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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P 1


作者:趙爾巽等
頁數:1 / 530
類別:歷史

 

清史稿 中

作者:趙爾巽等
第1,共530。
安徽巡撫馮煦以安徽省所用槍彈,向年購自他省,乃以原有之造幣廠改為製造局,為自造子彈及修理槍械之用,遂購機募匠,開局興辦。四川總督錫良以上年曾派員出洋考察製造軍械事宜,即在德國名廠訂購製造小口徑毛瑟快槍及造子彈、造無煙火藥各種機器,分運到川。因舊日製造局無可展拓,乃另擇相宜之地,建築造槍廠、造槍彈廠、造無煙火藥廠,仿德國蜀赫廠新式自造。
三十四年,直隷總督楊士驤在保定省城內軍械局增建火藥庫及兵房。東三省總督徐世昌以近年東省新軍日增,乃於省城設立軍械總局,吉林、黑龍江二省各設分局,以修械司附屬之。
宣統元年,陸軍部建議,泰西各國軍械製造局廠內首領以次各官,多與我國副、協都統、參領、軍校諸秩相埒。我國製造軍械,設立學堂,將來製造人才造就日多,應仿各國成規,於各製造廠設工官以供驅使,湖廣總督陳夔龍以湖北省兵工鋼藥廠自成立以來,為軍械要需,每年經費,增銀至八十萬兩,以維局務。
二年,東三省總督錫良在奉天省垣設立軍裝製造局,選集木材鐵革各工師,分科製造,以供奉、吉、黑三省軍隊、巡警之用。


  
三年,吉林巡撫陳昭常以吉林省陸軍改編成鎮,設立軍械專局,附設修械司,備軍警之需。


  
綜舉各省製造軍械之事,同治元年,天津初造槍砲,二三年間,江蘇分設機器局於江寧、上海,共設三局。四年,並三局於上海,定名機器製造局。六年,天津擴充製造,設軍火機器局。九年,改名天津機器局。十三年,福建設機器局,自造開花砲。上海製造局仿造林明登槍。天津、上海二局,均仿造水雷。廣東設機器局、軍火局。上海、江寧二局,增槍砲子彈機。光緒二年,派學生藝徒出洋,分赴各國學習製造。湖南、山東二省,均設機器局,自造軍械,不用洋匠。三年,四川設局專造馬梯尼後膛槍。四年,津局造後膛砲。六年,江寧局造來福槍、馬梯尼槍、林明登槍。七年,上海局造砲台鋼砲。吉林設機器局。江寧增設洋火藥局。十一年,廣東設製造局及水雷局。十三年,江寧局造田鷄砲。廣東設槍彈廠。十六年,湖北設兵工廠,所造新式槍砲,為南北洋、川、廣各製造局所無,並籌備煉鐵廠及開煤礦,為製造之基。十八年,貴州設爐煉鐵。十九年,天津、上海二局,均設爐煉鐵。上海局增造新式槍砲。湖北設煉鐵廠。二十年,湖北增設砲架、砲彈、槍彈三廠。陝西運取甘肅舊存機器以備造械。二十一年,天津機器局改名總理北洋機器局。廣東造抬槍、綫槍。湖北、江南二省,均增設煉鋼廠、慄色火藥廠、無煙火藥廠。陝西設機器局。二十二年,江南新廠造快利新槍。天津局購機造新式砲子。四川局造後膛毛瑟抬槍。天津局造中機、邊機前門抬槍。湖北廠以舊日之抬槍、綫槍、抬砲、劈山砲,均改造後膛。山東增熟鐵廠、軋銅廠、槍子廠、大槍廠。河南局增造槍彈火藥及造抬槍機器。二十三年,湖北廠增造罐子鋼及造無煙火藥機器。二十四年,山西設製造槍砲廠。上海、天津二局,均增造快砲機器。二十五年,山東增建造槍、造彈、化銅、軋銅各廠。黑龍江設機器局。二十六年,福建增建槍子廠。天津增建快砲子廠、快槍子廠、無煙火藥廠。二十八年,江西局增造槍砲機器。二十九年,福建並造槍造藥二廠為一廠。三十年,河南局增造槍砲機器。三十三年,陸軍部議建四大兵工廠。四川設造槍廠、造彈廠、造無煙火藥廠。安徽建槍彈廠。宣統二年,奉天建軍裝製造局。三年,吉林設軍械局。各省機器局廠之設,歷時垂五十餘年,開局遍十七行省,幾經增改,漸就精良。此製造軍械之大概也。 志一百十六
○兵十二
△馬政
清初沿明制,設禦馬監,康熙間,改為上駟院,掌禦馬,以備上乘。畜以備禦者,曰內馬;供儀仗者,曰仗馬。禦馬選入,以印烙之。設蒙古馬醫官療馬病。上巡幸及行圍,扈從官弁,各給官馬。以副都統或侍衛為放馬大臣,主其事。上謁祖陵,需馬二萬三千餘匹,東西陵需馬四千三百餘匹,悉取察哈爾牧廠馬應之。迨乾隆時,每扈從用馬匹輒二萬餘。嘉慶中,物力漸耗,停木蘭秋獮。十二年,減額馬之半。道光九年,如盛京謁陵,額馬視乾隆時,約略相等,計取給廠馬暨各盟長所進,蓋二萬六千餘匹雲。
順治十五年定軍馬,親王出征,馬四百匹,郡王三百,貝勒二百,貝子百五十,鎮國公百匹,輔國公八十,不入八分鎮國公七十,輔國公六十五,將軍八十,副將軍七十,護軍統領、前鋒統領、副都統皆六十,其下各有差,最少者護軍、領催各六匹。康熙三十五年,敕出徵兵一人馬四匹,四人為伍,一伍主從騎八匹,馱器糧用具亦八匹。是歲,征噶爾丹,以兵丁馬瘦,褫兵部尚書索諾和職。五十一年,覈定軍中職官馬數,大學士、尚書、左都禦史十六匹,侍郎以下遞減,經略、大將軍各二十五匹,副將軍以下遞減。乾隆十六年,八旗牧官馬二萬七千七百餘匹,以萬匹於都城外牧養,熱河千匹,各莊頭二千匹,餘者分畀直隷標營。圈馬之設,始乾隆二十八年,從都統舒赫德請也。滿洲八旗,旗養馬二百匹。蒙古八旗,旗百匹。洎五十九年撤圈,分給各兵拴養。嘉慶十二年,諭成親王永星議復圈馬,大學士戴衢亨等會議,立章程十條,圈馬仍舊。道光末,軍興遂廢,後亦不復籌矣。同治元年諭曰:「馬政廢弛,積弊已深,以致軍馬罷瘠。牧廠大臣等應妥實整頓,差功罪以輓頽風,著為令。」溯自世祖入關,迄於康、乾之際,盛京、吉林、黑龍江、直隷、江南、浙江、廣東、福建、湖北、四川、陝、甘、山東、山西諸省設駐防滿洲營,馬凡十萬六千四百餘匹,惟福建水師駐防僅數十匹。乾隆季年,定西藏兵制,前藏供差營馬六十匹,後藏二十匹,舊塘四十三,共塘馬二百二十匹,新設番塘二十四,共番馬九十八匹。黑龍江兵向無額馬,道光十六年,從哈豐阿請,始設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