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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代史-陸觀版    P 19


作者:中科院
頁數:19 / 298
類別:中國現代史

 

中國近代史-陸觀版

作者:中科院
第19,共298。
實際上,人口從1779年的2.75億增加到1850年的4.3億,只表示人口增長了56.3%,而年增長率只有0.63%,這遠遠低於現今許多迅速發展的工業化國家2%的年增長率。221741-1779年間的迅猛增長,或許可歸結于乾隆朝時期總體有利的經濟政治環境和長期的和平。此外,可耕地的增加及一些外來食品作物,如十六或十七世紀引進來自美洲的玉米、紅薯和花生,也有助於人口的增長。我們大可相信知識淵博的學者王慶雲的觀點,即清朝的人口數字比實際的狀況要少而不是多。
第四章 社會和思想狀況1.中國社會
中國社會的性質是歷史學家和社會學家熱切關心的一個議題。馬克思主義學者指出,它的性質乃是農民遭受地主、高利貸者和反動的滿洲統治者多重剝削的制度;他們將清代社會斥為封建官僚的社會。其它一些學者強調士紳階層是中國社會的主要特徵。一種更晚近的觀點則鑒定中國社會為「東方專制主義」的原型,其特點是:一個中央集權的強有力政府,通過控制大型的公共工程使農民大眾就範,這些公共工程包括修整道路、沿邊界線築起防禦性城牆,以及龐大的水利工程系統,農民需要利用這些水利工程系統來灌溉、防洪、排澇和疏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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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三種觀點
封建官僚制度、以士紳階層為基礎的精英統治和「東方專制主義」
乍一看似乎相互矛盾,但它們實際上並不對立,因為每一種觀點都只是強調中國社會的一個重要方面,卻並不排除另外兩方面:滿清國家的確是一個專制獨裁政權,官場之內的官僚和官場之外的士紳,主宰着政治和社會各個領域;同樣,農民向政府交納了最大部分的賦稅、向地主交納了最高的地租和向高利貸者交納了最不可思議的利息。每一種說法,都勾勒出一個特徵,把它們融合到一起,就給我們提供了中國社會的一幅更完整的畫面。
1.1家庭中國社會的基本單位是家庭而非個人。與一般認為中國人的家庭通常很大的觀念相反,家庭的平均規模是五個人。那種幾代同堂的概念只適合于一些富貴之家;普通家庭享受不到這種奢華。在家庭內部,長者與男性為尊,家中的年長者地位優於年幼者,男子優於婦女。


  
父親是家長,他對其它家庭成員擁有絶對權威,而且決定所有的家務,安排子女的婚姻,懲戒忤逆不孝者,甚至可以賣掉他們。儘管他的權威卓著,他仍須在儒家倫理規範的範圍內行事。他必須像個做父親的樣子
嚴厲而慈祥、專斷而關愛
他的子女才會扮演恰如其分的角色。注重身分的意識促使父親在對自己的雙親說話時恭敬謙卑,對自己的子女說話時則威嚴果斷。
同樣,由於這種身分意識,一個兄長在自己的父親面前就表現得很謙恭,而在他的弟弟面前則會很自信。中國的家庭稱得上是一種人際關係的「實驗室」。
婦女的地位與西方世界大不相同。妻子理應服從他的丈夫,她沒有財產權利,不享有任何經濟獨立地位。寡婦通常被認為不應再嫁,而丈夫即使在他的合法妻子還活着的時候也能納妾。
1.2宗族居住在一定地域內、出自同一祖系的家庭,組成了一個宗族
這種習俗在華南地區很盛行,在華中地區稍弱一些,在華北則很微弱。雖然諸多宗族的組織結構各有所異,但通常都有一個族長,而且一般是一位年長的、顯赫的族人。他在族人的協助下處理族務,尤其是要管理族產和宗祠、獎懲族內成員。宗族的活動往往包含以下內容:(1)編纂續訂族譜;(2)操辦祭祖儀式、掌管宗祠、祭田和祖墳;(3)救濟族人;(4)訓導族內孩童;(5)嘉獎族內賢能者而懲戒不肖者;(6)寧息爭訟;(7)防衛。
宗族有一套宗規,往往與儒家的道德教條相對應。這些道德戒律或張貼在宗祠裡或在適當的場合唸誦,一般包含以下一些原則:「孝敬父母;尊敬長輩;和睦族裡;訓誡子孫;謹奉職守;勿干法禁。」兒子要孝順父親,妻子要服從丈夫,兄弟要相互友悌。此外,宗規還警戒一些越軌的行為如懶惰、浪費、暴戾和賭博等。
一些嚴重觸犯宗規的行為將在宗祠內當全體族人之面公開處置。根據過錯的嚴重性(忤逆不孝和偷情苟且被視為最應受責之事),違規者將受到以下懲罰中的一種:道義規勸、口頭斥責、罰款或罰祭、鞭笞、褫奪褫chǐ族內特權、開除出族並勾出族譜、處死或令自盡。雖然體刑或處決是非法的,但官府卻很少干預宗族的判決。
由於家庭和宗族具有這些特殊的地位和功能,所以被看作是中國傳統的宗族社會最有特色的機制,這不足為怪。2
1.3社會分層中國社會是高度分層的社會。在諸多劃分社會階層的尺度中,一個很常用的尺度是將約占總人口80%的農民與另外20%的其它人區分開來,這些其它人居住在城鎮中,代表了一個由士人、縉紳、官吏、離土地主、工匠、商販、行伍人等組成的混合階層。另一種遵循儒家信條的劃分方法,是根據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之不同,劃分出統治集團和被統治集團。哲人孟子曾稱「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