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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裡斯多德    P 19


作者:布老虎
頁數:19 / 71
類別:哲學家

 

亞裡斯多德

作者:布老虎
第19,共71。
理性「是思辨活動,它在自身之外別無目的追求,它有着本身固有的快樂這種快樂加強了這種活動,有着人所可能有的自足、閒暇、孜孜不倦」《尼各馬科倫理學》。例如哲學智慧的活動,就是理性沉思,它是所有美德活動中最愉快的,這種愉快因其純粹和持久而更可貴。
亞里士多德所以提出將理性沉思作為人們的最大幸福,是因為他認為人是政治的動物,人和其他動物不同,就在於人是理性的動物,對於人,符合理性的生活就是最好的和最愉快的,因為理性比任何其他的東西更加是人。禽獸沒有理性沉思,故禽獸無所謂幸福。一個人的行為受理性指導,發揮其理性沉思,就最為神所愛,所以也就是最大的幸福。
這些論述表現了亞里士多德倫理觀中的神秘主義色彩。
4《政治學》《政治學》全書共 8103章,是一部專門討論政治問題的著作。


  
這是古希臘第一部全面系統地論述政治問題的書,在西方政治思想發展史上佔有重要地位。
在這部著作中,亞里士多德論證了城邦制國家的形成和性質。在他看來,人類最初由於男和女、主人和奴隷兩種關係的結合,組成了家庭。
家庭成為人類滿足日常生活需要而建立的社會基本形式。後來人們為了適應更廣泛的生活需要,便由若干家庭聯合成一種初級形式,即村社;再由若干村社組合而成為城邦。城邦是一種社會團體或政治團體,是社會發展進化到高級而完備的境界。在這種社會團體內,人類的生活可以獲得完全自給自足,所以城邦既是自然的產物,又是社會團體發展的終點。


  
在城邦這個終點,社會本性充分表現出來。亞里士多德從這個觀點出發,提出了人類在本性上「是一個政治動物」的論斷。基于上述理由他得出結論:從時間上說,城邦國家後於個人和家庭;從本性上說,城邦國家則先於或高於個人和家庭。這是因為個人只是城邦的組成部分,每個人的需要必須在城邦這個整體中才能得到滿足,一個人離開了城邦這個整體,就不能成為人,不是一隻野獸,就是一個神。
既然城邦是由許多家庭組成的,那麼就必須研究家庭的組成、財產和管理等問題。在他看來,主人和奴隷的區別、主人對奴隷的統治和奴役,正像靈魂和軀體的區別,靈魂對軀體的支配一樣,是「合乎自然而有益的」。因為有些人生來就注定是被統治者,有些人則相反;那種缺乏理智而具有體力的是天然的奴隷,只有賦予理智而遇事能持遠見的人才能成為主人。人類從來就存在着自然的奴隷和自然的自由人的區別,從而形成了統治和服從的關係,因此奴隷在本性上不屬於自己而屬於別人,奴隷只是「會說話的工具」,是奴隷主的「有生命的財產」。
顯然,這種觀點是錯誤的,是為奴隷主的統治作辯護的。
亞里士多德批判了柏拉圖的「理想」城邦的觀點。指出柏拉圖主張城邦成為一個完全公有的劃一的整體,實際上是不能施行的。他還指出柏拉圖為了實現城邦的劃一消除私心,主張實行財產公有和共妻共子的制度,也是荒謬的。他說,財產公有既不能消除人們的私心,也無法解除人類的罪惡,相反只會引起人們的相互爭吵和糾紛,實行妻子公有不僅不能達到整個城邦的和睦,反而會使人情消失,父不愛子,子不敬父,兄弟無相愛,各種傷天害理的罪惡也會發生。
在這部著作中,亞里士多德提出了理想政體和由「中等階級」統治的治國方案。他首先解釋了什麼是「政體」,認為「政體」這個詞的意義同「公務團體」的意義相同,而公務團體就是每個城邦「最高統治權的執行者」,它可以是一個人、少數人或多數人。這種執行者的統治如是旨在照顧全邦的共同利益,則由他或他們所掌握的公務團體就是正宗政體;反之,如果執行者所掌握的公務團體只顧自己或少數人或平民群眾的私利,那就是變態政體。他指出正宗政體有三種:君主政體、貴族政體、共和政體。
這三種好的政體中,以君主政體為最好。同這三種政體相應的變態政體是僭主政體、寡頭政體、民主政體。這三種壞的政體中以僭主政體為最壞。
在亞里士多德看來,一般國家在實踐上所能達到的那種政體形式,就是由「中等階級」進行統治。在任何國家中,總有三種成分:一個階級十分富有,一個階級十分貧窮,第三個階級則居中間。富者、貧者統治都不好,只有中等階級為基礎組成的政體為最好,因為從倫理道德來看,「中庸適度」乃是最好的,是一種美德,這種道德原則適用於城邦國家,因此擁有適度財產乃是最好的,而且這個階級能夠恪守中庸的道德原則,順從理性。另外,中等階級人數多,是比較穩定的公民階級,它沒有野心,還可以充當貧富兩個敵對階級的「仲裁者」,它的政體可以避免黨派之爭,至少黨派糾紛可能少。
不難看出,亞里士多德這種由中等階級進行統治的治國方案,是企圖調和敵對階級之間的矛盾,以維持行將崩潰的城邦奴隷制,當然這不過是一種幻想。
亞里士多德還探討了各種政體更替的原因和治理的辦法。他指出,一般城邦在建立政體時,都以偏于自己的正義和平等為原則。邦內持有不同觀念的黨派,就企圖推翻這種政權。如民主政體的建國觀念認為,凡人們有一方面的平等就應該在各方面都絶對平等,既然大家都是自由人,就應該一切都歸於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