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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概與文概    P 15


作者:劉熙載
頁數:15 / 34
類別:文學評論

 

藝概與文概

作者:劉熙載
第15,共34。
五言上二字下三字,足當四言兩句。如「終日不成章」之於「終日七襄,不成報章」是也。七言上四字下三字,足當五言兩句。如「明月皎皎照我床」之於「明月何皎皎,照我羅床幃」是也。
是則五言乃四言之約,七言乃五言之約矣。太白嘗有「寄興深微,五言不如四言,七言又其靡也」之說,此特意在尊古耳。豈可不達其意而誤增閒字以為五、七哉!
詩有合兩句成七言者,如「君子有酒旨且多」、「夜如何其夜未央」是也;有合兩句成五言者,如「祈父亶不聰」是也。後世七言每四字作一頓,五言每兩字作一頓,而五言亦或第三字屬上,上、下間皆可以「兮」字界之。
七言講音節者,出於漢《郊祀》諸樂府;羅事實者,出於《柏梁詩》。


  
七言為五言之慢聲,而長短句互用者,則以長句為慢聲,以短句為急節,此固不當與句句七言者並論也。
五言第二字與第四字、第三字與第五字,七言第二字與第四字、第四字與第六字、第五字與第七字,平仄相同則音拗,異則音諧。講古詩聲調者,類多避諧而取拗。然其間蓋有天籟,不當止以能拗為古。
善古詩必屬雅材。俗意、俗字、俗調,苟犯其一,皆古之棄也。
凡詩不可以助長,五古尤甚。故詩不善於五古,他體雖工弗尚也。《書譜》云:「思慮通審,志氣和平,不激不厲,而風規自遠。」為五古者,宜亦有取于斯言。
七古可命為古、近二體。近體曰駢、曰諧、曰麗、曰綿,古體曰單、曰拗、曰瘦、曰勁。一尚風容,一尚筋骨。此齊梁、漢魏之分,即初、盛唐之所以別也。
論詩者謂唐初七古氣格雖卑,猶有樂府之意;亦思樂府非此體所能盡乎?豪傑之士,焉得不更思進取!
唐初七古,節次多而情韻婉,詠歎取之;盛唐七古,節次少而魄力雄,鋪陳尚之。
伏應轉接,夾敘夾議,開闔盡變,古詩之法。近體亦俱有之,惟古詩波瀾較為壯闊耳。
律與絶句,行間字裡須有曖曖之致。古體較可發揮盡意,然亦須有不盡者存。律詩取律呂之義,為其和也;取律令之義,為其嚴也。
律詩要處處打得通,又要處處跳得起。草蛇灰綫,生龍活虎,兩般能事,當以一手兼之。律詩主意拿得定,則開闔變化,惟我所為。少陵得力在此。


  
律詩主句或在起,或在結,或在中,而以在中為較難。蓋限于對偶,非高手為之,必至物而不化矣。
律詩聲諧語儷,故往往易工而難化。能求之章法,不惟于字句爭長,則體雖近而氣脈入古矣。
起有分合緩急,收有虛實順逆,對有反正平串,接有遠近曲直。欲窮律法之變,必先於是求之。律詩既患旁生枝節,又患如琴瑟之專一。融貫變化,兼之斯善。
律詩篇法有上半篇開,下半篇合;有上半篇合,下半篇開。所謂半篇者,非但上四句與下四句之謂,即二句與六句,六句與二句,亦各為半篇也。
律詩一聯中,有以上下句論開合者;一句中,有以上下半句論開合者。惟在相篇法而知所避就焉。
律詩手寫此聯,眼注彼聯,自覺減少不得,增多不得。若可增可減,則于「律」字名義失之遠矣。
律詩之妙,全在無字處。每上句與下句轉關接縫,皆機竅所在也。律有似乎無起無收者。要知無起者後必補起,無收者前必預收。
律詩中二聯必分寬緊遠近,人皆知之。惟不省其來龍去脈,則寬緊遠近為妄施矣。
律體中對句用開合、流水、倒輓三法,不如用遮表法為最多。或前遮後表,或前表後遮。表謂如此,遮謂不如彼,二字本出禪家。昔人詩中有用「是」、「非」、「有」、「無」等字作對者,「是」、「有」即表,「非」、「無」即遮。
惟有其法而無其名,故為拈出。
律詩不難於凝重,亦不難於流動,難在又凝重又流動耳。
律體可喻以僧家之律:狂禪破律,所宜深戒;小禪縛律,亦無取焉。
絶句取徑貴深曲,蓋意不可盡,以不儘儘之。正面不寫寫反面,本面不寫寫對面、旁面,須如睹影知竿乃妙。絶句于六義多取風、興,故視他體尤以委曲、含蓄、自然為尚。
以鳥鳴春,以蟲鳴秋,此造物之藉端托寓也。絶句之小中見大似之。
絶句意法,無論先寬後緊,先緊後寬,總須首尾相銜,開闔盡變。至其妙用,惟在藉端托寓而已。
詩以律、絶為近體,此就聲音言之也。其實古體與律、絶,俱有古、近體之分,此當於氣質辨之。
古體勁而質,近體婉而妍,詩之常也。論其變,則古婉近勁,古妍近質,亦多有之。
論古近體詩,參用陸機《文賦》,曰:絶「博約而溫潤」,律「頓挫而清壯」,五古「平徹而閒雅」,七古「煒煜而譎誑」。
樂之所起,雷出地,風過簫,發於天籟,無容心焉。而樂府之所尚可知。
文、辭、志合而為詩,而樂則重聲。《風》《雅》《頌》之入樂者姑不具論,即漢樂府《飲馬長城窟》之「青青河畔草」與《古詩十九首》之「青青河畔草」,其音節可微辨矣。
《九歌》,樂府之先聲也。《湘君》《湘夫人》是南音,《河伯》是北音,即設色選聲處可以辨之。
《楚辭·大招》云:「四上競氣,極聲變只。」此即古樂節之「升歌、笙入、間歌、合樂」也。屈子《九歌》全是此法,樂府家轉韻、轉意、轉調,無不以之。
樂府聲律居最要,而意境即次之。尤須意境與聲律相稱,乃為當行。
樂府之出於《頌》者,最重形容。《楚辭·九歌》狀所祀之神,幾于恍惚有物矣。後此如《漢書》所載《郊祀》諸歌,其中亦若有蚃之氣蒸蒸欲出。
樂府有陳善納誨之意者,《雅》之屬也,如《君子行》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