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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從文全集《自傳》    P 36


作者:沈從文
頁數:36 / 96
類別:文學

 

沈從文全集《自傳》

作者:沈從文
第36,共96。
牆壁各處是膏藥,地下各處是瓦片同亂草,草中留下成堆黑色的干糞便,這就是我第一次進衙門的印象。於是輪到了我們來著手掃除了。作這件事的共計二十人,我便是其中一個。大家各在一種異常快樂情形下,手腳並用整整工作了一個日子,居然全部弄清爽了。庶務處又送來了草荐同木板,因此在地面墊上了磚頭,把木板子鋪上去,攤開了新草荐,一百個人便一同躺到這兩列草荐上,十分高興把第一個夜晚打發走了。
到地後,各人應當有各人的事。作補充兵的,只需要大清早起來操跑步。操完跑步就單人教練,把手肘向後抱著,獨自在一塊地面上,把兩隻腳依口令起落,學慢步走。下午無事可作,便躺在草荐上唱《大將南征》的軍歌。每個人皆結實單純,年紀大的約二十二歲,年紀小的只十三歲,睡硬板子的床,吃粗糲陳久的米飯,卻在一種沉默中活下來。我從本城技術班學來那份軍事知識很有好處,使我為日不多就做了班長。
直到現在我還不明白為什麼當時有些兵士不能隨便外出,有些人又可自由出入。照我想來,大概是城裡人可以外出,鄉下人可以外出卻不敢外出。


  
我記得我的出門是不受任何限制的,但每早上操過跑步時,總得聽苗人吳姓連長演說:「我們軍人,原是衛國保民。初到這來客軍極多,一切要顧臉面。外出時節制服應當整齊,扣子扣齊,腰帶弄緊,裹腿纏好。胡來亂為的,要打屁股。」說到這裡時,於是復大聲說:「聽到了麼?」大家便說:「聽到了。」既然答應全已聽到,叫一聲「解散」,就散開了。當時因犯事被按在石地上打板子的,就只有營中火夫。兵士卻因為從小地方開來,十分怕事,誰也不敢犯罪,不作興挨打。


  
我很滿意那個街上,一上街觸目都十分新奇。我最歡喜的是河街,那裡使人驚心動魄的是有無數小鋪子,賣船纜,硬木琢成的活車,小魚簍,小刀,火鐮,煙嘴,滿地都是有趣味的物件。我每次總去蹲到那裡看一個半天,同個紳士守在古董旁邊一樣戀戀不捨。
城門洞裡有一個賣湯圓的,常常有兵士坐在那賣湯圓人的長凳上,把熱熱的湯圓向嘴上送去。間或有一個本營官佐過身,得照規矩行禮時,便一面趕忙放下那個土花碗,把手舉起,站起身來含含胡胡的喊「敬禮」。那軍官見到這種情形,有時也總忍不住微笑。這件事碰到最多的還是我,我每天總得在那裡吃一回湯圓,或坐下來看各種各樣過往行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