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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李問對    P 1


作者:阮逸
頁數:1 / 7
類別:其他

 

唐李問對

作者:阮逸
第1,共7。
卷上

1、太宗曰:「高麗數侵新羅,朕遣使諭,不奉詔,將討之,如何?」 



  
靖曰:「探知蓋蘇文自恃知兵,謂中國無能討,故違命。臣請師三萬擒之。」 

太宗曰:「兵少地遙,何術臨之?」 

靖曰:「臣以正兵。」 

太宗曰:「平突厥時用正兵,今言正兵,何也?」 

靖曰:「諸葛亮七擒孟獲,無他道,正兵而已矣。」 

太宗曰:「晉馬隆討涼州,亦是依八陣圖,作偏箱車。地廣,則用鹿角車營;路狹,則木屋施于車上,且戰且前。信乎,正兵古人所重也!」 

靖曰:「臣討突厥,西行數千里。若非正兵,安能致遠?偏箱、鹿角,兵之大要:一則治力,一則前拒,一則束部伍,三者迭相為用。斯馬隆所得古法深也!」 

2、太宗曰:「朕破宋老生,初交鋒,義師少卻。朕親以鐵騎,自南原馳下,橫突之,老生兵斷後,大潰,遂擒之。此正兵乎,奇兵乎?」 

靖曰:「陛下天縱聖武,非學而能。臣按兵法,自黃帝以來,先正而後奇,先仁義而後權譎。且霍邑之戰,師以義舉者,正也建成墜馬,右軍少卻者,奇也。」 

太宗曰:「彼時少卻,幾敗大事,曷謂奇邪?」 

靖曰:「凡兵以向前為正,後卻為奇。且右軍不卻,則老生安致之來哉?《法》曰:『利而誘之,亂而取之』老生不知兵,恃勇急進,不意斷後,見擒于陛下,此所謂以奇為正也。」 

太宗曰:「霍去病暗與孫、吳合,誠有是夫?當右軍之卻也,高祖失色,及朕奮擊,反為我利。孫、吳暗合,卿實知言。」 


  

太宗曰:「凡兵卻,皆謂之奇乎?」 

靖曰:「不然。夫兵卻,旗參差而不齊,鼓大小而不應,令喧囂而不一,此真敗也,非奇也;若旗齊鼓應,號如一,紛紛紜紜,雖退走,非敗也,必有奇也。《法》曰『徉北勿追』,又曰『能而示之不能』,皆奇之謂也。」 

太宗曰:「霍邑之戰,右軍少卻,其天乎?老生被擒,其人乎?」 

靖曰:「若非正兵變為奇,奇兵變為正,則安能勝哉?故善用兵者,奇正,人而已。變而神之,所以推乎天也。」太宗俛首。 

3、太宗曰:「奇正素分之歟,臨時制之歟?」 

靖曰:「按曹公《新書》曰:『己二而敵一,則一術為正,一術為奇;己五而敵一。則三術為正,二術為奇。』此言大略耳。唯孫武云:『戰勢不過奇正,奇正之變,不可勝窮。奇正相生,如循還之無端,孰能窮之?』斯得之矣,安有素分之邪?若士卒未習吾法,偏裨未熟吾令,則必為之二術。教戰時,各認旗鼓,迭相分合,故曰分合之變,此教戰之術耳。教閲既成,眾知吾法,然後如驅群羊,由將所指,孰分奇正之別哉?孫武所謂『形人而我無形』。此乃奇正之極致。是以素分者教閲也,臨時制變者不可勝窮也。」 

太宗曰:「深乎,深乎!曹公必知之矣。但《新書》所以授諸將而已,非奇正本法。」 

太宗曰:「曹公雲『奇兵旁擊』,卿謂若何?」 

靖曰:「臣按曹公注《孫子》曰:『先出合戰為正,後出為奇。』此說與旁擊之說異也。臣愚謂大眾所合為正,將所自出為奇,烏有先後、旁擊之拘哉?」 

太宗曰:「吾之正,使敵視以為奇;吾之奇,使敵視以為正;斯所謂『形人者』歟?以奇為正,以正為奇,變化莫測,斯所謂『無形者』歟?」 

靖再拜曰:「陛下神聖,迥出古人,非臣所及。」 

4、太宗曰:「分合為變者,奇正安在?」 

靖曰:「善用兵者,無不正,無不奇,使敵莫測,故正亦勝,奇亦勝,三軍之士止知其勝,莫知其所以勝,非變而通,安能至是哉!分合所出,唯孫武能之。吳起而下,莫可及焉。」 

太宗曰:「吳術若何?」 

靖曰:「臣請略言之。魏武侯問吳起兩軍相向,起曰:『使賤而勇者前擊,鋒始交而北,北而勿罰,觀敵進取。一坐一起,奔北不追,則敵有謀矣。若悉眾追北,行止縱橫,此敵人不才,擊之勿疑。』臣謂吳術大率類此,非孫武所謂以正合也。」 

太宗曰:「卿舅韓擒武嘗言,卿可與論孫、吳,亦奇正之謂乎?」 

靖曰:「擒武安知奇正之極,但以奇為奇,以正為正耳!曾未知奇正相變,循環無窮者也。」 

5、太宗曰:「古人臨陣出奇,攻人不意,斯亦相變之法乎?」 

靖曰:「前代戰鬥,多是以小術而勝無術,以片善而勝無善,斯安足以論兵法也?若謝玄之破堅,非謝玄之善也,蓋堅之不善也。」 

太宗顧侍臣檢《謝玄傳》閲之,曰:「堅甚處是不善?」 

靖曰:「臣觀《堅載記》曰秦諸軍皆潰散,唯慕容垂一軍獨全。堅以千餘騎赴之,垂子寶勸垂殺堅,不果。此有以見秦軍之亂,慕容垂獨全,蓋堅為垂所陷明矣。夫為人所陷而欲勝敵,不亦難乎?臣故曰無術焉,堅之類是也。」 

太宗曰:「《孫子》謂多算勝少算,有以知少算勝無算。凡事皆然。」 

6、太宗曰:「黃帝兵法,世傳《握奇文》,或謂為《握機文》,何謂也?」 

靖曰:「奇音機,故或傳為機,其義則一。考其辭云:『四為正,四為奇,餘奇為握機。』奇,餘零也。因此音機。臣愚謂兵無不是機,安在乎握而言也?當為餘奇則是。夫正兵受之於君,奇兵將所自出。《法》曰:『令素行以教其民者,則民服。』此受之於君者也。又曰:『兵不豫言,君命有所不受。』此將所自出者也。凡將正而無奇,則守將也;奇而無正,則鬥將也;奇正皆得,國之輔也。是故握機、握奇本無二法。在學者兼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