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范子淵在京師,先聞之,遽上殿言:「熊本、陳佑甫,意謂王安石出,文彥博必將入相,附會其意,以浚川杷為不便。 臣聞本奉使按事,乃詣彥博納拜,從彥博飲食,佑甫、知儉皆預焉,及屏人私語。 今所奏必不公。 且觀彥博之意,非止言浚川杷而已。 陛下一聽其言,天下言新法不便者必蜂起,陛下所立之法大壞矣。 」帝頗惑其言,詔以本等奏送都水監及外監丞司。 子淵遂訟本等以七月中北岸水歷定五月中南岸河流漲落,又不皆至河所視其利害,及大名府已嘗保明用杷浚二股功利牒轉運司,兼本等專取索浚河司事總四千七百餘紙,即未嘗取索大名府安撫司轉運司事相參照。 而確亦劾本奉使不謹,議論不公,乞更委官定奪是非。 故就委確及履仍即御史台置獄推究。 同提舉成都府等路茶場公事蒲宗閔言:「本司船賣解鹽,已蒙改法,依舊通商。 外有茶法,事蹟相關,須至更改。 每年欲起發茶四萬馱赴秦州、熙河路,依市價賣,仍認定稅息錢,應副博馬、糴買糧草。 並川峽路民間食茶,許逐場依市價添減收買,每貫收息錢一分出賣,仍沿貫納長引錢。 鳳州、鳳翔、永興軍、環慶路州軍亦依舊為商地,分許客人于川中茶場算請興販。 」知彭州呂陶亦言官場買茶,虧損園戶,有致詞訴及生喧閙。 旋詔川中茶場免收息三分。 丙辰,遼玉田、安次縣有蝝傷稼。 己巳,遼主駐犢山,宴群臣。 遼主曰:「先帝用仁先、華噶,以賢智也。 朕有仁傑、伊遜,不在仁先、華噶下。 」歡飲至夜乃罷。 甲戌,太白晝見。 遼太子自母后之變,憂見顏色。 而耶律伊遜之黨,以皇后廢立皆由其謀,欣躍相慶,肆騰讒言謗,忠良之士,斥逐殆盡。 護衛太保蕭錫沙辨黠,善揣摩人意,數出入伊遜家,見朝臣不附者,輒擿使去之,錫沙得遷殿前副檢點。 會護衛蕭和克謀殺伊遜事覺,伊遜械繫之,考劾不服,流于邊。 錫沙謂伊遜曰:「今太子猶在,臣民屬心,大王素無根柢之助,復有誣皇后之怨,它日太子立,大王置身何地?宜熟計之。 」伊遜曰:「吾憂此久矣。 」夜,召其黨蕭德哩特,謀所以構太子者。 乙亥,伊遜使其黨護衛太保耶律扎喇等告都部署耶律薩喇、樞密使蕭蘇薩等謀立太子。 遼主命按問之,無跡,乃出薩喇為始平軍節度使,蘇薩為上京留守,鞭護衛六人,其餘各徙于邊。 丙子,遼以西北路招討使遼西郡王蕭呼哩額為北府宰相兼知契丹行宮都部署事。 呼哩額,孝穆之孫,便佞滑稽,尚鄭國公主,拜駙馬都尉。 初與耶律伊遜不協,出為寧遠軍節度使。 自後呼哩額揣知伊遜意,傾心事之;伊遜欲引為助,遂有是擢。 丁丑,詔使臣換文資,試律令大義十道,以八通為上,六通次之,四通又次之,併為合格,中書取旨。 戊寅,遼詔告謀逆者加重賞,耶律伊遜之謀也。 時有耶律喏嚕與其弟烏頁皆黨于伊遜,時號二賊。 六月,己卯朔,遼耶律伊遜使其黨牌印郎君蕭額都溫仲父房之耶律托卜嘉上急變曰:「昨者耶律扎喇所告薩喇等,其事皆實,臣亦與其謀,本欲殺伊遜而立太子。 臣等若不言,恐事白連坐。 」遼主信之,杖太子,幽之別室,命伊遜及耶律孝傑、耶律仲禧、蕭呼哩額、楊遵勖、耶律延格、蕭錫沙等鞫治。 太子具陳枉狀,謂延格曰:「上惟我一子,今為儲副,尚何所求!公與我為昆弟行,當念無辜,達意于上。 」蕭錫沙聞之,謂延格曰:「如此奏,則大事去矣;當易其辭為款伏。 」延格入,如錫沙言奏之,遼主大怒。 中外知其冤,無敢言者,惟北院樞密副使蕭惟信廷急之,遼主弗聽。 伊遜等窮治太子之黨,逮北院宣徽使耶律托卜嘉、漢人行宮都部署蕭托卜嘉等下獄,不勝榜掠,皆誣狀。 伊遜恐遼主猶有所疑,引托卜嘉等庭詰之,各令荷重校,繩系其頸,不能出氣;諸人不堪其酷,唯求速死。 伊遜乃入奏曰:「別無異辭。 」遂殺蕭托卜嘉、耶律托卜嘉與其弟陳留及東宮宿直官,遣使殺始平軍節度使耶律薩喇、上京留守蕭蘇薩及其諸子,執蕭岩壽、蕭和克至京,殺之。 時牽連被殺者眾,盛夏,屍不得瘞,地為之臭。 流耶律孟簡于保州。 壬午,注輦國遣使朝貢。 癸未,詔:「南京、鄆、兗等州及邢州之臣鹿、洺州之鷄澤、平恩、肥鄉縣盜賊,並用重法。 」 丙戌,遼廢太子浚為庶人,囚之上京。 太子將出,曰:「吾何罪而至是?」蕭錫沙叱令登車,遣衛士闔其車門而去。 蕭德哩特監送太子,時促其行,不令下車,起居飲食,數加陵侮,至則築堵環囚之。 西南面招討使吳王蕭罕嘉努上書言太子冤,不報。 第40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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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上》
第40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