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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傳    P 6


作者:劉向
頁數:6 / 27
類別:中國古代史

 

列女傳

作者:劉向
第6,共27。
頌曰:秦穆夫人,晉惠之姊。秦執晉君,夫人流涕,痛不能救,乃將赴死,穆公義之,遂釋其弟。

楚莊樊姬



  
樊姬,楚莊王之夫人也。莊王即位,好狩獵。樊姬諫不止,乃不食禽獸之肉,王改過,勤於政事。王嘗聽朝罷晏,姬下殿迎曰:「何罷晏也,得無饑倦乎?」王曰:「與賢者語,不知饑倦也。」姬曰:「王之所謂賢者何也?」曰:「虞丘子也。」姬掩口而笑,王曰:

「姬之所笑何也?」曰:「虞丘子賢則賢矣,未忠也。」王曰:「何謂也?」對曰:「妾執巾櫛十一年,遣人之鄭衛,求美人進于王。今賢于妾者二人,同列者七人。妾豈不欲擅王之愛寵哉!妾聞『堂上兼女,所以觀人能也。』妾不能以私蔽公,欲王多見知人能也。今虞丘子相楚十餘年,所薦非子弟,則族昆弟,未聞進賢退不肖,是蔽君而塞賢路。知賢不進,是不忠;不知其賢,是不智也。妾之所笑,不亦可乎!」王悅。明日,王以姬言告虞丘子,丘子避席,不知所對。於是避舍,使人迎孫叔敖而進之,王以為令尹。治楚三年,而莊王以霸。楚史書曰:「莊王之霸,樊姬之力也。」詩曰:「大夫夙退,無使君勞。」其君者,謂女君也。又曰:「溫恭朝夕,執事有恪。」此之謂也。

頌曰:樊姬謙讓,靡有嫉妒,薦進美人,與己同處,非刺虞丘,蔽賢之路,楚莊用焉,功業遂伯。

周南之妻

周南之妻者,周南大夫之妻也。大夫受命,平治水土。過時不來,妻恐其懈于王事,蓋與其鄰人陳素所與大夫言:「國家多難,惟勉強之,無有譴怒,遺父母憂。昔舜耕于歷山,漁于雷澤,陶于河濱。非舜之事,而舜為之者,為養父母也。家貧親老,不擇官而仕。親操井臼,不擇妻而娶。故父母在,當與時小同,無虧大義,不罹患害而已。夫鳳凰不離于蔚羅,麒麟不入于陷■,蛟龍不及于枯澤。鳥獸之智,猶知避害,而況於人乎!生於亂世,不得道理,而迫于暴虐,不得行義,然而仕者,為父母在故也。乃作詩曰:『魴魚赬尾,王室如毀,雖則如毀,父母孔邇。』蓋不得已也。」君子以是知周南之妻而能匡夫也。


  

頌曰:周大夫妻,夫出治土,維戒無怠,勉為父母,凡事遠周,之在,作詩魴魚,以敕君子。

宋鮑女宗

女宗者,宋鮑蘇之妻也。養姑甚謹。鮑蘇仕衛三年,而娶外妻,女宗養姑愈敬。因往來者請問其夫,賂遺外妻甚厚。女宗姒謂曰:「可以去矣。」女宗曰:「何故?」姒曰:「夫人既有所好,子何留乎?」女宗曰:“婦人一醮不改,夫死不嫁,執麻枲,治絲●,織紝組紃,以供衣服,以事夫室,澈漠酒醴,羞饋食以事舅姑。以專一為貞,以善從為順。貞順,婦人之至行也。豈以專夫室之愛為善哉!若其以淫意為心,而扼夫室之好,吾未知其善也。

夫禮,天子十二,諸侯九,卿大夫三,士二。今吾夫誠士也。有二,不亦宜乎!且婦人有七見去。夫無一去義。七去之道,妒正為首。淫僻竊盜,長舌驕侮,無子惡病,皆在其後。吾姒不教吾以居室之禮,而反欲使吾為見棄之行,將安所用此!”遂不聽,事姑愈謹。宋公聞之,表其閭,號曰女宗。君子謂女宗謙而知禮。詩云:「令儀令色,小心翼翼,故訓是式,威儀是力。」此之謂也。

頌曰:宋鮑女宗,好禮知理。夫有外妻,不為變己。稱引婦道,不聽其姒。宋公賢之,表其閭裡。

晉趙衰妻

晉趙衰妻者,晉文公之女也。號趙姬。初文公為公子時,與趙衰奔狄。狄人入其二女叔隗季隗于公子,公以叔隗妻趙衰,生盾。及反國,文公以其女趙姬妻趙衰。生原、同、屏、括、樓、嬰。趙姬請迎盾與其母而納之,趙衰辭而不敢。姬曰:「不可。夫得寵而忘舊,舍義。好新而嫚故,無恩。與人勤於隘厄,富貴而不顧,無禮。君棄此三者,何以使人!雖妾亦無以侍執巾櫛。詩不云:『乎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德音莫違,及爾同死。』與人同寒苦,雖有小過,猶與之同死而不去,況于安新忘舊乎!又曰:『燕爾新婚,不我屑以。』蓋傷之也。君其逆之,無以新廢舊。」趙衰許諾,乃逆叔隗與盾來。姬以盾為賢,請立為嫡子,使三子下之。以叔隗為內婦,姬親下之。及盾為正卿,思趙姬之讓恩,請以姬之中子屏、括為公族大夫。曰:「君,姬氏之愛子也。微君姬氏,則臣狄人也,何以至此!」成公許之。屏、括遂以其族為公族大夫。君子謂趙姬恭而有讓。詩曰:「溫溫恭人,維德之基。」趙姬之謂也。

頌曰:趙衰姬氏,制行分明,身雖尊貴,不妒偏房,躬事叔隗,子盾為嗣,君子美之,厥行孔備。

陶荅子妻

陶大夫荅子之妻也。荅子治陶三年,名譽不興,家富三倍。其妻數諫不用。居五年,從車百乘歸休。宗人擊牛而賀之,其妻獨抱兒而泣。姑怒曰:「何其不祥也!」婦曰:「夫子能薄而官大,是謂嬰害。無功而家昌,是謂積殃。昔楚令尹子文之治國也,家貧國富,君敬民戴,故福結于子孫,名垂于後世。今夫子不然。貪富務大,不顧後害。妾聞南山有玄豹,霧雨七日而不下食者,何也?欲以澤其毛而成文章也。故藏而遠害。犬彘不擇食以肥其身,坐而須死耳。今夫子治陶,家富國貧,君不敬,民不戴,敗亡之征見矣。願與少子俱脫。」

姑怒,遂棄之。處期年,荅子之家果以盜誅。唯其母老以免,婦乃與少子歸養姑,終卒天年。君子謂荅子妻能以義易利,雖違禮求去,終以全身復禮,可謂遠識矣。詩曰:「百爾所思,不如我所之。」此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