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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史    P 149


作者:脫脫
頁數:149 / 163
類別:歷史

 

遼史

作者:脫脫
第149,共163。
  方今最重之役,無過西戍。如無西戍,雖遇凶年,困弊不至於此。若能徙西戍稍近,則往來不勞,民無深患。議者謂徙之非便:一則損威名,二則召侵侮,三則棄耕牧之地。臣謂不然。阻卜諸部,自來有之。曩時北至臚 河,南至邊境,人多散居,無所統壹,惟往來抄掠。及太祖西征,至於流沙,阻卜望風悉降,西域諸國皆願入貢。因遷種落,內置三部,以益吾國,不營城邑,不置戍兵,阻卜累世不敢為寇。統和間,皇太妃出師西域,<一>拓土既遠,降附亦眾。自後一部或叛,鄰部討之,使同力相制,正得馭遠人之道。及城可敦,開境數千里,西北之民,徭役日增,生業日殫。警急既不能救,叛服亦復不恆。空有廣地之名,而無得地之實。若貪土不已,漸至虛耗,其患有不勝言者。況邊情不可深信,亦不可頓絶。得不為益,舍不為損。國家大敵,惟在南方。今雖連和,難保他日。若南方有變,屯戍遼邈,卒難赴援。我進則敵退,我還則敵來,不可不慮也。方今太平已久,正可恩結諸部,釋罪而歸地,內徙戍兵以增堡障,外明約束以正疆界。每部各置酋長,歲修職貢。叛則討之,服則撫之。諸部既安,必不生釁。如是,則臣雖不能保其久而無變,知其必不深入侵掠也。或雲,棄地則損威。殊不知殫費竭財,以貪無用之地,使彼小每抗衡大國,萬一有敗,損威豈淺?或又云,沃壤不可遽棄。臣以為土雖沃,民不能久居,一旦敵來,則不免內徙,豈可指為吾土而惜之?
  夫帑廩雖隨部而有,此特周急部民一偏之惠,不能均濟天下。如欲均濟天下,則當知民困之由,而窒其隙。節盤遊,簡驛傳,薄賦 ,戒奢侈。期以數年,則困者可蘇,貧者可富矣。蓋民者國之本,兵者國之衛。兵不調則曠軍役,調之則損國本。且諸部皆有補役之法。昔補役始行,居者、行者類皆富實,故累世從戍,易為更代。近歲邊虞數起,民多匱乏,既不任役事,隨補隨缺。苟無上戶,則中戶當之。曠日弭年,其窮益甚,所以取代為艱也。非惟補役如此,在邊戍兵亦然。譬如一 之土,豈能填尋丈之壑!欲為長久之便,莫若使遠戍疲兵還於故鄉,薄其徭役,使人人給足,則補役之道可以復故也。
  臣又聞,自昔有國家者,不能無盜。比年以來,群黎凋弊,利於剽竊,良民往往化為凶暴。甚者殺人無忌,至有亡命山澤,基亂首禍。所謂民以困窮,皆為盜賊者,誠如聖慮。今欲芟夷本根,願陛下輕徭省役,使民務農。衣食既足,安習教化,而重犯法,則民趨禮義,刑罰罕用矣。臣聞唐太宗問群臣治盜之方,皆曰:「嚴刑峻法。」太宗笑曰:「寇盜所以滋者,由賦無度,民不聊生。今朕內省嗜欲,外罷游幸,使海內安靜,則寇盜自止。」由此觀之,寇盜多寡,皆由衣食豐儉。徭役重輕耳。
  今宜徙可敦城於近地,與西南副都部署烏古敵烈、隗烏古等部聲援相接。罷黑嶺二軍,並開、保州,皆隷東京;益東北戍軍及南京總管兵。增修壁壘,候尉相望,繕完樓櫓,浚治城隍,以為邊防。此方今之急務也,願陛下裁之。


  
擢翰林都林牙,兼修國史。仍詔諭之曰:「文章之職,國之光華,非才不用。以卿文學,為時大儒,是用授卿以翰林之職。朕之起居,悉以實錄。」自是日見親信,每入侍,賜坐。遇勝日,帝與飲酒賦詩,以相酬酢,君臣相得無比。韓家奴知無不言,雖諧謔不忘規諷。
十三年春,上疏曰:「臣聞先世遙輦可汗 之後,國祚中絶;自夷離堇雅裡立阻午,大位始定。然上世俗樸,未有尊稱。臣以為三皇禮文未備,正與遙輦氏同。後世之君以禮樂治天下,而崇本追遠之義興焉。近者唐高祖創立先廟,尊四世為帝。昔我太祖代遙輦即位,乃制文字,修禮法,建天皇帝名號,制宮室以示威服,興利除害,混一海內。厥後累聖相承,自夷離堇湖烈以下,大號未加,天皇帝之考夷離堇的魯猶以名呼。臣以為宜依唐典,追崇四祖為皇帝,則陛下弘業有光,墜典復舉矣。」疏奏,帝納之,始行追冊玄、德二祖之禮<二>。
韓家奴每見帝獵,未嘗不諫。會有司奏獵秋山,熊虎傷死數十人,韓家奴書於冊。帝見,命去之。韓家奴既出,覆書。他日,帝見之曰:「史筆當如是。」帝問韓家奴:「我國家創業以來,孰為賢主?」韓家奴以穆宗對。帝怪之曰:「穆宗嗜酒,喜怒不常,視人猶草芥,卿何謂賢?」韓家奴對曰:「穆宗雖暴虐,省徭輕賦,人樂其生。終穆之世,無罪被戮,未有過今日秋山傷死者。臣故以穆宗為賢。」帝默然。
詔與耶律庶成錄遙輦可汗至重熙以來事蹟,集為二十卷,進之。十五年,復詔曰:「古之治天下者,明禮義,正法度。我朝之興,世有明德,雖中外向化,然禮書未作,無以示後世。卿可與庶成酌古準今,製為禮典。事或有疑,與北、南院同議。」韓家奴既被詔,博考經籍,自天子達于庶人,情文制度可行於世,不繆于古者, 成三卷,進之。又詔譯諸書,韓家奴欲帝知古今成敗,譯通歷、貞觀政要、五代史。


  
時帝以其老,不任朝謁,拜歸德軍節度使。以善治聞。帝遣使問勞,韓家奴表謝。召修國史,卒,年七十二。有六義集十二卷行于世。
李澣,初仕晉,為中書舍人。晉亡歸遼,當太宗崩、世宗立,  沒定, 與高勛等十餘人覊留南京。久之,從歸上京,授翰林學士。
穆宗即位,累遷工部侍郎。時澣兄濤在汴為翰林學士,密遣人召澣。澣得書,托求醫南京,易服夜出,欲遁歸汴。至涿,為徼巡者所得,送之南京,下吏。伺獄吏熟寢,以衣帶自經;不死,防之愈嚴。械赴上京,自投潢河中流,為鐵索牽掣,又不死。及抵上京,帝欲殺之。時高勛已為樞密使,救止之。屢言於上曰:「本非負恩,以母年八十,急於省覲致罪。且 富於文學,方今少有倫比,若留掌詞命,可以增光國體。」帝怒稍解,仍令禁錮于奉國寺,凡六年,艱苦萬狀。
會上欲建太宗功德碑,高勛奏曰:「非李澣無可秉筆者。」詔從之。文成以進,上悅,釋囚。尋加禮部尚書,宣政殿學士,卒。
論曰:統和、重熙之間,務修文治,而韓家奴對策,落落累數百言,概可施諸行事,亦遼之晁、賈哉。李澣雖以詞章見稱,而其進退不足論矣。
※校勘記
一∶ 皇太妃出師西域 「皇太妃」,應作王太妃。叄卷一三※校勘記<七>。
二∶ 始行追冊玄德二祖之禮 按紀,追冊玄、德二祖均在重熙二十一年。此是帶敘。
第一百○四卷  列傳第三十四
文學下
王鼎耶律昭劉輝耶律孟簡耶律谷欲
王鼎,字虛中,涿州人。幼好學,居太寧山數年,博通經史。時馬唐俊有文名燕、薊間,適上巳,與同志祓禊水濱,酌酒賦詩。鼎偶造席,唐俊見鼎樸野,置下坐。欲以詩困之,先出所作索賦,鼎援筆立成。唐俊驚其敏妙,因與定交。
清寧五年,擢進士第。<一>調易州觀察判官,改淶水縣令<二>,累遷翰林學士。當代典章多出其手。上書言治道十事,帝以鼎達政體,事多咨訪。鼎正直不阿,人有過,必面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