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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從文全集《自傳》    P 42


作者:沈從文
頁數:42 / 96
類別:文學

 

沈從文全集《自傳》

作者:沈從文
第42,共96。
到殺人時,那個學問超人的軍法長,常常也馬馬虎虎的宣佈了一下罪狀,在預先寫好的斬條上,勒一筆朱紅,一見人犯被兵士簇擁著出了大門,便匆匆忙忙提了長衫衣角,拿起光亮白銅水煙袋,從後門菜園跑去,趕先走捷徑到離橋頭不遠一個較高點的土墩上,看人犯到橋頭大路上跪下時砍那麼一刀。
若這一天正殺了人,那被殺的在死前死後又有一種出眾處,或招供時十分快爽,或臨刑時顏色不變,或癡癡呆呆不知事故,或死後還不倒地,於是副官處,衛隊營,軍需處,參謀軍法秘書處,總有許久時間談到這個被殺的人有趣味地方,或又輾轉說到關於其他時節種種殺戮故事。殺人那天如正值場期,場中有人賣豬肉牛肉,劊子手照例便提了那把血淋淋的大刀,後面跟著兩個火夫,抬一隻竹籮,每到一個屠桌前可割三兩斤肉。到後把這一籮筐豬肉牛肉各處平分,大家便把肉放到火爐上去燉好,燒酒無限制的喝著。等到各人都有點酒意時,就常常偏偏倒倒的站起來,那麼隨隨便便的揚起筷子,向另一個正蹲著吃喝的同事後頸上一砍,於是許多人就扭成一團,大笑大鬧一陣。醉得厲害一些的,倒到地下誰也不管,只苦了那些小副兵,必得同一隻狗一樣守著他的主人,到主人醒來時方能睡去。


  
地方逢一六趕場,到時副官處就派人去擺賭抽頭,得錢時,上自參謀、軍法、副官等處,下至傳達伙夫,人人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