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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論    P 67


作者:馬克思
頁數:67 / 772
類別:古典經濟學

 

資本論

作者:馬克思
第67,共772。
反之,其餘2/10的產品或4磅棉紗,現在只是代表12小時紡紗過程中生產的6先令新價值。其中包含的已用掉的原料和勞動資料的價值已經被剔除了,同前16磅棉紗合併在一起了。體現在20248磅棉紗中的紡紗勞動都集中在2/10的產品上。好象這4磅棉紗是紡紗工人用空氣紡成的,好象所用的棉花和紗錠是未經人類加工而天然存在的,因而不會把任何價值加到產品中去。
4磅棉紗包含一天紡紗過程所生產的全部價值產品,其中2磅棉紗只代表已用掉的勞動力的補償價值,即3先令可變資本,其餘2磅棉紗則只代表3先令剩餘價值。
因為紡紗工人的12個勞動小時物化在6先令中,所以在30先令的棉紗價值中就物化着60個勞動小時。它們存在於20磅棉紗內,其中8/1016磅棉紗是紡紗過程以前的48個勞動小時的化身,也就是物化在棉紗的生產資料中的勞動的化身,而2/104磅棉紗則是紡紗過程本身中消耗的12個勞動小時的化身。根據廈門大學的錢伯海提出的所謂社會勞動創造價值論,既然棉紗的價值中物化着紡紗過程以前的48個勞動小時,那麼棉紗相對於棉花及其它勞動資料的「增值」部分(而不是棉紗的全部價值),就是由這48個小時的死勞動與12個小時的活勞動共同創造的,因此,其勞動成果按這60個小時來分配的結果是,紡紗工人只能得到增殖部分的12/60=1/5,也就是說,紡紗工人只應得到4磅棉紗或6先令的1/5,只有11/5先令。好傢伙,比資本家剝削得還厲害,比勞動力再生產所必需的一半還少。
顯然,如果以往那些靠《資本論》吃飯的人對《資本論》的理解都是這種水平的話,那麼其他人在看了他們寫的論文後,以為《資本論》沒有什麼理論價值就是情有可原的了。至于現代庸俗經濟學的所謂按要素分配的理論,不過是把「存在的」視為「合理的」,並無理論基礎。固然,沒有原材料和勞動資料,工人無法新增價值;但沒有工人的勞動,這些原材料和勞動資料的價值也無法轉移和保存,更何況資本家的生活消費除空氣等極少量物品外,主要來源於工人的勞動果實。從要素的最終來源來說,除自然界自然提供的要素以外,所有的要素都來源勞動者的勞動創造,而在強權之外,資本家也沒有資格壟斷自然界。


  
總之,資本家沒有理由不勞而獲。從一個工人的角度看問題,與從整個工人階級的角度看問題是不大一樣的;而從一個資本家的角度看問題,卻與從整個資產階級的角度看問題是差不多的。貨幣是社會性的,從而金錢具有凝聚力,而金錢站在資本家一邊,資產階級一直是主要以政府意志的形式作為一個外鬆內緊的整體而存在的,而工人階級雖然占人口的大多數,但卻經常是以一盤散沙的形式存在,形成資本家在總體上占劣勢,在局部上占優勢的局面。這是少數人控制多數人的最佳辦法。


  
為了維持並發展工人階級的散沙狀態,資本家必須要鼓吹一切不利於工人團結的思想行為,如,隱私權、自我意識、個人奮鬥,以及自由和民主中最蒼白的部分等等。
前面我們已經看到,棉紗的價值等於棉紗生產中創造的新價值加棉紗的生產資料中原先已有的價值之和。現在我們又看到,產品價值在職能上或在概念上不同的組成部分,怎樣能夠表現在產品本身的相應部分上。
我們把產品——生產過程的結果——分成幾個量。一個量只代表生產資料中包含的勞動,或不變資本部分。另一個量只代表生產過程中加進的必要勞動,或可變資本部分。最後一個量的產品只代表同一過程中加進的剩餘勞動,或剩餘價值。
這種劃分很簡單,但又很重要,這一點在以後把它應用到複雜的尚未解決的問題上時就可以看出。
上面我們把總產品當作一個十二小時工作日的完成結果來考察。但是我們還可以伴隨總產品的產生過程來看,仍然把各個部分產品當作職能上不同的各個產品部分。
紡紗工人12小時生產20磅棉紗,因此1小時生產12/3磅,8249小時生產131/3磅,也就是生產一個部分產品,其價值等於整個工作日紡掉的棉花的總價值。同樣,往後的1小時36分生產的部分產品=22/3磅棉紗,因而代表12個勞動小時所用掉的勞動資料的價值。再往後的1小時12分,紡紗工人生產2磅棉紗=3先令,這部分產品價值等於他在6小時必要勞動中所創造的全部價值產品。最後的6/5小時,他又生產2磅棉紗,其價值等於他半天剩餘勞動所生產的剩餘價值。
這是英國工廠主日常應用的計算方法,例如他會說,他在最初8小時或2/3的工作日中把棉花賺回來,如此等等。我們知道,這個公式是正確的,其實它就是上面的第一個公式,不過把現成產品的各部分同時並存的空間變成了它們依次出現的時間。但是,伴隨這個公式也可能產生極野蠻的想法,特別是在那些實際上關心價值的增殖過程,但在理論上又有意曲解這一過程的頭腦中會產生這種想法。例如這些人可能這樣想:我們的紡紗工人在他的工作日的最初8小時是生產或補償棉花的價值,往後的1小時36分是生產或補償已消耗的勞動資料的價值,再往後的1小時12分是生產或補償工資的價值,而只有那非常著名的「最後一小時」才是獻給工廠主生產剩餘價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