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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P 14


作者:畢沅
頁數:14 / 518
類別:中國古代史

 

續資治通鑑 中

作者:畢沅
第14,共518。
辛卯,蔡京等言:「自開阡陌,使民得以田私相賈易。富者恃其有餘,厚立價以規利;貧者迫于不足,薄移稅以速售。富者莫非膏腴,而賦調反輕;貧者所存瘠薄,而賦調反重。因循至今,其弊愈甚。熙寧初,神宗灼見此弊,遂詔有司講究方田利害,作法而推行之。蓋以土色肥磽別田之美惡,定賦之多寡,方為之帳,而步畝高下丈尺不可隱;戶給之帖,而賦調升合尺寸無所遺。以賣買則民不能容其巧,以推收則吏無所措其奸,邦財自此豐,民賦自此省。五路州縣有經方田者,至今公私以為利。遭元佑紛更,美意良法,未遍于天下。今檢會《熙寧方田敕》,推廣神考法意,刪去重複,取其應行者,為《崇寧方田敕令格式》,乞付三省頒降施行。」從之。

遼以同知南院樞密使事蕭迪裡為西北路招討使。



  
八月,壬寅朔,大雨,壞民廬舍,令收瘞死者。

甲辰,蔡京等上《神宗正史》。

丙午,門下侍郎許將罷。將居政府十年,不能有所建明。中丞朱諤,劾將在元佑則盡更元豐之所守,居紹聖則陰匿元佑之所為,遂以資政殿學士出知河南。諤,蔡京之黨也。

荊湖南路轉運判官元書言:「澧州醴陵縣學生季邦彥試卷,言涉謗訕。」辛酉,詔:「邦彥特送五百里外編管,其考校長諭屏出學。」

九月,乙亥,以趙挺之為門下侍郎,吳居厚為中書侍郎,翰林學士承旨張康國為尚書左丞,刑部尚書鄧洵武為尚書右丞。

康國,揚州人,紹聖中,蔡京治役法,薦為屬。及京當國,定元佑黨籍,置看講議司,編匯章牘,康國皆預密謀,故京引援之甚力。自福建轉運判官,不三歲入翰林為承旨,遂澄政府。復以其兄康伯代為翰林學士。

壬辰,詔:「諸路州學別置齋舍,以養材武之士。」

初,東南六路糧斛,自江、浙起綱,至于淮甸以及真、揚、楚、泗,為倉七,以聚畜軍儲,復自楚、泗置汴納,般運上京,以江淮發運使董之,故常有六百萬石以供京師,而諸倉常有數年之積。州郡告歉,則折納上等價錢,謂之額斛;計本州歲額,以倉儲代輸京師,謂之代發。復于豐熟以中價收糴,穀賤則官糴,不至傷農,饑歉則納錢,民以為便。本錢歲增,兵食有餘。及蔡京求羡財以供侈費,乃以其姻家胡師文為發運使,以糴本數百萬緡充貢,擢戶部侍郎。自是繼者效尤,時有進獻,而本錢竭。本竭則不能增糴,儲積空而轉般之法壞矣。

冬,十月,辛丑朔,大雨雹。



  
丁未,賢妃張氏薨。

己酉,鳳凰見于遼境之淳阝陰。

初,蔡京使王厚招夏卓羅右廂監軍仁多保忠,厚言保忠雖有歸意而下無附者,章數上,不聽。京責厚愈急,厚乃遣弟詣保忠;還,為夏邏者所獲,遂追保忠赴牙帳。厚以保忠縱不為夏所殺,亦不能復領軍政,使得之,一匹夫耳,何益於事!京怒,必令以金幣招之。夏乃點兵延、渭、慶三路,各數千騎,遣使求援于遼。朝議命西邊能招致夏人者,毋問首從,賞同斬級。又以陶節夫經制陝西、河東五路,在延州大加招誘。夏主遣使巽請,皆拒之,且令殺其放牧者。夏人遂寇涇原,戊午,圍平夏城,河西節度使趙懷德等出降。夏人又入鎮戎軍,掠數萬口而去。於是羌酋谿賒羅撒合兵逼宣威城,知鄯州高永年出禦之,行三十里,為羌人所執。多羅巴謂其下曰:「此人奪我國,使我宗族漂泊無處所。」遂殺之,探其心肝以食焉。谿賒羅撒復焚大通河橋,新疆大震。事聞,帝怒,新書五路將帥劉仲武等十八人姓名,敕御史侯蒙往秦州逮治。蒙至秦,仲武等囚服聽命,蒙諭之曰:「君輩皆侯伯,無庸以獄吏辱君,第以實對。」獄既具,蒙奏言:「漢武帝殺王恢,不如秦穆公赦孟明。今羌殺吾一都護,而使十八將由之而死,是自艾其支體也,欲身不病,得乎?」帝悟,釋不治。唯王厚坐逗遛,責授郢州團練使。

己未,遼主如南京。

己巳,立九廟,復祀翼祖、宣祖。

庚午,貴妃邢氏薨。

十一月,甲戌,幸太學,官論定之士十六人。遂臨闢雍,賜司業吳絪、蔣靜四品服,學官推恩有差。

乙亥,遼主禦迎月樓,賜貧民錢。

庚辰,詔:「上書邪等選人,除不得注知縣、令、丞外,其職官錄、參、判、司、簿、尉並許差注。」

時雖設闢雍太學,以待士之升貢者,然州縣猶以科舉貢士,蔡京以言。丁亥,詔:「天下取士,悉由學校升貢,其州郡發解,凡試禮部法並罷。」而每歲試上捨生,則差知舉如禮部法雲。

癸巳,改上神宗謚曰體元顯道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加上哲宗謚曰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

丙申,禮圜丘,大赦。應系貶謫官員,除元佑奸黨籍及別有指揮不許移放之人外,未量移者與量移。

十二月,辛丑,遼以戶部使張琳為南府宰相。

乙巳,升通遠軍為鞏州。

復封孔子後奉聖公端友為衍聖公。

是歲,諸路蝗。

桂州黎洞蠻楊晟免等內附。

時蔡京務開邊,知桂州王祖道欲乘時徼利,乃誘王江酋楊晟免等使納土,誇大其辭,言:「向慕者百三十洞,五千九百家,十餘萬口,其旁通江洞之眾尚未論也。王江在諸江合流之地,山川形勢據諸洞要會,幅員二千里,宜開建城邑,控制百蠻,以武臣為守,置谿洞司主之。」

同知樞密院事安惇卒,贈特進。

後二年,惇長子郊,擢福建轉運判官,登對歸,與客言:「穆若之容,不合相法,當有播遷之厄。」客告其語,坐指斥乘輿誅。流其弟邦于涪州,,而追貶惇單州團練副使,其祀遂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