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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上    P 6


作者:畢沅
頁數:6 / 489
類別:中國古代史

 

續資治通鑑 上

作者:畢沅
第6,共489。
先是籓鎮率遣親吏視民租入,概量增溢,公取餘羡;符彥卿在天雄軍,取民尤悉。帝於是遣常參官分主其事,乃出公粟賜彥卿以愧其心。

禁民二月至九月無得采捕彈射,着為令。



  
令:「文武官及百姓,自今長春節及它慶賀,不得輒有貢獻。」

三月,南唐主至南昌。城邑迫隘,宮府營廨,十不容一二,力役雖煩,無所施巧,群臣日夜思歸。南唐主北望金陵,鬱鬱不樂,欲誅始謀者,澄心堂承旨秦承裕,常引屏風障之。樞密副使、給事中唐鎬慚懼,發瘍卒。

丙申,內酒坊火。坊與三司接,火作之夕,役夫突入省署盜官物。帝以酒坊使左承規等縱其為盜,斬役夫三十八人,承規等皆棄市。

辛亥,以雄武節度使兼中書令太原郡王王景為鳳翔節度使,充西面沿邊都部署。景起兵伍,性謙退,每朝廷使至,雖卑位皆盡禮。或言:「王位崇,不宜自損抑。」景曰:「人臣重君命,固當如此,我惟恐不謹耳。」至是自秦州來朝,帝優待之,宴賜加等,復遣鎮鳳翔。

北漢侵麟州,防禦使楊重勛擊走之。重勛,本名重訓,避周帝諱,改今名。

遼司徒烏哩質子迭喇格,誣告其父謀反,復祚乘傳及殺行人;以其父請,杖而釋之。

癸亥,帝步自明德門,幸作坊宴射,酒酣,顧前鳳翔節度使臨清王彥超曰:「卿曩在復州,朕往依卿,卿何不納我?」彥超降階頓首曰:「當時臣一刺史耳,勺水豈可容神龍乎!使臣納陛下,陛下安有今日!」帝大笑而罷。閏月,甲子朔,彥超上表待罪,帝遣使慰撫之,因謂侍臣曰:「沉湎于酒,何以為人!朕或因宴會至醉,經宿未嘗不悔也。」侍臣皆再拜。

殿前都點檢、鎮寧軍節度使慕容延釗罷為山南西道節度使,侍衛親軍都指揮使韓令坤罷為成德節度使。自是殿前都點檢遂不復除授。

遼主如潢河。


  

丁丑,金、商、房三州民饑,遣使賑之。

是春,令長吏課民種植,每縣定民籍為五等。第一種雜木百,每歲減二十為差;桑、棗半之。男女十歲以上,人種韭一畦,闊一步,長十步。無井者,鄰伍為鑿之。令佐以春秋巡視其數;秩滿赴調,有司第其課而為之殿最。又詔:「自今民有逃亡者,本州具戶籍頃畝以聞,即檢視之,勿使親鄰代輸其租。」

夏,四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甲午,詔檢田使、給事中常準奪兩官。先是館陶民郭贄,詣闕訴檢田不均,詔令它縣官案視,所隱頃畝皆實。帝怒,責準,本縣令程迪,決杖流海島。

壬寅,詔:「先代帝王陵寢,令所屬州府遣近戶守視;前賢塚墓墮壞者,即加修葺。」

己未,商河縣令李瑤,坐臓杖死;左贊善大夫申文緯,奉使案田,不能舉察,除籍。帝深惡臓吏,以後內外官臓罪,多至棄市。

漢初,犯私曲者棄市;周令至五斤死。帝以其法尚峻,庚申,詔:「民犯私曲十五斤,以私酒入城至三斗者,始處極典,其餘罪有差。」又以前朝鹽法太峻,定令:「官鹽闌入禁地貿易至十斤,煮鹼至三斤者,乃坐死。民所受蠶鹽入城市,三十斤以上者,奏裁。」

是月,遼主射鹿,不視朝。

五月,癸亥朔,帝禦崇元殿受朝。以皇太后疾,赦雜犯死罪以下。

乙丑,詔司天少監洛陽王處訥等重核《欽天歷》。先是《欽天歷》成,處訥私謂王樸曰:「此歷不久即差。」亦指其當差處以示樸,樸深然之。

初,周世宗命國子司業兼太常博士洛陽聶崇義詳定郊廟禮器,崇義因取三禮舊圖,考正同異,列為新圖二十卷,至是來上,詔加褒賞,仍命太子詹事汝陰尹拙集儒臣參議。拙多所駁難,崇義復引經解釋,乃悉以下工部尚書竇儀,裁處至當,頒行。

甲戌,令殿前、侍衛司及諸州長吏閲所部兵驍勇者,升其籍,老弱怯懦者去之。初置剩員,以處退兵。

乙亥,遼司天王白、李正等進歷。先是晉天福中,司天監馬重績奏上乙未元歷,號《調元歷》。及太宗滅晉入汴,收百司僚屬、技術、歷象,遷于中京,遼始有歷。白等所進,即《調元歷》也。白,薊州人,明天文,善卜筮,晉司天少監,太宗入汴得之。

丁丑,詔以安邑、解縣兩池鹽給徐、宿、鄆、濟之民。先是數郡皆食海鹽,溯流而上,其費倍多,故厘革之。

己卯,罷常參官序遷法。舊制皆以歲月序遷,帝謂宰相曰:「是非循名責實之道。」會監門衛將軍魏仁滌等治市征有羡利,並詔增秩,自是不以序遷矣。

庚寅,供奉官李繼昭坐盜賣官船棄市。

詔:「諸州勿復調民給傳置,悉代以軍卒。」

五代以來,州郡牧守多武人,任獄吏,恣意用法。時金州民有馬漢惠者,殺人無賴,閭裡患之,其父母及弟共殺漢惠;防禦使仇超、判官左扶悉按誅之。帝怒超等持法深刻,併除名,流扶海島。自是人知奉法。

六月,甲午,皇太后杜氏崩于滋德殿。後聰明有智度,每與帝參決大政,猶呼趙普為書記,嘗勞撫之曰:「趙書記且為盡心,吾兒未更事也。」尤愛光義,每出,輒戒之曰:「必與趙書記偕行。」疾革,召普入受遺命。後問帝曰:「汝自知所以得天下乎?」帝嗚咽不能對。後曰:「吾方語汝以大事,而但哭邪?」問之如初。帝曰:「此皆祖考及太后餘慶也。」後曰:「不然。正由柴氏使幼兒主天下,群心不附故耳。汝與光義皆吾所生,汝後當傳位汝弟。四海至廣,能立長君,社稷之福也。」帝頓首泣曰:「敢不如太后教!」因謂普曰:「汝同記吾言,不可違也。」普即就榻前為誓書,于紙尾署曰「臣普記」。藏之金匱,命謹密宮人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