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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P 27


作者:孟子
頁數:27 / 89
類別:國學

 

孟子

作者:孟子
第27,共89。
自視既然這樣高,當然就不願意被呼來喚去的了。自己主動 要去朝見是一回事,被召喚去朝見又是另一回事。所以,孟子才 有為景醜等人所不理解的行為。這種行為,不僅孟子有,就是孔 子也是有的。我們讀本章,有些地方就與《論語·陽貨》記錄孔 子虛與委蛇對付陽貨的情況相似。說穿了,是因為凡是自視甚高 的人都很注意自己的立身「出處」。這種做法,在民間的看法可就 不一樣了,說得好聽一點是「清高」,說得不好聽一點是「拿架 子」,再說得難聽一點那可就是「迂腐」而「酸溜溜」的了。或許 正是因為這樣,因為他們的「清高」(或「迂腐」)而不肯苟且,所 以無論是孔子還是孟子周游列國都不被重用,空有滿腹經綸和濟 世良方。相反,像蘇秦、張儀那樣的縱橫家卻完全沒有孔、孟的 「清高」(或「迂腐」),「展開談天說地口,來說名利是非人」,只 管遊說得君王高興,不擇一切手段,結果卻大行其道,甚至能夠 「掛六國相印」。
撇開對孔、孟與蘇秦、張儀的比較不論,回到對用人一方面的 要求來看,孟子在這裡的意思是很明確的,就是要求當政治目的 君王「尊賢使能」,「尊德樂道」,禮賢下士,主動放下自己尊貴的 架子而啟用賢才,甚至拜賢才為老師,就像商湯王對待伊尹,齊 桓公對待管仲那樣。其實,這也是儒學在用人問題上的基本觀點。 雖然孔、孟本人一生宣揚這種觀點而自身並沒有受到過這種待遇, 但他們的思想卻對後世的用人之道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 劉玄 德「三顧茅廬」請諸葛亮的故事,不就是這種影響最為典型的例 證嗎?
當然,有這種典型的例證並不意味着後世都在實施着孔、孟 的觀點。而是恰恰相反,人們越是津津樂道于「三顧茅廬」的故 事,就越是說明現實中缺乏這,種「禮賢下士」、「求賢若渴」的作 風。事實上,孔、孟的思想永遠都給我們以理想主義的感覺,他 們所提出的一些思想觀點,就是在兩千多年後的今天,也仍然使 人感到有很多理想的成分。或許,也正是因為有這種理想的成分 吧,才使他們的理論歷久而常新,給人以啟迪而不過時,這已經 是題外的話了。   回到用人和被用的問題上來,既然當政者多半「好臣其所教, 而不好臣其所受教」,既然任人唯賢、禮賢下士是如此困難,如此 難遇,作為被用的人,有一點「不可召」的清高和骨氣,不也是 應該的嗎?正如曾子所說:你有你的官位,我有我的正義,我又 輸與你什麼呢?
所以,我們還不能簡單地認為孟子「不能造朝」是故作姿態, 是迂腐,而應該肯定他的清高和骨氣。不然的話,「亞聖」之名從 何得來呢?


  
當受則受,當辭則辭
【原文】
陳臻①問曰:「前日于齊,王饋兼金②一百③而不受;于宋,饋 七十鎰而受;于薛④,饋五十鎰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則今日之受 非也;今日之受是,則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


  
孟子曰:「皆是也。當在宋也,予將有遠行,行者必以贐(5);辭 曰:『饋贐。』予何為不受?當在薛也,予有戒心;辭日:『聞戒, 故為兵饋之。』予何為不受?若于齊,則未有處也(6)。無處而饋之, 是貨之(7)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8
【註釋】   
1)陳臻:孟子的學生。②兼金:好金。因其價格雙倍于普通金,所 以稱為「兼金」。③一百:即一百鎰(yi)。鎰為古代重量單位.一鎰為 二十兩。④薛:春秋時有薛國,但在孟子的時代已被齊國所滅,所以,這 裡的薛是指齊國靖郭君田嬰的封地,在今山東滕縣東南。⑤贐(jin):給 遠行的人送路費或禮物。(6)戒心:戒備意外發生。根據趙歧的註釋,當 時有惡人要害孟子,所以孟子有所戒備。(7)未有處:沒有出處,引申為 沒有理由。(8)貨:動詞,收買,賄賂。
【譯文】
陳臻問道:「以前在齊國的時候,齊王送給您好金一百鎰,您 不接受;到宋國的時候,家王送給您七十鎰,您卻接受了;在薛 地,薛君送給您五十鎰,您也接受了。如果以前的不接受是正確 的,那後來的接受便是錯誤的;如果後來的接受是正確的,那以 前的不接受便是錯誤的。老師您總有一次做錯了吧。」
孟子說:「都是正確的。當在宋國的時候,我準備遠行,對遠 行的人理應送些盤纏。所以宋王說:『送上一些盤纏。』我怎麼 不接受呢?當在薛地的時候,我聽說路上有危險,需要戒備。薛 君說:『聽說您需要戒備,所以送上一點買兵器的錢。』我怎麼能 不接受呢?至于在齊國,則沒有任何理由。沒有理由卻要送給我 一些錢,這等於是用錢來收買我。哪裡有君子可以拿錢收買的呢?」
【讀解】
陳臻的推論看起來似乎有道理,二者必居其一,但實際上卻 侷限于形式邏輯的範疇,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缺乏辨證邏輯的 靈活性,不能解決特殊性的問題。
孟子的回答則是跳出了「兩難推論」的藩籬,具體問題具體 分析,不同情況不同對待,辯證解決。用孔子、孟子等人的話 說,這就叫通權達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