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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集 上    P 154


作者:蘇東坡
頁數:154 / 223
類別:古典詩

 

蘇東坡集 上

作者:蘇東坡
第154,共223。
石康伯,字幼安,眉之眉山人,故紫微舍人昌言之幼子也。舉進士不第,即棄去,當以蔭得官,亦不就,讀書作詩以自娛而已,不求人知。獨好法書、名畫、古器、異物,遇有所見,脫衣輟食求之,不問有無。居京師四十年,出入閭巷,未嘗騎馬。在稠人中,耳目謖謖然,專求其所好。長七尺,髯而黑,如世所畫道人劍客,而徒步塵埃中,若有所營,不知者以為異人也。又善滑稽,巧發微中,旁人抵掌絶倒,而幼安淡然不變色。與人遊,知其急難,甚于為己。有客于京師而病者,輒舁置其家,親飲食之,死則棺斂之,無難色。凡識幼安者,皆知其如此。而余獨深知之。幼安識慮甚遠,獨口不言耳。今年六十二,狀貌如四十許人,須三尺,鬱然無一莖白者,此豈徒然者哉。為亳州職官與富鄭公俱得罪者,其子夷庚也。

其家書畫數百軸,取其毫末雜碎者,以冊編之,謂之石氏畫苑。幼安與文與可游,如兄弟,故得其畫為多。而余亦善畫古木叢竹,因以遺之,使置之苑中。子由嘗言:「所貴于畫者,為其似也。似猶可貴,況其真者。吾行都邑田野所見人物,皆吾畫笥也。所不見者,獨鬼神耳,當賴畫而識,然人亦何用見鬼。」此言真有理。今幼安好畫,乃其一病,無足錄者,獨著其為人之大略云爾。



  
元豐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黃州安國寺記】

元豐二年十二月,余自吳興守得罪,上不忍誅,以為黃州團練副使,使思過而自新焉。其明年二月,至黃。舍館粗定,衣食稍給,閉門卻掃,收召魂魄,退伏思念,求所以自新之方,反觀從來舉意動作,皆不中道,非獨今之所以得罪者也。欲新其一,恐失其二。觸類而求之,有不可勝悔者。於是,喟然嘆曰:「道不足以禦氣,性不足以勝習。不鋤其本,而耘其末,今雖改之,後必復作。盍歸誠佛僧,求一洗之?」得城南精舍曰安國寺,有茂林修竹,陂池亭榭。間一二日輒往,焚香默坐,深自省察,則物我相忘,身心皆空,求罪垢所從生而不可得。一念清淨,染污自落,表裡然,無所附麗。私竊樂之。旦往而暮還者,五年于此矣。

寺僧曰繼連,為僧首七年,得賜衣。又七年,當賜號,欲謝去,其徒與父老相率留之。連笑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卒謝去。余是以愧其人。七年,余將有臨汝之行。連曰:「寺未有記。」具石請記之。余不得辭。


  

寺立於偽唐保大二年,始名護國,嘉八年,賜今名。堂宇齋ト,連皆易新之,嚴麗深穩,悅可人意,至者忘歸。歲正月,男女萬人會庭中,飲食作樂,且祠瘟神,江淮舊俗也。

四月六日,汝州團練副使眉山蘇軾記。

【石鐘山記】

《水經》云:「彭蠡之口,有石鐘山焉。」酈元以為下臨深潭,微風鼓浪,水石相搏,聲如洪鐘。是說也,人常疑之。今以鐘磬置水中,雖大風浪,不能鳴也,而況石乎!至唐李渤始訪其遺蹤,得雙石于潭上,扣而聆之,南聲函胡,北音清越,桴止響騰,餘韻徐歇,自以為得之矣。然是說也,余尤疑之。石之鏗然有聲者,所在皆是也,而此獨以鐘鳴,何哉?

元豐七年六月丁丑,余自齊安舟行適臨汝,而長子邁將赴饒之德興尉,送之至湖口,因得觀所謂石鐘者。寺僧使小童持斧,于亂石間擇其一二扣之,空空焉,余固笑而不信也。至其夜月明,獨與邁乘小舟至絶壁下,大石側立千仞,如猛獸奇鬼,森然欲搏人。而山上棲鶻,聞人聲亦驚起,磔磔雲霄間。又有若老人且笑于山谷中者,或曰:「此鸛鶴也。」余方心動欲還,而大聲發於水上,噌如鐘鼓不絶,舟人大恐。徐而察之,則山下皆石穴罅,不知其淺深,微波入焉,涵澹澎湃而為此也。舟回至兩山間,將入港口,有大石當中流,可坐百人,空中而多竅,與風水相吞吐,有坎鏜之聲,與向之噌者相應,如樂作焉。因笑謂邁曰:「汝識之乎?噌者,周景王之無射也。坎鏜者,魏莊獻子之歌鐘也。古之人不餘欺也。」

事不目見耳聞,而臆斷其有無,可乎?酈元之所見聞,殆與余同,而言之不詳。士大夫終不肯以小舟夜泊絶壁之下,故莫能知。而漁工水師,雖知而不能言,此世所以不傳也。而陋者乃以斧斤考擊而求之,自以為得其實。余是以記之,蓋嘆酈元之簡,而笑李渤之陋也。

【李太白碑陰記】

李太白,狂士也,又嘗失節于永王,此豈濟世之人哉。而畢文簡公以王佐期之,不亦過乎!曰:士固有大言而無實,虛名不適于用者,然不可以此料天下士。士以氣為主。方高力士用事,公卿大夫爭事之,而太白使脫靴殿上,固已氣蓋天下矣。使之得志,必不肯附權幸以取容,其肯從君于昏乎!夏侯湛贊東方生云:「開濟明豁,包含宏大。陵轢卿相,嘲哂豪傑。籠罩靡前,跆籍貴勢。出不休顯,賤不憂戚。戲萬乘若僚友,視儔列如草芥。雄節邁倫,高氣蓋世。可謂拔乎其萃,遊方之外者也。」吾于太白亦云。太白之從永王,當由迫脅。不然,之狂肆寢陋,雖庸人知其必敗也。太白識郭子儀之為人傑,而不能知之無成,此理之必不然者也。吾不可以不辯。

【薦誠禪院五百羅漢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