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壬戌,詔:「今月十五日開經筵,講《論語》,讀《三朝寶訓》,講讀官日赴資善堂,以雙日講讀,仍輪一員宿直。 初講及更旬,宰相執政並赴。 」 罷太學保任同罪法。 于闐進獅子,詔卻之。 丙寅,劉摯言:「宰臣蔡確山陵使回,必須引咎自劾;而確不顧廉隅,恐失爵位,無故自留。 伏望早發睿斷,罷確政事,以明國憲。 」 詔:「府界三路保甲第五等兩丁之家免冬教。 」從王岩叟請也。 夏人以其母遺留物、馬、白駝來獻。 甲戌,罷後苑西作院。 以天章閣待制范純仁、中書舍人王震併為給事中。 王岩叟言震出使無廉介之譽,立朝無端亮之稱,封駁之任,非震所當處。 尋命震出守。 初,蔡確與章惇、邢恕等共謀誣罔太皇太后,自謂有定策功,韓縝素懷不平。 及確為山陵使,縝乃于簾前具陳確等奸狀,由是內朝與外廷備知之。 劉摯言:「昨者確等覃恩轉官,學士草確制,有雲『獨高定策之功』,命下之日,識者皆知其過,而確乃偃然受之。 又,確與章惇固結朋黨,自陛下進用司馬光、呂公着以來,意不以為便,故確內則陽為和同,而陰使惇外肆強悍,陵侮沮害。 中外以為確與惇不罷,則善良無由自立,天下終不得被仁厚之澤。 」 乙亥,帝初禦邇英閣,講《論語》。 丙子,朱光庭奏言:「蔡確、章惇、韓縝,宜令解機務;司馬光、范純仁,宜進之宰輔;韓維宜置之宥密。 退三奸于外以清百闢,進三賢于內以贊萬幾,太平之風,自茲始矣。 」 戊寅,罷增置鑄錢監十有四。 遼牛溫舒知三司使,國民兼足。 遼主以為能,加戶部侍郎。 續資治通鑒●卷第七十九 ●卷第七十九 【宋紀七十九】 起柔兆攝提格正月,盡六月,凡六月。 諱煦,神宗第六子,母曰欽聖皇后朱氏。 熙寧九年,十二月,七日已醜,生於宮中,赤光照室。 初名傭,授檢校太尉、天平軍節度使,封均國公;元豐五年,遷開府儀同三司,進封延平郡王。 八年,二月,神宗寢疾,宰相王珪乞早建儲,為宗廟社稷計,又奏請皇太后權同聽政,神宗首肯,遂奉制立為皇太子。 ○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元佑元年遼大安二年。 丙寅,一零八六年 春,正月,庚寅朔,詔改元。 辛卯,遼主如混同江。 承議郎、守起居舍人邢恕,嘗教高公繪上書,乞尊禮朱太妃,為高氏異日之福。 太皇太后呼公繪問曰:「汝不識字,誰為汝作此書?」公繪不敢諱。 言者又論恕遊歷權貴,不自檢慎。 甲午,謫恕,以本官權發遣隨州。 時恕已除中書舍人,於是罷其新命,並黜之於外。 甲辰,王岩叟奏:「自冬不雪,今涉春矣,旱為災,變異甚大。 陛下于天下之大害,朝中之大奸,已悟而復疑,將斷而又止。 大害莫如青苗、免役之法,陰困生民,茶鹽之法,流毒數路。 大奸莫如蔡確之陰邪險刻,章惇之讒欺狼戾。 陛下乃容而留之,此天心之所以未佑也。 」 丁未,以集賢校理黃廉為戶部郎中。 先是廉提舉河東路保甲凡六年,司馬光閒居,往來河、洛間,聞其治狀,呂公着亦言河東軍與邊民德之,遂有是除。 詔回賜高麗王鞍馬、服帶、器幣有加。 罷陝西、河東元豐四年後凡緣軍興增置官局。 己酉,五國諸部長貢于遼。 辛亥,朱光庭言:「察確、章惇、韓縝,不恭、不忠、不恥。 議論政事之際,惇明目張膽,肆為辨說,力行醜詆。 確則外示不校,中實同欲,陽為尊賢,陰為助邪。 縝則每當議論,亦不扶正,唯務拱默為自安計。 願罷去確等柄任,別進忠賢以輔聖治。 」不報。 癸丑,太皇太后躬詣中太一宮、集禧觀祈雨。 遼主召權翰林學士趙孝嚴、知制誥王師儒等講《五經》大義。 丙辰,太皇太后詔曰:「原廟之立,所從來久矣。 前日神宗皇帝初即祠宮,並建寢殿以崇嚴祖考,其孝可謂至矣。 今神宗既已開祔,于故事當營館禦以奉神靈。 而宮垣之東,密接民裡,欲加開展,則懼成煩擾;欲采搢紳之議,皆合帝后為一殿,則慮無以稱神宗欽奉祖考之意。 聞治隆殿後有園池,以後殿推之,本留以待未亡人也,可即其地立神宗原廟。 吾萬歲之後,當從英宗皇帝于治隆,上以寧神明,中以成吾子之志,下以安臣民之心,不亦善乎!」 帝幸相國寺祈雨。 時新法多所厘革,獨免役、青苗、將官之法猶在,而西戎之議未決。 司馬光以疾謁告,凡十有三旬,不能出,嘆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乃力疾移書三省曰:「今法度宜先更張者,莫如免役錢。 光見欲具疏奏聞,若降至三省,望諸公協力贊成。 」又手書與呂公着曰:「光自病以來,以身付醫,以家事付愚子,唯國事未有所托,今以屬晦叔矣。 」中書舍人范百祿言于光曰:「熙寧免役法行,百祿為咸平縣,開封罷遣衙前數百人,民皆欣幸。 其後有司求羡餘,務刻剝,乃以法為病。 今第減助免錢額以寬民力可也。 」光不聽。 二月,辛酉,以河決大名,壞民田,艱食者眾,詔安撫使韓絳詢訪賑濟。 乙丑,命蔡確提舉修《神宗實錄》,以鄧溫伯、陸佃併為修撰官,林希、曾肇併為檢討官。 詔權罷修河,放諸路兵夫。 第43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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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上》
第43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