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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史    P 153


作者:脫脫
頁數:153 / 163
類別:歷史

 

遼史

作者:脫脫
第153,共163。
嘗為人擇葬地曰:「後三日,有牛乘人逐牛過者,即啟土。」至期,果一人負乳犢,引 牛而過。其人曰:「所謂『牛乘人』者,此也。」遂啟土。既葬,吉凶盡如其言。又為失鷹者占曰:「鷹在汝家東北三十里濼西榆上。」往求之,果得。當時占候無不驗。
論曰:方技,術者也。苟精其業而不畔于道,君子必取焉。直魯古、王白、耶律敵魯無大得失,錄之宜矣。魏璘為察割卜謀逆,為罨撒葛卜僭立,罪在不貰;雖有寸長,亦奚足取哉。存而弗削,為來者戒。
※校勘記
一∶ 脈訣 灸書訣,原誤「諸」。據大典二○八八九改。


  
第一百○九卷  列傳第三十九
伶官
羅衣輕
伶,官之微者也。五代史列鏡新磨於傳,<一>是必有所取矣。遼之伶官當時固多,然能因詼諧示諫,以消未形之亂,惟羅衣輕耳。孔子曰:「君子不以人廢言。」是宜傳。
羅衣輕,不知其鄉裡。滑稽通變,一時諧謔,多所規諷。
興宗敗於李元昊也,單騎突出,幾不得脫。先是,元昊獲遼人,輒劓其鼻,有奔北者,惟恐追及。故羅衣輕止之曰:「且觀鼻在否?」上怒,以毳索系帳後,將殺之。太子笑曰:「打諢底不是黃幡綽!」羅衣輕應聲曰:「行兵底亦不是唐太宗!」上聞而釋之。
上嘗與太弟重元狎昵,宴酣,許以千秋萬歲後傳位。重元喜甚,驕縱不法。又因雙陸,賭以居民城邑。帝屢不競,前後已償數城。重元既恃梁孝王之寵,又多鄭叔段之過,朝臣無敢言者,道路以目。一日復博,羅衣輕指其局曰:「雙陸休痴,和你都輸去也!」帝始悟,不復戲。清寧間,以疾卒。
宦官
王繼恩趙安


  
周禮,寺人掌中門之禁。至巷伯詩列于雅,勃貂功着于晉,雖忠於所事,而非其職矣。漢、唐中世,竊權蠹政,有不忍言者,是皆寵遇之過。遼宦者二人,其賢不肖皆可為後世鑒,故傳焉。
王繼恩,棣州人。睿智皇后南征,繼恩被俘。
初,皇后以公私所獲十歲已下兒容貌可觀者近百人,載赴涼陘,並使閹為豎,繼恩在焉。聰慧,通書及遼語。擢內謁者、內侍左廂押班。聖宗親政,累遷尚衣庫使、左承宣、監門衛大將軍、靈州觀察使、內庫都提點。
繼恩好清談,不喜權利,每得賜賚,市書至萬卷,載以自隨,誦讀不倦。每宋使來聘,繼恩多充宣賜使。後不知所終。
趙安仁,字小喜,深州樂壽人,自幼被俘。
統和中,為黃門令、秦晉國王府祗候。王薨,授內侍省押班、禦院通進。開泰八年,與李勝哥謀奔南土,為遊兵所擒。初,仁德皇后與欽哀有隙,欽哀密令安仁伺皇后動靜,無不知者。仁德皇后威權既重,安仁懼禍,復謀亡歸。仁德欲誅之,欽哀以言營救。聖宗曰「小喜言父母兄弟俱在南朝,每一念。神魂隕越。今為思親,冒死而亡,亦孝子用心,實可憐憫。」赦之。
重熙初,欽哀攝政,欲廢帝,立少子重元。帝與安仁謀遷太后慶州守陵,授安仁左承宣、監門衛大將軍,充契丹漢人渤海內侍都知,兼都提點。會上思太后,親馭奉迎,太后責曰:「汝負萬死,我嘗營救。不望汝報,何為離間我母子耶!」安仁無答。後不知所終。
論曰:名器所以礪天下,非賢而有功則不可授,況宦者乎。繼恩為內謁者,安仁為黃門令,似矣;何至溺於私愛,而授以觀察使、大將軍耶?易曰:「負且乘,致寇至。」此安仁所以不克有終,繼恩幸而免歟?
※校勘記
一∶ 五代史列鏡新磨於傳 鏡,新五代史三七作敬。
第一百一十卷  列傳第四十
奸臣上
耶律乙辛張孝傑耶律燕哥蕭十三
春秋褒貶,善惡並書,示勸懲也。故遷、固傳佞幸、酷吏,歐陽修則並奸臣錄之,將俾為君者知所鑒,為臣者知所戒。此天地聖賢之心,國家安危之機,治亂之原也。遼自耶律乙辛而下,奸臣十人,其敗國皆足以為戒,故列于傳。
耶律乙辛,字胡睹袞,五院部人。父迭剌,家貧,服用不給,部人號「窮迭剌」。
初,乙辛母方娠,夜夢手搏 羊,撥其角尾。既寤占之,術者曰:「此吉兆也。羊去角尾為王字,汝後有子當王。」及乙辛生,適在路,無水以浴,回車破轍,忽見湧泉。迭剌自以得子,欲酒以慶,聞酒香,于草棘間得二 ,因祭東焉。
乙辛幼慧黠。嘗牧羊至日昃,迭剌視之,乙辛熟寢。迭剌觸之覺,乙辛怒曰:「何遽驚我!適夢人手執日月以食我,我已食月, 日方半而覺,惜不盡食之。」迭剌自是不令牧羊。
及長,美風儀,外和內狡。重熙中,為文班吏,掌太保印,陪從入宮。皇后見乙辛詳雅如素宦,令補筆硯吏;帝亦愛之,累遷護衛太保。道宗即位,以乙辛先朝任使,賜漢人戶四十,同知點檢司事,常召決疑議,升北院同知,歷樞密副使。清寧五年,為南院樞密使,改知北院,封趙王。
九年,耶律仁先為南院樞密使,時駙馬都尉蕭胡睹與重元黨,惡仁先在朝,奏曰:「仁先可任西北路招討使。」帝將從之。乙辛奏曰:「臣新叄國政,未知治體。仁先乃先帝舊臣,不可遽離朝廷。」帝然之。重元亂平,拜北院樞密使,<一>進王魏,賜匡時翊聖竭忠平亂功臣。咸雍五年,加守太師。詔四方有軍旅,許以便宜從事,勢震中外,門下饋賂不絶。凡阿順者蒙薦擢,忠直者被斥竄。
大康元年,皇太子始預朝政,法度修明。乙辛不得逞,謀以事誣皇后。後既死,乙辛不自安,又欲害太子。乘間入奏曰:「帝與後如天地並位,中宮豈可曠?」盛稱其黨駙馬都尉蕭霞抹之妹美而賢。上信之,納于宮,尋冊為皇后。時護衛蕭忽古知乙辛奸狀,伏撟下,欲殺之。俄暴雨壞撟,謀不遂。林牙蕭岩壽密奏曰:「乙辛自皇太子預政,內懷疑懼,又與宰相張孝傑相附會。恐有異圖,不可使居要地。」出為中京留守。乙辛泣謂人曰:「乙辛無過,因讒見出。」其黨蕭霞抹輩以其言聞於上。上悔之。無何,出蕭岩壽為順義軍節度使,詔近臣議召乙辛事。北面官屬無敢言者,耶律撒剌曰:「初以蕭岩壽奏,出乙辛。若所言不當,宜坐以罪;若當,則不可復召。」累諫不從。乃復召為北院樞密使。
時皇太子以母后之故,憂見顏色。乙辛黨欣躍相慶,讒謗沸騰,忠良之士斥逐殆盡。乙辛因蕭十三之言,夜召蕭得 特謀構太子,令護衛太保耶律查剌誣告耶律撒剌等同謀立皇太子。詔按無跡而罷。又令牌印郎君蕭訛都斡詣上誣首:「耶律查剌前告耶律撒剌等事皆實,臣亦與其謀。本欲殺乙辛等而立太子。臣等若不言,恐事白連坐。」詔使鞫劾,乙辛迫令具伏。上怒,命誅撒剌及速撒等。乙辛恐帝疑,引數人庭詰,各令荷重校,繩系其頸,不能出氣,人人不堪其酷,惟求速死。反奏曰:「別無異辭。」時方暑,屍不得瘞,以至地臭。乃囚皇太子於上京,監衛者皆其黨。尋遣蕭達魯古、撒把害太子。乙辛黨大喜,聚飲數日。上京留守蕭撻得以卒聞。上哀悼,欲召其妻,乙辛陰遣人殺之,以滅其口。
五年正月,上將出獵,乙辛奏留皇孫,上欲從之。同知點檢蕭兀納諫曰:「陛下若從乙辛留皇孫,皇孫尚幼,左右無人,願留臣保護,以防不測。」遂與皇孫俱行。由是上始疑乙辛,頗知其奸。會北幸,將次黑山之平澱,上適見扈從官屬多隨乙辛後,惡之,出乙辛知南院大王事。及例削一字王爵,改王混同,意稍自安。及赴闕入謝,帝即日遣還,改知興中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