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靈魂甘泉,自由閱讀廣場

帳號    


愛彌兒    P 271


作者:盧梭
頁數:271 / 354
類別:親子關係

 

愛彌兒

作者:盧梭
第271,共354。
 即使一個人是君主,他也是不能想要什麼等級的女人就要什麼等級的女人的,因為,儘管他沒有偏見,但別人有偏見,所以,雖然一個女子同他是相配的,他也將礙於人們的偏見而不娶她的。因此,一個賢明的父親在為他的兒子選擇女人的時候要採取謹慎的作法,要受到限制。他不要想為他的兒子攀一門門第比他們高的親事,因為這是不能由他作主的。即使可能的話,他也不應當去高攀;因為高貴的門第對年輕人,特別是對我所培養的這個年輕人來說,有什麼好處呢?如果這個年輕人果真高攀了一門親事,則他本身將遭遇千百種痛苦,終其生都將受害的。我特別要提到的是,象高貴的地位和金錢這樣一些性質不同的事,是不可能彌補他的損失的,因為它們給他帶來的好處,還不如他從它們當中受到的害處多;而且,即使你想使好處和害處兩相平衡也是不可能的,何況每一個人都為自己打算,結果勢必給兩個家庭,甚至給兩夫妻埋下傾軋不和的伏機。

一個男人同比自己高貴或比自己低微的家庭聯姻,對婚姻之是否美滿是有很大的關係的。同比自己的等級高的女人結婚,是完全不合道理的;同比自己等級低的女人結婚是比較合理的。既然一個家庭只能通過它的家長和社會發生聯繫,所以家長的社會地位是可以決定全家人的社會地位的。當他同一個等級比他低的女人結婚的時候,一方面他既沒有降低自己的身分,另一方面又提高了他的妻子的身分;反之,如果同等級比他高的女人結婚,他既降低了他的妻子的身分,而自己的身分也一點都沒有得到提高。所以,同等級比自己低的女人結婚有好處而無壞處,同等級比自己高的女人結婚有壞處而無好處。再說,按照自然的秩序來看,婦女也是應當服從男子的。因此,如果他娶一個等級比他低的女人的話,自然的秩序和社會的秩序便彼此吻合,萬事都很順利。但是,如果他娶了一個等級比他高的女人,情況就恰恰相反了;他就必須在後面這兩種情況之間選擇其一:不損害他的權利就損害他的恩情,不做負義的人就做受輕賤的人。在這種情況下,女人必然要覬覦男人的權威,必然要作威作福地對待男人;這樣一來,家長反而變成了奴隷,變成了人類當中最可笑和最可輕的人。同亞洲國家的皇帝的女兒結親的人,就是這樣一付可憐相:他一方面因同皇家聯姻而感到光榮,另一方面也因此而受到種種的折磨,據說,他們去同妻子睡覺的時候,也只能夠從床腳那一邊上床的。



  
我想,有許多讀者一回憶起我曾經說過女人天生就是有一種駕馭男人的才能,就會責備我在這裡又說出自相矛盾的話了;他們把我的意思完全弄錯了。擁有指揮的權利和管束指揮的人,這兩件事情是完全不同的。女人管束男人的方法是用溫情去管束,是用巧妙的手腕和慇勤的態度去管束;她是採取關心男人的方式去命令男人做事的,她是採取哭泣的方式去嚇唬男人的。她應當象一位大臣那樣統治他的家,從而才可以想做什麼就命令男人去做什麼。從這一點上說,我可以擔保,凡是治理得井井有條的家,也就是女人最有權威的家。但是,如果她不理解她的男人的思想,如果她想竊取他的權利,想對他發號施令的話,就會把一個家庭弄得亂七八糟,造成許許多多痛苦和可羞可恥的事情的。

所以,要選擇的話,就只能夠在同自己的等級相等和低於自己的等級的人之間加以選擇;我認為,在選擇後者的時候,還需要受到某些限制,因為在下層社會的人群中是很難找到一個能夠使誠實的男人得到快樂和幸福的女人的。其所以如此,並不是由於下層社會的女人比上層社會的女人壞,而是由於她們沒有善和美的觀念,是由於上層社會的人做了許多不正不義的事情,從而使她們竟把她們的種種惡習也看作是正當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