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中 第580頁
◆又【集韻】楚絞切,抄上聲。與謅同。【集韻】七肖切。七省切,誤。考證:〔【集韻】七省切,音峭。輕也,江東語。〕 謹照原文七省切改七肖切。 █設 【酉集上】【言字部】 設 【唐韻】識列切【集韻】【韻會】【正韻】式列切,□扇入聲。【說文】施□也。從言從殳。殳,使人也。【徐曰】殳,所以驅遣使人也。會意。【博雅】合也。【玉篇】置也。【易·繫辭】聖人設卦以觀象。【疏】是施設其卦,有此諸象也。【詩·小雅】設此旐矣。【注】□也。【禮·經解】規矩誠設,不可欺以方圜。【注】謂彈畫也。【疏】謂置設。 ◆又【韻會】立也。【前漢·文帝紀】高帝設之,以撫四海。【注】置立也。謂立此法也。 ◆又大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桃氏為刃,中其莖,設其後。【疏】設,大也。謂從中以卻稍大之後,大則于把易制也。 ◆又假借之辭。【戰國策】今先生設為不宦。【注】設者,虛假之辭。【前漢·趙廣漢傳】鉤距者,設欲知馬賈,則先問狗。 ◆又突厥別部典兵者曰設。【唐書·李子和傳】突厥署子和為屋利設。【注】屋利者,一設之號也。 ◆又【韻會】唐制,諸郡燕犒將吏謂之旬設,今□事謂設□,公廚曰設廚。 ◆又姓,見【姓苑】。 ◆又葉書質切,音失。【詩·小雅】鐘鼓既設,舉酬逸逸。設葉逸。 ◆又葉式吏切,音試。【王讚·荀夫人誄】喪庭靡託,幾筵虛設。躬當昏迷,事無荒滯。 【六書故】亦作〈言□〉。鋪□詞說也。考證:〔【戰國策】今先王設為不宦。〕 謹照原文先王改先生。 █訮 【酉集上】【言字部】 訮 【正字通】俗詽字。【字彙】分詽、詽為二,誤。【字彙補】又偽作□、□,尤非。 █訯 【酉集上】【言字部】 訯 【字彙】所瓦切,音傻。強事言語。 █訰 【酉集上】【言字部】 訰 【廣韻】之閏切【集韻】【韻會】【正韻】朱閏切,□肫去聲。【爾雅·釋訓】訰訰,亂也。【注】闇亂。 ◆又【廣韻】章倫切【集韻】朱倫切,□音肫。亂言貌。 ◆又心亂貌。 ◆又【集韻】通作諄。詳諄字注。 ◆又通作肫忳純。【禮·中庸】肫肫其仁。【注】肫肫,讀如誨爾忳忳之忳,誠懇貌。或作純純。程伊川曰:厚也。亦作訰訰。【荀子·哀公篇】繆繆肫肫,其事不可循。【注】繆當為膠,肫與訰同。親亂之貌。 ◆又【集韻】徒渾切,音屯。多言也。 【字彙補】省作□,偽作□,□非。 █許 【酉集上】【言字部】 許 【唐韻】【正韻】虛呂切【集韻】【韻會】喜語切,□虛上聲。【說文】聽也。【廣雅】與也。【玉篇】從也。【廣韻】可也。【增韻】約與之也。【書·金滕】爾之許我,我其以璧與珪歸俟爾命。爾不許我,我乃屛璧與珪。【史記·高祖本紀】呂媼怒。呂公曰:始常欲奇此女與貴人,何自妄許與劉季。 ◆又【博雅】進也。【詩·大雅】昭茲來許。【傳】許,進也。【疏】禮法既許,而後得進,故以許為進也。 ◆又信也。【孟子】則王許之乎。 ◆又猶興也,期也。【孟子】管仲、晏子之功,可復許乎。 ◆又邑名。【詩·魯頌】居常與許。【箋】許,田也,魯朝宿之邑。 ◆又國名、縣名、州名。【春秋·隱十一年】公及齊侯鄭伯伐許。【疏】地理志云:潁川郡許縣,故許國,漢名許縣,魏武攺曰許昌,後周又攺為許州。 ◆又姓。【廣韻】出高陽汝南,本自姜姓,炎帝之後,太嶽之裔,其後因封為氏。 ◆又與鄦通。【史記·鄭世家】鄦公惡鄭于楚。【注】鄦同許,許靈公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火五切,音虎。【詩·小雅】伐木許許。【傳】許許,柹貌。【朱傳】衆人共力之聲。【淮南子·道應訓】今夫舉大木者,前呼邪許,後亦應之,此舉重勸力之歌也。【注】許,音虎。【字彙補】音虛。 ◆又【類篇】滸,一作許。 █訴 【酉集上】【言字部】 訴 【唐韻】桑故切【集韻】【韻會】【正韻】蘇故切,□音素。【說文】吿也。【玉篇】論也,吿訴冤枉也。【廣韻】毀也。【左傳·成十六年】郤犫訴公于晉侯。【注】譖也。【史記·龜筴傳】王有德義,故來告訴。 ◆又【說文】或作□。亦作愬。【論語】膚受之愬。【注】愬己之冤也。【前漢·五行志】引作訴。 ◆又【韻會小補】通作遡。【戰國策】衛君跣行,告遡於魏。【注】遡愬同。 ◆又【集韻】昌石切,音尺。亦毀也。 【說文】本作□。【字彙補】偽作辨,非。辨字左從言作。 ◆又□。 █□ 【酉集上】【言字部】 □ 【玉篇】丁回切【廣韻】都回切,□音堆。謫也,落也。【廣韻】與搥同。 ◆又【集韻】倉回切,音崔。義同。 ◆又一作□。詳□字注。 █訽 【酉集上】【言字部】 訽 【說文】同詬。【左傳·襄十七年】重丘人閉門而訽之。【注】馬也。 ◆又【昭二十年】宋元公曰:余不忍其訽。【注】恥也。【後漢·崔駰傳】或冒訽以干進。【注】辱也。 ◆又【音學五書】古音句。引《太□》釋次七,震震不侮,濯漱其訽。【注】雖見訽怒,善自解釋,如濯去垢穢也。 █訾 【酉集上】【言字部】 訾 【唐韻】將此切【集韻】【韻會】蔣氏切【正韻】祖似切,□音子。【說文】不思稱意也。引《詩·小雅》:翕翕訾訾。【徐曰】言不思稱事之意也。今文相承皆作訿。【爾雅·釋訓】翕翕訾訾,莫供職也。《詩》《釋文》引《韓詩》雲不善之意。【朱傳】潝潝,相和也。訿訿,相詆也。 第58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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