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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P 488


作者:李延壽
頁數:488 / 521
類別:歷史

 

北史

作者:李延壽
第488,共521。
契丹國,在庫莫奚東,與庫莫奚異種同類。併為慕容晃所破,俱竄于松漠之間。登國中,魏大破之,遂逃迸,與庫莫奚分住。經數十年,稍滋蔓,有部落,于和龍之北數百里為寇盜。真君以來,歲貢名馬。獻文時,使莫弗紇何辰來獻,得班饗于諸國之末。歸而相謂,言國家之美,心皆忻慕,於是東北群狄聞之,莫不思服。悉萬丹部、何大何部、伏弗鬱部、羽陵部、日連部、匹潔部、黎部、吐六幹部等各以其名馬、文皮獻天府。遂求為常,皆得交市于和龍、密雲之間,貢獻不絶。太和三年,高句麗竊與蠕蠕謀,欲取地豆乾以分之。契丹舊怨其侵軼,其莫賀弗勿干率其部落,車三千乘、眾萬餘口,驅徙雜畜求內附,止於白狼水東。自此歲常朝貢。後告饑,孝文聽其入關市糴。及宣武、孝明時,恆遣使貢方物。熙平中,契丹使人初真等三十人還,靈太后以其俗嫁娶之際以青為上服,人給青兩匹,賞其誠款之心,余依舊式朝貢。及齊受東魏禪,常不斷絶。
天保四年九月,契丹犯塞,文宣帝親戎北討。至平州,遂西趣長塹。詔司徒潘相樂帥精騎五千,自東道趣青山;復詔安德王韓軌帥精騎四千東趣,斷契丹走路。帝親逾山嶺,奮擊大破之,虜十餘萬口、雜畜數十萬頭。相樂又于青山大破契丹別部。所虜生口,皆分置諸州。其後復為突厥所逼,又以萬家寄於高麗。
其俗與靺鞨同,好為寇盜。父母死而悲哭者,以為不壯。但以其屍置於山樹之上,經三年後,乃收其骨而焚之。因酌酒而祝曰:「冬月時,向陽食。若我射獵時,使我多得豬、鹿。」其無禮頑囂,于諸夷最甚。
隋開皇四年,率莫賀弗來謁。五年,悉其眾款塞,文帝納之,聽居其故地。責讓之,其國遣使詣闕,頓顙謝罪。其後,契丹別部出伏等背高麗,率眾內附。文帝見來,憐之。上方與突厥和好,重失遠人之心,悉令給糧還本部,敕突厥撫納之。固辭不去。部落漸眾,遂北徙,逐水草,當遼西正北二百里,依託紇臣水而居,東西亙三百里,分為十部。兵多者三千,少者千餘。逐寒暑,隨水草畜牧。有征伐,則曾帥相與議之,興兵動眾,合如符契。突厥沙鉢略可汗遣吐屯潘垤統之,契丹殺吐屯而遁。大業七年,遣使朝,貢方物。


  
室韋國,在勿吉北千里,去洛陽六千里。「室」或為「失」,蓋契丹之類,其南者為契丹,在北者號為失韋。路出和龍千餘里,入契丹國,又北行十日至啜水,又北行三日有善水,又北行三日有犢了山,其山高大,周回三百里。又北行三百餘里,有大水名屈利,又北行三日至刃水,又北行五日到其國。有大水從北而來,廣四里余,名奈水。國土下濕,語與庫莫奚、契丹、豆莫婁國同。頗有粟、麥及穄。夏則城居,冬逐水草,多略貂皮。丈夫索發,用角弓,其箭尤長。女婦束髮作叉手髻。其國少竊盜,盜一征三;殺人者責馬三百匹。男女悉衣白鹿皮襦袴。有曲,釀酒。俗愛赤珠,為婦人飾,穿掛于頸,以多為貴。女不得此,乃至不嫁。父母死,男女眾哭三年,屍則置於林樹之上。
武定二年四月,始遣使張烏豆伐等獻其方物。迄武定末,貢使相尋。及齊受東魏禪,亦歲時朝聘。
其後分為五部,不相總一,所謂南室韋、北室韋、鉢室韋、深末怛室韋、大室韋,並無君長。人貧弱,突厥以三吐屯總領之。


  
南室韋在契丹北三千里,土地卑濕,至夏則移向北。貸勃、欠對二山多草木,饒禽獸,又多蚊蚋,人皆巢居,以避其患。漸分為二十五部,每部有餘莫弗瞞咄,猶酋長也。死則子弟代之,嗣絶則擇賢豪而立之。其俗,丈夫皆被發,婦女盤發,衣服與契丹同。乘牛車,以蘧蒢為屋,如突厥氈車之狀。度水則束薪為伐,或有以皮為舟者。馬則織草為韉,結繩為轡。匡寢則屈木為室,以蘧蒢覆上,移則載行。以豬皮為席,編木為藉,婦女皆抱膝坐。氣候多寒,田收甚薄。無羊,少馬,多豬、牛。與靺鞨同俗,婚嫁之法,二家相許竟,輒盜婦將去,然後送牛馬為聘,更將婦歸家,待有孕,乃相許隨還舍。婦人不再嫁,以為死人之妻,難以共居。部落共為大棚,,人死則置其上。居喪三年,年唯四哭。其國無鐵,取給于高麗。多貂。
南室韋北行十一日至北室韋,分為九部落,繞吐紇山而居。其部落渠帥號乞引莫賀咄。每部有莫何弗三人以貳之。氣候最寒,雪深沒馬。冬則入山居土穴,土畜多凍死。饒麞鹿,射獵為務,食肉衣皮,鑿冰沒水中而網取魚鱉。地多積雪,懼陷坑阱,騎木而行,亻答即止。皆捕貂為業,冠以狐貂,衣以魚皮。
又北行千里至鉢室韋,依胡布山而住,人眾多北室韋,不知為幾部落。用樺皮蓋屋,其餘同北室韋。
從鉢室韋西南四日行,至深末怛室韋,因水為號也。冬月穴居,以避太陰之氣。
又西北數千里至大室韋,徑路險阻,言語不通。尤多貂及青鼠。
北室韋時遣使貢獻,余無至者。
豆莫婁國,在勿吉北千里,舊北夫余也。在室韋之東,東至于海,方二千餘里。其人土著,有居室倉庫。多山陵廣澤,于東夷之域,最為平敞。地宜五穀,不生五果。其人長大,性強勇謹厚,不冠抄。其君長皆六畜名官,邑落有豪帥。飲食亦用俎豆。有麻布,衣制類高麗而帽大。其國大人,以金銀飾之。用刑嚴急,殺人者死,沒其家人為奴婢。俗淫,尤惡妒者,殺之屍于國南山上,至腐,女家始得輸牛馬,乃與之。或言濊貊之地也。
地豆乾國,在室韋西千餘里。多牛、羊,出名馬,皮為衣服,無五穀,唯食肉酪。延興二年八月,遣使朝貢,至于太和六年,貢使不絶。十四年,頻來犯塞,孝文詔征西大將軍陽平王頤擊走之。自後時朝京師,迄武定末,貢使不絶。及齊受禪,亦來朝貢。
烏洛侯國,在地豆乾北,去代都四千五百餘里。其地下濕,多霧氣而寒。入冬則穿地為室,夏則隨原阜畜牧。多豕,有谷、麥。無大君長,部落莫弗,皆世為之。其俗,繩發皮服,以珠為飾。人尚勇,不為奸竊,故慢藏野積而無寇盜。好射獵。樂有箜篌,木槽革面而施九弦。其國西北有完水,東北流合于難水,其小水,皆注于難,東入海。又西北二十日行,有于巳尼大水,所謂北海也。
太武真君四年來朝,稱其國西北有魏先帝舊墟石室,南北九十步,東西四十步,高七十尺,室有神靈,人多祈請。太武遣中書侍郎李敞告祭焉,刊祝文于石室之壁而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