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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公案    P 11


作者:佚名
頁數:11 / 106
類別:古典小說

 

狄公案

作者:佚名
第11,共106。
設若為他盤出,那時如何是好?」心內雖是十分恐怕,外面卻不敢過形于色,反而高聲回道:「小婦人前日不知是太爺前來,以致出言冒犯。雖是小婦人過失,但不知不罪,太爺是個清官,豈為這事遷怒?」狄公喝道:「汝這淫婦,你不認得本縣!你丈夫正是少年,理應夫婦同心,百年偕好,為什麼存心不善,與人通姦,反將親夫害死!汝且從實招來,本縣或可施法外之仁,減等問罪。若竟游詞抵賴,這三尺法堂,當叫你立刻受苦!你道本縣昨日改裝,是為何事?只因你丈夫身死不明,陰靈未散,日前在本衙告了陰狀,故而前來探訪。誰知你目無法紀,譭謗翁姑,這『忤逆』兩字,已是罪不可追。

汝且從實供來,當日如何將丈夫害死,姦夫何人?」周氏聽說她謀殺親夫,真是當頭一棒,打入腦心,自己的真魂,早已飛出神竅。趕着回道:「太爺是百姓的父母,小婦人前日實是無心冒犯,何能為這小事,想出這罪名誣害?此乃人命攸關之事,太爺總要開恩,不能任意的冤屈呢。」狄公喝道:「本縣知你這淫婦,是個利口,不將證據還你,諒你也不肯招。你丈夫陰狀上面寫明你的罪名,他說身死之後,你恐他女兒長大,隨後露了機關,敗壞你事,因此與姦夫通同謀害,用藥將女兒藥啞。



  
昨日本縣已親眼見着,你還有何賴?再不從實供明,本縣就用刑拷問了。」此時周氏哪裡肯招,只管的呼冤呼屈,說道:「小婦人從何說起,有影無形的,起了這風波。三尺之下,何求不得!雖至用刑拷死,也不能胡亂承認的。」狄公聽了怒道:「你這淫婦,膽敢當堂挺撞,本縣拼着這一頂烏紗不要,認了那殘酷的罪名,看你可傲刑抵賴!左右,先將她拖下鞭背四十!」一聲招呼,早上來許多差役,拖下丹墀,將周氏身上的衣服撕去,吆五喝六,直向脊背打下。

不知周氏究竟肯招否,且看下回分解。


  

第八回  鞫姦情利口如流 提老婦痴人可憫

卻說周氏被打了四十鞭背,哪裡就肯招認,當時呼冤不止,向着堂上說道:「太爺是一縣的父母,這樣無憑案件,就想害人性命,還做什麼官府!今日小婦人願打死在此,要想用刑招認,除非三更夢話。『鋼刀雖快,不斬無罪之人』,你說我丈夫身死不明,告了陰狀,這是誰人作證,他的狀呈現在何處?可知道天外有天,你今為著私仇,前來誣害,上司官門,未曾封閉。即使官官相護,告仍不准,陽間受了你的刑辱,陰間也要告你一狀。誣良為盜,尚有那反坐的罪名,何況我是青年的孀婦,我拚了一命,你這烏紗也莫想戴穩了。」當時在堂上哭罵不讓。狄公見她如此利口,隨又叫人抬夾棍伺候,兩旁一聲威嚇,「噗咚」一聲,早將刑具摔下。周氏見了,此時仍是矢口不移,呼冤不止。狄公道:「本縣也知道你既淫且潑,諒你這周身皮膚,終不是生鐵澆成。

一日不招,本縣一天不松刑具。」說著又命左右動手。此時那些差役,望見周氏如此辯白,彼此皆目中會意,不肯上前。內有一個快頭,見洪亮也在堂上,趕着丟了個眼色,兩人走到暖閣後面,向他問道:「都頭,昨日同太爺究竟訪出什麼破綻,此時在堂上且又叫人用刑。

設若將她夾死,太爺的功名,我們的性命……怎麼說告陰狀起來,這不是無中生有?平時甚是清正,今日何以這樣湖涂?即是她謀害親夫,也要情正事確,開棺驗後,方能拷問。都頭此時可上去,先回一聲,還是先行退堂,訪明再問?還是就此任意用刑?你看這婦人一張利口,也不是恐嚇的道理,若照太爺這樣,怕功名有礙。」洪亮聽了這話,雖是與狄公同去訪察,總因這事相隔一年,縱無有人告發,不能因那啞子就作為證據,心內也是委決不下,只得走到狄公身邊,低聲回了兩句。狄公當時怒道:「此案乃是本縣自己訪得,如待有人告發,令這死者冤抑,也莫能伸了,本縣還在此地做什麼縣官!即然汝等不敢用刑,本縣明日必開棺揭驗,那時如無有傷痕,我也情甘反坐,這案終不能因此不辦。」說著向周氏道:「你這淫婦,仍是如此強辯,本縣所說,你該聰明,臨時驗出治命,諒你也無可抵賴了。」當時先命差役,將周氏收禁,一面出簽提畢順的母親到案,然後令值日差,到高家窪安排屍場,預備明日開棺。這差票一出,所有昌平的差役無不代狄公擔驚受怕,說這事不比兒戲,雖然是有可疑,也不能這樣辦法,設若驗不出來,豈不是白送了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