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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下    P 371


作者:宋濂
頁數:371 / 405
類別:歷史

 

元史 下

作者:宋濂
第371,共405。
李明德,瑞州路上高縣人。讀書有志操,孝行篤至。至正十四年,亂兵陷袁州,因抄掠上高。兵執其父欲殺之,明德泣告曰:「子豈不能代父乎,願勿害吾父也!」兵遂殺明德,而免其父,後以高壽終。
張緝,字士明,益都膠州人。性孝友,能詩文。至正七年,與兄紳、弟經同領鄉薦,由澤州儒學正轉泰州幕職,棄之,養親居揚州。十五年,揚州亂,緝母姬氏方臥病,賊突入臥內,舉槍欲刺姬,緝以身蔽姬,槍中緝脅,三日而死。
魏敬益,字士友,雄州容城人。性至孝,居母喪,哀毀骨立。素好施與,有男女失時者,出貲財為之嫁娶;歲凶,老弱之饑者,為糜以食之。敬益有田僅十六頃,一日語其子曰:「自吾買四莊村之田十頃,環其村之民皆不能自給,吾深憫焉。今將以田歸其人,汝謹守余田,可無餒也。」乃呼四莊村民諭之曰:「吾買若等業,使若等貧不聊生,有親無以養,吾之不仁甚矣,請以田歸若等。」眾聞,皆愕眙不敢受,強與之,乃受而言諸有司。有司以聞于中書,請加旌表。丞相賀太平嘆曰:「世乃有斯人哉!」
湯霖,字伯雨,龍興新建人。早喪父,事母至孝。母嘗病熱,更數醫弗能效。母不肯飲藥,曰:「惟得冰,我疾乃可愈。」爾時天氣甚燠,霖求冰不得,累日號哭于池上。忽聞池中戛戛有聲,拭淚視之,乃冰澌也。亟取以奉母,其疾果愈。


  
孫抑,字希武,世居晉寧洪洞縣。抑登進士第,歷仕至刑部郎中。關保之變,挈父母妻子避兵平陽之柏村。有亂兵至村剽掠,拔白刃嚇抑母,求財不得,舉刃欲斫之。抑亟以身蔽母,請代受斫,母乃得釋。而抑父被虜去,不知所之。或語之曰:「汝父被驅而東矣,然東軍得所掠民皆殺之,汝慎無往就死也。」抑曰:「吾可畏死而棄吾父乎?」遂往,出入死地,屢瀕危殆,卒得父以歸。
石永,紹興新昌人。性淳厚,事親至孝。值亂兵掠鄉裡,永父謙孫年八十,老不能行,永負父匿山谷中。亂兵執其父,欲殺之,永亟前抱父請以身代,兵遂殺永而釋其父。
王克己,延安中部人。父伯通歿,克己負土築墳,廬于墓側。貊高縱兵暴掠,縣民皆逃竄,克己獨守墓不去。家人呼之避兵,克己曰:「吾誓守墓三年,以報吾親,雖死不可棄也。」遂不去。俄而兵至,見其身衣衰絰,形容憔悴,曰:「此孝子也!」遂不忍害,竟終喪而歸。


  
劉思敬,延安宜君人。事其繼母沙氏、杜氏,孝養之至,無異親母。父年八十,兩目俱喪明,會亂兵剽掠其鄉,思敬負父避于岩穴中。有兵至,欲殺思敬,思敬泣言曰:「我父老矣,又無目,我死不足惜,使我父何依乎?」兵憐其孝,不忍殺,父子皆免于難。
呂祐,字伯通,晉安人。至正二十六年,郡城破,有卒入其室,拔白刃脅其母林氏索財寶不得,揮刃欲斫母。祐急以身蔽母,而奪其刃,手指盡裂,被傷仆地。良久而蘇,開目視母曰:「母幸無恙,我死無憾矣。」遂瞑目死。
周樂,溫州瑞安人。宋狀元坦之後,父日成,通經能文。海賊竊據溫州,拘日成置海舟上,樂隨往,事其父甚謹。一日賊酋遣人沉日成於水,樂泣請曰:「我有祖母,幸留父侍養,請以己代父死。」不聽,樂抱父不忍舍,遂同死焉。
列傳第八十六 隱逸
列傳第八十六 隱逸
古之君子,負經世之術,度時不可為,故高蹈以全其志。使得其時,未嘗不欲仕熹”、「西方哲學史」中的「黑格爾」。,仕而行所學,及物之功豈少哉。後世之士,其所藴蓄或未至,而好以跡為高,當邦有道之時,且遁世離群,謂之隱士。世主亦苟取其名而強起之,及考其實,不如所聞,則曰「是欺世釣譽者也」,上下豈不兩失也哉!
元之隱士亦多矣,如杜瑛遺執政書,暨張特立居官之政,則非徒隱者也,蓋其得時則行,可隱而隱,頗有古君子之風。而世主亦不強之使起,可謂兩得也已。自是以隱逸稱者,蓋往往而有,今摭其可傳者,作《隱逸傳》。
杜瑛,字文玉,其先霸州信安人。父時升,《金史》有傳。瑛長七尺,美鬚髯,氣貌魁偉。金將亡,士猶以文辭規進取,瑛獨避地河南緱氏山中。時兵後,文物凋喪,瑛搜訪諸書,盡讀之,讀輒不忘,而究其指趣,古今得失如指諸掌。間關轉徙,教授汾、晉間。中書粘合珪開府于相,瑛赴其聘,遂家焉。與良田千畝,辭不受。術者言其所居下有藏金,家人欲發視,輒止之。後來居者果得黃金百斤,其不苟取如此。
歲己未,世祖南伐至相,召見問計,瑛從容對曰:「漢、唐以還,人君所恃以為國者,法與兵、食三事而已。國無法不立,人無食不生,亂無兵不守。今宋皆蔑之,殆將亡矣,興之在聖主。若控襄樊之師,委戈下流,以搗其背,大業可定矣。」帝悅,曰:「儒者中乃有此人乎!」瑛復勸帝數事,以謂事不如此,後當如彼。帝納之,心賢瑛,謂可大用,命從行,以疾弗果。中統初,詔征瑛。時王文統方用事,辭不就。左丞張文謙宣撫河北,奏為懷孟、彰德、大名等路提舉學校官,又辭,遺執政書,其略曰:「先王之道不明,異端邪說害之也,橫流奔放,天理不絶如綫。今天子神聖,俊乂輻輳,言納計用,先王之禮樂教化,興明修復,維其時矣。若夫簿書期會,文法末節,漢、唐猶不屑也,執事者因陋就簡,此焉是務,良可惜哉!夫善始者未必善終,今不能溯流求源,明法正俗,育材興化,以拯數百千年之禍,仆恐後日之弊,將有不可勝言者矣。」人或勉之仕,則曰:「後世去古雖遠,而先王之所設施,本末先後,猶可考見,故為政者莫先於復古。苟因習舊弊,以求合乎先王之意,不亦難乎!吾又不能隨時俯仰以赴機會,將焉用仕!」於是杜門著書,一不以窮通得喪動其志,優遊道藝,以終其身。年七十,遺命其子處立、處願曰:“吾即死,當表吾墓曰‘緱山杜處士’。天歷中,贈資德大夫、翰林學士、上護軍,追封魏郡公,謚文獻。
所著書曰《春秋地理原委》十卷、《語孟旁通》八卷、《皇極引用》八卷、《皇極疑事》四卷、《極學》十卷、《律呂律歷禮樂雜誌》三十卷、文集十卷。其于律,則究其始,研其義,長短清濁,周徑積實,各以類分,取經史之說以實之,而折衷其是非。其于歷,則謂造歷者皆從十一月甲子朔夜半冬至為歷元,獨邵子以為天開于子,取日甲月子、星甲辰子,為元會運世之數,無朔虛,無閏余,率以三百六十為歲,而天地之盈虛,百物之消長,不能出乎其中矣。論閉物開物,則曰開於己,閉于戊;五,天之中也;六,地之中也;戊己,月之中星也。又分卦配之紀年,金之大定庚寅,交小過之初六;國朝之甲寅三月二十有三日寅時,交小過之九四。多先儒所未發,掇其要著于篇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