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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P 20


作者:洪邁
頁數:20 / 144
類別:古典散文

 

容齋隨筆

作者:洪邁
第20,共144。
漢書用字太史公《陳涉世家》:「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 又曰:「戍死者固什六七,且壯士不死即已,死即舉大名耳!」疊用七死字, 《漢書》因之。《漢溝恤志》載賈讓《治河策》云:「河從河內北至黎陽為石堤,激使東抵東郡平剛;又為石堤,使西北抵黎陽、觀下;又為石堤,使東北抵東郡津北;又為石堤,使西北抵魏郡昭陽;又為石堤,激使東北。百餘里間,河再西三東。」凡五用石堤字,而不為冗復,非後人筆墨畦逕所能到也。

姜嫄簡狄毛公注《生民》詩,姜嫄生后稷「履帝武敏敞」之句,曰:「從于高辛帝而見于天也。」《玄鳥》詩,「天命玄鳥,降而生商」之句,曰:「春分玄鳥降,簡狄配高辛帝,帝與之祈于郊禖(méi)而生契,故本其為天所命, 以玄鳥至而生焉。」其說本自明白。至《鄭氏箋》始云:「帝,上帝也。敏, 拇也。把郊禖時,有大人之跡,姜嫄履之,足不能滿,履其拇指之處,心體歆歆然如有人道感己者,遂有身,後則生子。」又謂:「鳦遺卵,簡狄吞之而生契。」其說本於《史記》,謂:「姜嫄出野,見巨人跡,忻然踐之,因生稷。」「簡狄行浴,見燕墮卵,取吞之,因生契。」此二端之怪妄,先賢辭而闢之多矣。歐陽公謂稷、契非高辛之子,毛公于《史記》不取履跡之怪, 而取其訛繆之世次。按《漢書》毛公趙人,為河間獻王博士,然則在司馬子長之前數十年,謂為取《史記》世次,亦不然。蓋世次之說,皆出於《世本》, 故荒唐特甚,其書今亡。夫適野而見巨跡,人將走避之不暇,豈復故欲踐履, 以求不可知之..祥;飛鳥墮卵,知為何物,而速取吞之。以古揆今,人情一也,今之愚人未必爾,而謂古聖人之后妃為之,不待辨而明矣。



  
羌慶同音王觀國彥賓、吳棫材老,有《學林》及《叶韻補註》、《毛詩音》二書皆云:“《詩》、《易》、《太玄》凡用慶字,皆與陽字韻葉,蓋羌字也。



  
引蕭該《漢書音義》,慶音羌。又曰:「《漢書》亦有作羌者,班固《幽通賦》『慶未得其雲已』,《文選》作羌,而他未有明證。」予按《揚雄傳》所載《反離騷》:「慶夭..而喪榮。」註云:「慶,辭也,讀與羌同。」最為切據。

佐命元臣盛王創業,必有同德之英輔,成垂世久長之計,不如是,不足以為一代宗臣。伊尹、周公之事見于《詩》、《書》,可考也。漢蕭何佐高祖,其始入關,即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圖書,以周知天下厄塞,戶口多少,強弱處,民所疾苦。高祖失職為漢王,欲攻項羽,周勃、灌嬰、樊噲皆矣勸之,何獨曰: 「今眾弗如,百戰百敗,願王王漢中,收用巴蜀,然後還定三秦。」王用其言。此劉氏興亡至計也。進韓信為大將,使當一面,定魏、趙、燕、齊,高祖得顓心與楚角,無北顧憂;且死,引曹參代己,而畫一之法成;約三章以蠲秦暴,拊百姓以申漢德。四百年基業,此焉肇之。唐房玄齡佐太宗,初在秦府,已獨收人物致幕下,與諸將密相申結,引杜如晦與參籌帷。及為宰相, 粲然興起治功,以州縣成天下之治,以租庸調天下之財,以八百府、十六衛本天下之兵,以諫爭付王、魏,以兵事付靖、勣,禦夷狄有道,用賢材有術。

三百年基業,此焉肇之。其後製節度使而州縣之治壞,更二稅法而租庸之理壞。變府兵為..(guō)騎、諸衛為神策而軍政壞,雖有名臣良輔,不能救也。

趙韓王佐藝祖,監方鎮之勢,削支郡以損其強,置轉運、通判使掌錢谷以奪其富,參命京官知州事以分其黨,祿諸大功臣于環衛而不付以兵,收天下驍鋭于殿岩而不使外重。建法立制,審官用人,一切施為,至于今是賴。此三君子之後,代天理物,碩大光明者,世有其人,所謂一時之相爾。蕭之孫有罪及無子,凡六絶國,漢輒紹封之。國朝褒錄韓王苗裔,未嘗或忘。唯房公之亡未十年,以其子故,奪襲爵、停配享,訖唐之世不復續,唐家亦少恩哉! 名世英宰曹參為相國,日夜飲醇酒不事事,而畫一之歌興。王導輔佐三世,無日用之益,而歲計有餘,未年略不復省事,自嘆曰:「人言我憒憒,後人當思我憒憒。」謝安石不存小察,經遠無競。唐之房、杜,傳無可載之功。趙韓王得士大夫所投利害文字,皆置二大瓮,滿則焚之。李文靖以中外所陳一切報罷,云:「以此報國。」此六七君子,蓋非揚己取名,瞭然使戶曉者,真名世英宰也!豈曰不事事哉? 檀弓誤字《檀弓》載吳侵陳事曰:「陳太宰嚭使于師,夫差謂行人儀曰:『是夫也多言,盍嘗問焉,師必有名,人之稱斯師也者,則謂之何?』太宰嚭曰: 『其不謂之殺厲之師與!』」按嚭乃吳夫差之宰,陳遣使者正用行人,則儀乃陳臣也。記禮者簡策差互,故更錯其名,當雲「陳行人儀使于師,夫差使太宰嚭問之」,乃善。忠宣公作《春秋詩》引斯事,亦嘗辯正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