再鞫無忌反狀,至則逼無忌令自縊。詔柳奭、韓瑗所至斬決。使者殺柳奭于象州。韓瑗已死,發驗而還。籍沒三家,近親皆流嶺南為奴婢。常州刺史長孫祥坐與無忌通書,處絞。長孫恩流檀州。

八月,壬子,以普州刺史李義府兼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義府既貴,自言本出趙郡,與諸李敘昭穆;無賴之徒藉其權勢,拜伏為兄叔者甚眾。給事中李崇德初與同譜,及義府出為普州,即除之。義府聞而銜之,及復為相,使人誣構其罪,下獄,自殺。

乙卯,長孫氏、柳氏緣無忌、奭貶降者十三人。高履行貶永州刺史。于志寧貶榮州刺史,于氏貶者九人。自是政歸中宮矣。


  

九月,詔以石、米、史、大安、小安、曹、拔汗那、北拔汗那、悒怛、疏勒、朱駒半等國置州縣府百二十七。

冬,十月,丙午,太子加元服,赦天下。初,太宗疾山東士人自矜門地,昏姻多責資財,命修《氏族志》例降一等;王妃、主婿皆取勛臣家,不議山東之族。而魏徵、房玄齡、李勣家皆盛與為昏,常左右之,由是舊望不減,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懸隔。李義府為其子求昏不獲,恨之,故以先帝之旨,勸上矯其弊。壬戌,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范陽盧子遷、盧渾、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為昏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財之數,毋得受陪門財。然族望為時俗所尚,終不能禁,或載女竊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終不與異姓為昏。其衰宗落譜,昭穆所不齒者,往往反自稱禁婚家,益增厚價。

閏月,戊寅,上發京師,令太子監國。太子思慕不已,上聞之,遽召赴行在。戊戌,車駕至東都。

十一月,丙午,以許圉師為散騎常侍、檢校侍中。

戊午,侍中兼左庶子辛茂將薨。

思結俟斤都曼帥疏勒、朱俱波、謁般陀三國反,擊破于闐。癸亥,以左驍衛大將軍蘇定方為安撫大使以討之。

以盧承慶同中書門下三品。

右領軍中郎將薛仁貴等與高麗將溫沙門戰于橫山,破之。

蘇定方軍至業葉水,思結保馬頭川。定方選精兵萬人、騎三千匹馳往襲之,一日一夜行三百里,詰旦,至城下,都曼大驚。戰于城外,都曼敗,退保其城。及暮,諸軍繼至,遂圍之,都曼懼而出降。

高宗天皇大聖大弘孝皇帝上之下顯慶五年(庚申,公元六六零年)

春,正月,定方獻俘于乾陽殿。法司請誅都曼,定方請曰:「臣許以不死,故都曼出降,願丐其餘生。」上曰:「朕屈法以全卿之信。」乃免之。

甲子,上發東都;二月,辛巳,至并州。三月,丙午,皇后宴親戚故舊鄰里于朝堂,婦人于內殿,班賜有差。詔:「并州婦人年八十以上,綿版授郡君。」

百濟恃高麗之援,數侵新羅;新羅王春秋上表求救。辛亥,以左武衛大將軍蘇定方為神丘道行軍大總管,帥左驍衛將軍劉伯英等水陸十萬以伐百濟。以春秋為嵎夷道行軍總管,將新羅之眾,與之合勢。

夏,四月,戊寅,上發并州;癸巳,至東都。五月,作合璧宮。壬戌,上幸合璧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