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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P 67


作者:畢沅
頁數:67 / 518
類別:中國古代史

 

續資治通鑑 中

作者:畢沅
第67,共518。
六月,丙申朔,以道君皇帝還朝,禦紫宸殿,受群臣朝賀。

高麗國王王楷稱籓于金。



  
詔諫官極論得失。右正言崔匽上疏曰:「詔書令諫臣直論得失以求實是。臣以為數十年來,王公卿相,皆自蔡京出,要使一門生死則一門生用,一故吏逐則一故吏來,更持政柄,無一人立異,無一人害己者,此京之本謀也,安得實是之言聞于陛下哉!而諫議大夫馮澥近上章曰:“士無異論,太學之盛也。’澥尚敢為此奸言乎!王安石除異己之人,着《三經》之說以取士,天下靡然雷同,陵夷至于大亂,此無異論之效也。京又以學校之法馭士人,如軍法之馭卒伍,一有異論,累及學官,若蘇軾、黃庭堅之文,范鎮、沈括之雜說,悉以嚴刑重賞禁其收藏,其苛錮多士,亦已密矣,而澥猶以為太學之盛,欺罔不已甚乎!章惇、蔡京,倡為紹述之論以欺人主。紹述一道德而天下一于諂佞,紹述同風俗而天下同於欺罔,紹述理財而公私謁,紹述造士而人材衰,紹述開邊而塞塵及闕矣。元符應詔上書者數千人,京遣腹心考定之,同己為正,異己為邪;澥與京同者也,故列于正。京之術破壞天下已極,尚忍使其餘蠹再破壞邪!京奸邪之計,大類王莽,而朋黨之眾,則又過之。願斬之以謝天下!」初,匽以上書邪等屏去十餘載,及帝即位,起為右正言。至是極論時政,忽得攣疾,不能行,固求去,乃予祠,命下而卒。

戊戌,令中外舉文武官才堪將帥者。

以知樞密院事李綱為河北、河東路宣撫使,援太原。

京師自金兵退,上下恬然,置邊事于不問。綱獨以為憂,上備邊禦敵八策,不見聽用,每有議,復為耿南仲等所沮。及姚古、种師中敗潰,种師道以病丐歸,南仲等請棄三鎮,綱言不可。乃以綱為宣撫使,劉韐副之,以代師道;又以解潛為制置副使,以代姚古。綱言:「臣書生,實不知兵,在圍城中,不得已為陛下料理兵事。今使為大帥,恐誤國事。」因拜辭,不許。退而移疾,堅乞致仕,章十餘上,亦不允。台諫言綱不可去朝廷,帝以其為大臣遊說,斥之。或謂綱曰:「公知所以遣行之意乎?此非為邊事,欲緣此以去公,則都人無辭耳。公不起,上怒且不測,奈何?」許翰覆書「杜郵」二字以遺綱。綱不得已受命,帝手書《裴度傳》以賜之。綱言寇攘外患可除,小人在朝難去,因書裴度論元稹、魏洪簡章疏以進。時宣撫司兵僅萬二千人,綱請銀絹錢各百萬,僅得二十萬。庶事皆未集,綱乞展行期,禦批以為遷延拒命,趣召數四。綱入對,帝曰:「卿為朕巡邊,便可還朝。」綱曰:「臣之行,無復還理。臣以愚直不容于朝,使既行之後,無有沮難,則進而死敵,臣之願也。萬一朝廷執議不堅,臣自度不能有為,即當求去。陛下宜察臣孤忠,以全君臣之義。」帝為感動。陛辭,又為帝道唐恪、聶昌之奸,任之必誤國,言甚激切。

太白犯歲星。

壬寅,詔:「今日政令,唯尊奉上皇詔書,修復祖宗故事。群臣庶士,亦當講孔、孟之正道,察王安石舊說之不當者,羽翼朕志,以濟中興。」

癸卯,以鎮西軍承宣使王稟為建武軍節度使,錄堅守太原之功也。

甲辰,僉書樞密院事路允迪,罷為醴泉觀使。

乙巳,左司諫陳公輔,責監合州酒務。


  

公輔居職敢言,耿南仲指為李綱之黨。公輔因自列,且辭位,復言:「李綱書生,不知軍旅,遣援太原,乃為大臣所陷,後必敗。」時宰益怒,故有是責。

庚戌,金宗望獻所獲三象。

壬子,天狗墜地,有聲如雷。

丙辰,太白、熒惑、歲、鎮四星聚于張。

庚申,金以宗望為右副元帥,將士遷賞有差。

辛酉,熙河都統制焦安節坐不法,李綱斬之。

壬戌,姚古坐擁兵逗留,貶為節度副使,安置廣州。

是夕,彗出紫徽垣,長數丈,北拂帝座,掃文昌。大臣有謂此乃金人將衰,非中國之憂者;提舉醴泉觀譚世積,面奏垂象可畏,當修德以應天,不宜惑其諛說。

詔除民間疾苦十七事。

金遣知制誥韓昉使高麗,責誓表,高麗人對曰:「小國事遼、宋二百年,無誓表,未嘗失籓臣禮。今事大國,當與事遼、宋同禮,而屢盟長亂,聖人所不與,必不敢用誓表。」昉曰:「貴國必欲用古禮,古者帝王巡狩,諸侯朝于方岳。今天子方事西狩,則貴國當從朝會矣。」高麗人不能對,乃曰:「徐議之。」昉曰:「誓表、朝會,一言決耳。」於是高麗乃進誓表如約。昉還,貝勒宗干大悅,曰:「非卿誰能辦此!」因謂執事者曰:「自今出疆之使,皆宜擇之。」

續資治通鑒●卷第九十七

●卷第九十七


【宋紀九十七】 起柔兆敦牂七月,盡強圉協洽四月,凡十月。

○欽宗恭文順德仁孝皇帝靖康元年金天會四年

秋,七月,乙丑朔,除元符上書邪等之禁。

宋昭先以上書諫攻遼,貶連州;庚午,詔赴都。

乙亥,蔡京移儋州安置,攸移雷州。

丙子,童貫移吉陽軍安置。

甲申,蔡京行至潭州,死,年八十。子孫二十三人,分竄遠地者,遇赦不許量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