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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死的野獸    P 9


作者:大藪春彥
頁數:9 / 65
類別:推理懸疑

 

必死的野獸

作者:大藪春彥
第9,共65。
  不管怎麼樣,從鮮明利落的作案手段來看,這不是單獨作案,而是經驗豐富的作案團伙共同作案。用這麼兇殘的手段殺害警察,警方表示要不遺餘力地進行偵查。報紙上除記載了上面這些無意思的話之外,還介紹了該警官的簡厲,家庭情況以及有關人士就此發表的談話錄等。邦彥一邊吃著燒麥,一邊把所有的報紙都看了一遍。然後他步行走回公寓,早早地躺在了床上。
閉上眼睛之後,一陣恐懼的氣氛便向他襲來,頭很痛,胸口也像是堵上了什麼東西。感到氣悶。
邦彥光著腳從床上下來從酒櫃中取出大大的酒瓶,他把灑咕l咚咕咚地倒進茶杯里,然後一飲而盡。邦彥被嗆得咳嗽起來,眼淚也流了出來。酒精開始在身體中循環,他的臉上總算恢復了一點兒血色。
回到床上,邦彥用頭枕著放在枕頭上的手叼著香菸吸著東京急是不時地在什麼地方發生火災,捎防車響著尖歷的示警笛並胡亂地敲著消防鐘從街上飛駛而過。那聲音剛過去,馬上又有汽車的隆隆聲、警笛聲和電車的噪聲文織成城市噪音交響樂,隔著窗戶傳進屋裡。檯燈那淡淡的桃紅色的燈光下浮現出邦彥秀麗而沉靜的臉,在燈光和煙影的襯托下,他的眼睛和高高的鼻樑、流露出略帶哀傷的線條。


  
意識到菸灰落到了臉上,他把香菸放在枕頭與桌子之間的菸灰缸中捻滅了。
犯罪是很合算的,他想。
但是,犯罪要付出極大的代價。
這是一件充分展示組織能力的工作。並且還要有孤狼一般的意志。
要雇殺了那個人,殺人的動機從外表是看不出來的,
因為幹的是受雇殺人的取業,所以動機就只是報酬而巳。朝著一個素不相識的受害人連著把二、三十發子彈傾人他的身體,逃跑的道路早在受雇的時候就已經被僱主精心選好了。即使事情敗露被抓起來,也很容易就能證明發案時不在現場。
即使是法律,也是可以用金錢和權力收買的。
經人大手揮,自己就可以被保釋出來,然後再躲過風頭就行了。


  
賴帳的賭徒是沒有同伴的。但被發現的時候總是肢體殘缺,同樣,出賣組織的人也總是和死亡住在一起的。而因為組織內部的摩擦而搞內訌,是不會有任何差錯,逃跑的時候也不會被絆住手腳。
與此相比有利的地方是,一旦有什麼緊急情況,膽小的人就會衝動起來,進行無益的殺傷,這無異於給自己挖墳。而且這樣還會有與同伴火拚或是被出賣的危險。但是。不管在什麼場合,必須在事前做好周密、徹底的計算。天衣無縫的計劃,適宜的時機以及敏捷機智的行動,只要具備這些條件,再加上完美的配合,就可以產生一種可以稱之為古典式的乾淨漂亮的犯罪行為。
在這種場合,成功率最高的清況是如諺語中所說的那樣。「要想藏起一片樹葉就把它放到森林裡,要想截起塊石頭就把它扔到沙灘上。」
細緻而大膽的犯罪總是在人們不易發覺的場合和時間。
逃犯逃進景物之一等待時機的到來,然後以機械般的敏捷和正確的行動鉆進搜杳圈之中,轉瞬之間就可以消失得無影無蹤。
邦彥重又然起一支菸,睜開眼睛,一邊深深地吸著煙,邊開始重新考慮那個至今為止策劃又被否定,否定之後又策劃的奪取入學金的計劃。
……
屋子外面一個人用舊帚把把廢紙收集在一起。旁邊的長倚上兩個學士邊吸著煙一邊談論著什麼。……邦彥自己用手槍頂著科氏。逼他打開保險箱然後他們把搶來的錢搬進車裡但是在無時無處沒有人經過的大學校園裡,要想輕而易舉地逃走可沒那麼簡單。如果引起那幾十名職員的騷動,那可就不好收拾了,何況幾摻有同案的人,也就是說把自己的生命託付給別人,這對於只相信自己的孤狠邦彥來說,與自殺是沒有什麼區別的。
邦彥青筋暴露的額頭上滲出了汗珠,他張開乾裂的嘴唇,深深地連續吸了幾口氣。他的眼中佈滿了血絲在那張一愁不展的臉上。流露出痛苦與焦慮的神情。
很快兩個月就過去了。
報紙和收音機都報道說殺害警察的案件陷入了僵局,於是人們也就很決地把這件事忘得一千二凈了。
邦彥白天在研究生院裡學習,埋頭于羅曼·羅蘭的作品中,晚上回到公寓,以每天三千頁的機械速度翻譯詹姆斯·凱因的作品。
他待人接物給人的印象就是一個快樂的學生。他從未間斷過身體素質的訓練,另外他還花費很多時間進行做案的準備,打聽消急以及做現場調查。

第04章 劫車




銀座第幾街的曼陀琳寧酒吧。傾狂的聖誕節之夜后,迎來的第一個凌晨。
邦彥從昨夜那盛大隆重的假面舞會和賭博的興奮中回來正是凌晨三點三十分。
……
現在,天花板上掛著的五彩繽紛。不斷旋轉的小綵球的光環不見了。那些在嵌著金絲的大紅緞帳前面演奏著瘋狂的節奏的樂手們也消失了。各自打扮得絢爛異常、象熱帶魚一樣跳舞的各個國籍的客人也都鉆進汽車,四散而去了。香檳酒的泡沫流到了地板上,被吃得凌亂的甜食在雞尾酒杯中漂浮著,亂七八槽的香菸頭也已經不冒煙了,透過地板,輕微地從二樓秘密俱樂部傳來的紙牌賭、輪盤賭以及般子賭的聲音也漸漸消失了,快樂的哉場遣跡子變得靜悄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