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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型社會    P 48


作者:大前研一
頁數:48 / 53
類別:趨勢

 

M型社會

作者:大前研一
第48,共53。
從阪神、淡路大地震及新縣中越地震(二○○三年)的例子我們就明白,房子雖然合乎建築基准法,但是房子因地震、災害而倒塌的時候,政府是不會提供任何補償的。這些例子告訴我們,地盤(地層松動、液化)的問題遠比建築物的問題還嚴重。因為不管建築基准法訂得多嚴密,還是無法阻止大水因堤防潰決而流入家中。總之,我們就是得靠自己的能力確認信息,並思考如何讓房子的價格和我們所要求的強度保持均衡。甚至連蓋房子的場所,我們也必須自己負責選擇。所以在買房子、蓋房子之前,我們應該先有一分認知,那就是建築基准法非但不能為我們帶來利益,還會因為費時費工,讓我們蒙上不利。
訂了各種規定,發生事情時卻佯裝不知,這就是政府的嘴臉。例如愛滋藥害的問題,政府雖然制定了血液制劑的認證基准,但是一旦發生問題的時候,就跟處理沙利竇邁(Thalidomide,於一九五八年以非處方鎮靜安眠藥在歐洲上市,主要用於減輕孕婦之惡心、嘔吐等害喜症狀,但卻不幸造成大量海豹肢畸胎嬰兒潮,而於一九六一年黯然下市。)問題時一樣,只丟下一句「責任歸屬不在國家」就逃之夭夭。政府非但不肯為法規漏洞負責任,還為了保護業者而制定各種規則,讓藥品的價格越來越高。中下階層的人看清了這個事實,應該憤怒挺身質詢。
其它像這種礙事的規則真的是多如牛毛,例如東京都的水道局(自來水管理處)。如果建商所使用的產品沒有通過日本自來水協會(JWWA)的認可,東京都的水道局即不讓新蓋的房子安裝自來水管。事實上日本大廠所生產的馬桶、洗臉台,在新加坡、中國等亞洲各地的販賣價格,只有日本本土的四分之一。但是拿回日本之後,卻非得「取得自來水協會的認可」不可。同樣都是日本廠商的產品,為什麼在日本不能使用?我認為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官商勾結一起欺騙老百姓。
官商利益共同體(2)


  
對於衛浴產品的管理,我認為只要在漏水時,對制造廠商進行開罰,禁止該產品繼續販賣就足夠了,根本不需勞駕自來水協會。罰則一出,相信那些受各種規則保護,而將價格昂貴產品賣給消費者的企業會立刻退場。
認證制度是為了養活公務員
日本的建築認證制度發展的非常遲緩。澳洲引進計算機輔助設計與制造(CAD/CAM)系統之後,取得建築許可只需要四十八小時。看過土地之後,到建商那兒走一趟,一說明完自己的希望,房屋設計藍圖就出現在眼前。最後只要決定「就是這個」就算告一段落了,接著建築許可兩天內出爐,建期一個星期,連購買家具的時間也一並算在內,兩個星期後即可搬新家。
就連新加坡的建築認證過程也已全面e化。以CAD把設計送進計算機里,計算機馬上告你是YES或NO。設計這套系統的是日本公司,但是為什麼日本不用這麼套系統?這個問題真是教人百思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