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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中    P 74


作者:張廷玉等
頁數:74 / 196
類別:歷史

 

明史 中

作者:張廷玉等
第74,共196。
初,吳元年置御史台,設左、右御史大夫,從一品御史中丞,正二品侍御史,從二品治書侍御史,正三品殿中侍御史,正五品察院監察御史,正七品經歷,從五品都事,正七品照磨、管勾。正八品以鄧愈、湯和為御史大夫,劉基、章溢為御史中丞,諭之曰:「國家立三大府,中書總政事,都督掌軍旅,御史掌糾察。朝廷紀綱盡系于此,而台察之任尤清要。卿等當正己以率下,忠勤以事上,毋委靡因循以縱奸,毋假公濟私以害物。」洪武九年汰侍御史及治書、殿中侍御史。十年七月,詔遣監察御史巡按州縣。十三年,專設左,右中丞,正二品左、右侍御史。正四品尋罷御史台。十五年更置都察院,設監察都御史八人,秩正七品。分監察御史為浙江、河南、山東、北平、山西、陝西、湖廣、福建、江西、廣東、廣西、四川十二道,各道置御史或五人或三、四人,秩正九品。每道鑄印二,一畀御史久次者掌之,一藏內府,有事受印以出,既事納之,文曰「繩愆糾繆」。以秀才李原名、詹徽等為都御史,吳荃等為試監察御史。試御史,一年後實授。又有理刑進士、理刑知縣,理都察院刑獄,半年實授。正德中革。十六年,升都察院為正三品,設左、右都御史各一人,正三品,左、右副都御史各一人,正四品,左、右僉都御史各二人,正五品,經歷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十七年,升都御史正二品,副都御史正三品,僉都御史正四品,十二道監察御史正七品。二十三年,左副都御史袁泰言:「各道印篆相同,慮有詐偽。」乃更鑄監察御史印曰「某道監察御史印」,其巡按印曰「巡按某處監察御史印」。建文元年,改設都御史一人,革僉都御史。二年,改為御史府,設御史大夫,改十二道為左、右兩院,止設御史二十八人。成祖複舊制。永樂元年,改北平道為北京道。十八年,罷北京道,增設貴州、雲南、交阯三道。洪熙元年,稱行在都察院,同六部,又定巡按以八月出巡。宣德十年,罷交阯道,始定為十三道。正統中,去「行在」字。嘉靖中,以清屯,增副都御史三人,尋罷。隆慶中,以提督京營,增右都御史三人,尋亦罷。
總督漕運兼提督軍務巡撫鳳陽等處兼管河道一員。太祖時,嘗置京畿都漕運司,設漕運使。洪武元年置漕運使,正四品,知事,正八品,提控案牘,從九品,屬官監運,正九品,都綱,省注。十四年罷。永樂間,設漕運總兵官,以平江伯陳瑄治漕。宣德中,又遣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督運。至景泰二年,因漕運不斷,始命副都御史王竑總督,因兼巡撫淮、揚、廬、鳳四府,徐、和、滁三州,治淮安。成化八年,分設巡撫、總漕各一員。九年複舊。正德十三年又分設。十六年又複舊。嘉靖三十六年,以倭警,添設提督軍務巡撫鳳陽都御史。四十年歸併,改總督漕運兼提督軍務。萬曆七年加兼管河道。
總督薊遼、保定等處軍務兼理糧餉一員。嘉靖二十九年置。先是,薊、遼有警,間遣重臣巡視,或稱提督。至是以邊患益甚,始置總督,開府密雲,轄順天、保定、遼東三巡撫,兼理糧餉。萬曆九年加兼巡撫順天等處。十一年複舊。天啟元年,置遼東經略。經略之名,起於萬曆二十年宋應昌暨後楊鎬。至天啟元年,又以內閣孫承宗督師經略山海關,稱樞輔。崇禎四年併入總督。十一年又增設總督于保定。
總督宣大、山西等處軍務兼理糧餉一員。正統元年,始遣僉都御史巡撫宣大。景泰二年,宣府、大同各設巡撫,遣尚書石璞總理軍務。成化、弘治間,有警則遣。正德八年設總制。嘉靖初,兼轄偏、保。二十九年,去偏、保,定設總督宣大、山西等處銜。三十八年令防秋日駐宣府。四十三年,移駐懷來。隆慶四年,移駐陽和。


  
總督陝西三邊軍務一員。弘治十年,火篩入寇,議遣重臣總督陝西、甘肅、延綏、寧夏軍務,乃起左都御史王越任之。十五年以後,或設或罷。至嘉靖四年,始定設,初稱提督軍務。七年改為總制。十九年避制字,改為總督,開府固原,防秋駐花馬池。
總督兩廣軍務兼理糧餉帶管鹽法兼巡撫廣東地方一員。永樂二年,遣給事中雷填巡撫廣西。十九年,遣郭瑄、艾廣巡撫廣東。景泰三年,苗寇起,以兩廣宜協濟應援,乃設總督。成化元年,兼巡撫事,駐梧州。正德十四年,改總督為總制,尋改提督。嘉靖四十五年,另設廣東巡撫,改提督為總督,止兼巡撫廣西,駐肇慶。隆慶三年,又設廣西巡撫,除兼職。四年,革廣東巡撫,改為提督兩廣軍務兼理糧餉,巡撫廣東。萬曆三年,仍改總督,加帶管鹽法。
總督四川、陝西、河南、湖廣等處軍務一員。正德五年設,尋罷。嘉靖二十七年,以苗患,又設總督四川、湖廣、貴州、雲南等處軍務。四十二年罷。天啟元年,以土官奢崇明反,又設四川、湖廣、雲南、貴州、廣西五省總督。四年,兼巡撫貴州。
總督浙江、福建、江南兼制江西軍務一員。嘉靖三十三年,以倭犯杭州置。四十一年革。


  
總督陝西、山西、河南、湖廣、四川五省軍務一員。崇禎七年置,或兼七省。十二年後,俱以內閣督師。
總督鳳陽地方兼制河南、湖廣軍務一員。崇禎十四年設。
總督保定地方軍務一員。崇禎十一年設。
總督河南、湖廣軍務兼巡撫河南一員。崇禎十六年設。
總督九江地方兼制江西、湖廣軍務一員。崇禎十六年設。
總理南直隷、河南、山東、湖廣、四川軍務一員。崇禎八年設,以盧象升為之,與總督或分或並。
總理河漕兼提督軍務一員。永樂九年遣尚書治河,自後間遣侍郎、都御史。成化後,始稱總督河道。正德四年,定設都御史。嘉靖二十年,以都御史加工部職銜,提督河南、山東、直隷河道。隆慶四年,加提督軍務。萬曆五年,改總理河漕兼提督軍務。八年革。
總理糧儲提督軍務兼巡撫應天等府一員。宣德五年,初命侍郎總督糧儲兼巡撫。景泰四年,定遣都御史。嘉靖三十三年,以海警,加提督軍務,駐蘇州。萬曆中,移駐句容,已復駐蘇州。
巡撫浙江等處地方兼提督軍務一員。永樂初,遣尚書治兩浙農事。以後或巡視或督鹺,有事則遣。嘉靖二十六年,以海警,始命都御史巡撫浙江,兼管福建福、興、建寧、漳、泉海道地方,提督軍務。二十七年,改巡撫為巡視。二十八年罷。三十一年復設。
巡撫福建地方兼提督軍務一員。嘉靖二十六年,既設浙江巡撫兼轄福、興、漳、泉等處,三十五年,以閩、浙道遠,又設提督軍務兼巡福、興、漳、泉、福寧海道都御史。後改巡撫福建,統轄全省。
巡撫順天等府地方兼整飭薊州等處邊備一員。成化二年,始專設都御史贊理軍務,巡撫順天、永平二府,尋兼撫河間、真定、保定,凡五府。七年,兼理八府。八年,以畿輔地廣,從居庸關中分,設二巡撫,其東為巡撫順天、永平二府,駐遵化。崇禎二年,又于永平分設巡撫兼提督山海軍務,其舊者止轄順天。
巡撫保定等府提督紫荊等關兼管河道一員。成化八年,分居庸關以西,另設巡撫保定、真定、河間、順德、大名、廣平六府,提督紫荊、倒馬、龍泉等關,駐真定。萬曆七年,兼管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