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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特勒行銷管理    P 331


作者:柯特勒
頁數:331 / 603
類別:行銷

 

柯特勒行銷管理

作者:柯特勒
第331,共603。
一般而言,在消費者實際收入不變的情況下,具有替代關系的產品之間,某個商品價格的變化將使其關聯產品的需求量出現相應的變動(一般是同方向的變動);具有互補關系的產品之間,當某產品價格發生變動,其關聯產品的需求量會同該產品的需求量仿生相一致的變化。
(三)競爭狀況
對於競爭激烈的產品,價格是一種重要的競爭手段,企業必須了解競爭者所提供的產品質量和價格,考慮比競爭對手更為有利的定價策略,這樣才能獲勝。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1、完全競爭


  
在完全競爭的市場條件下,企業的數量多而規模小,彼此生產或經營的產品是相同的,每個企業生產量對市場上產品的總供應量關系不大,所以對這種商品市場價格的影響也不大。買賣雙方的交易都只占市場份額的一小部分,任何個別的賣主或買主都不能形成市場的控制力量。企業不能用增加或減少產量的辦法來影響產品的價格,也沒有一個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願望和要求來提高價格。在這種情況下,買賣雙方都只能接受由市場需求和市場供給共同決定的現行價格。
在完全競爭的市場條件下,由於買主對市場信息完全了解,如果某個企業試圖以高於現行市場價格出售產品,顧客就會轉向其他的賣主。再說,企業也沒有必要以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出售產品,因為他們按照現行市場價格就能賣掉所有的產品。在完全競爭的市場條件下,交易的產品種類是同一的,新老企業的進出、以及生產要素和資源的流動是完全自由的,所有實際的或潛在的買賣雙方,都能掌握市場知識和了解市場信息。因此,個別企業只能是市場價格的接受者,而不是價格的制定者。事實上,這種完全競爭的市場條件幾乎不存在。
2、壟斷性競爭
在壟斷性競爭的市場條件下,有許多企業和買主,但是各個企業提供的產品或勞務是有差異的。有些是產品實質上的差異,有些是購買者受促銷手段影響而在心理上感覺的產品差異。這種情況下,存在著產品質量、銷售渠道,促銷活動的競爭。企業根據其“差異”的優勢,可以部分地通過變動價格的方法來尋求較高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