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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P 5


作者:洪邁
頁數:5 / 144
類別:古典散文

 

容齋隨筆

作者:洪邁
第5,共144。
孟舒魏尚雲中守孟舒,坐虜大入雲中免。田叔對文帝曰:「匈奴來為邊寇,孟舒知士卒罷敝,不忍出言,士爭臨城死敵,如子為父,以故死者數百人。孟舒豈驅之哉!」上曰:「賢哉孟舒!」復召以為雲中守。又馮唐對文帝曰:「魏尚為雲中守,虜嘗一入,尚率車騎擊之。士卒終日力戰。上功幕府。坐首虜差六級,下吏削爵。臣以為陛下罰太重。」上赦魏尚,復以為雲中守。按, 孟舒、魏尚,皆以文帝時為雲中守,皆坐匈奴入寇獲罪,皆得士死力,皆用他人言復故宮,事切相類,疑其只一事雲。

秦用他國人七國虎爭天下,莫不招致四方游士。然六國所用相,皆其宗族及國人, 如齊之田忌、田嬰、田文,韓之公仲、公叔,趙之奉陽、平原君,魏王至以太子為相。獨秦不然,其始與之謀國以開霸業者,魏人公孫鞅也。其他若樓緩趙人,張儀、魏冉、范睢皆魏人,蔡澤燕人,呂不韋韓人,李斯楚人。皆委國而聽之不疑,卒之所以兼天下者,諸人之力也。燕昭王任郭隗、劇辛、樂毅,幾滅強齊,辛、毅皆趙人也。楚悼王任吳起為相,諸侯患楚之強,蓋衛人也。



  
曹參趙括漢高祖疾甚,呂后問曰:「蕭相國既死,誰令代之?」上曰:「曹參可。」

蕭何事惠帝,病,上問曰:「君即百歲後,誰可代君?」對曰:「知臣莫若主。」帝曰:「曹參何如?」曰:「帝得之矣。」曹參相齊,聞何薨(hong), 告舍人趣治行,吾且入相。居無何,使者果召參。趙括自少時學兵法,其父奢不能難,然不謂善;謂其母曰:「趙若必將之,破趙軍者必括也。」後廉頗與秦相持,秦應侯行千金為反問于趙,曰:「秦之所畏,獨趙括耳。」趙王以括代頗將。商相如諫,王不聽。括母上書言括不可使,王又不聽。秦王聞括已為趙將,乃陰使白起代王齕,遂勝趙。曹參之宜為相,高祖以為可,惠帝以為可,蕭何以為可,參自以為可,故漢用之而興。趙括之不宜為將, 其父以為不可,母以為不可,大臣以為不可,秦王知之,相應侯知之,將白起知之,獨趙王以為可,故用之而敗。嗚呼!將相安危所繫,可不監哉!且秦以白起易王齕,而趙乃以括代廉頗,不待于戰,而勝負之形見矣。

信近於義「信近於義,言可復也。恭近於禮,遠恥辱也。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

程明道曰:「因恭信而不失其所以親,近於禮義,故亦可宗。」伊川曰:「因不失于相近,亦可尚也。」又曰:「因其近禮義而不失其親,亦可宗也。況于盡禮義者乎?」范純父曰:「君子所因者本,而立愛必自親始,親親必及人。故曰因不失其親。」呂與叔分為三事。謝顯道曰:「君師友三者,雖非天屬,亦可以親,舍此三者之外,吾恐不免于諂賤。惟親不失其所親,然後可為宗也。」楊中立曰:「信不失義,恭不悖禮,又因不失其親焉,是亦可宗也。」尹彥明曰:「因其近,雖未足以盡禮義之本,亦不失其所宗尚也。」


  

予竊以謂義與禮之極,多至于不親,能至于不失其親,斯為可宗也。然未敢以為是。「可為宗」,館本作「為可宗」。

剛毅近仁剛毅者,必不能令色;木訥者,必不為巧言。此近仁鮮仁之辨也。

忠恕違道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中庸》曰:「忠恕違道不遠。」

學者疑為不同。伊川云:「《中庸》恐人不喻,乃指而示之近。」又云:「忠恕固可以貫道,子思恐人難曉,故降一等言之。」又云:「《中庸》以曾子之言雖是如此,又恐人尚疑忠恕未可便為道。故曰違道不遠。」游定夫云: “道一而已,豈參彼此所能豫哉?此忠恕所以違道,為其未能一以貫之也。

雖然,欲求入道者,莫近於此。此所以違道不遠也。”楊中立云:「忠恕固未足以盡道,然而違道不遠矣。」侯師聖云:「子思之忠恕,施諸己而不願, 亦勿施於人。此已是違道。若聖人,則不待施諸己而不願,然後勿施諸人也。」

諸公之說大抵不同。予竊以為道不可名言,既麗于忠恕之名,則為有跡。故曰違道。然非忠恕二字亦無可以明道者。故曰不遠。非謂其未足以盡道也。

違者違去之謂,非違畔之謂。老子曰:「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于道。」蘇子由解云:「道無所不在,無所不利,而水亦然。然而既已麗于形,則于道有間矣。故曰幾于道。然而可名之善,未有若此者。故曰上善。」其說與此略同。

求為可知「不患無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為可知也。」為之說者,皆以為當求為可知之行。唯謝顯道云:「此論猶有求位求可知之道,在至論則不然,難用而莫我知,斯我貴矣,夫復何求?」予以為君子不以無位為患,而以無所立為患;不以莫己知為患,而以求為可知為患。第四句蓋承上文言之。

夫求之有道,若汲汲然求為可知,則亦無所不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