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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從文全集《自傳》    P 50


作者:沈從文
頁數:50 / 96
類別:文學

 

沈從文全集《自傳》

作者:沈從文
第50,共96。
時間過去了,春天夏天過去了,且重新又過年了。川東鄂西的消息來得夠壞。只聽說我們軍隊在川邊已同當地神兵接了火,接著就說得退回湖南。第三次消息來時,卻說我們軍隊全部覆滅了。一個早上,閃不知被神兵和民兵一道撲營,營長,團長,旅長,軍法長,秘書長,參謀長完全被殺了。這件事最初不能完全相信,作留守的老副官長就親自跑過二軍留守部去問信,到時那邊正接到一封詳細電報,把我們總司令部如何被人襲擊,如何佔領,如何殘殺的事,一一說明。拍發電報的就正是我的上司。他幸運先帶一團人過湘境龍山佈防,因此方不遇難。
好,這一下可好!熟人全殺盡了,兵隊全打散了,這留守處還有什麼用處?自從得到了詳細報告後,五天之中,我們便領了遣散費,各人帶了護照,各自回家。


  
回到家中約在八月左右。一到十二月,我又離開家中過沅州。家中實在呆不住,軍隊中不成,還得另想生路,沅州地方應當有機會。那時正值大雪,既出了幾次門,有了出門的經驗,把生棕衣毛鬆鬆的包裹到兩隻腳,背了個小小包袱,跟著我一個親戚的轎後走去,腳倒全不怕凍。雪實在大了點,山路又窄,有時跌倒了雪坑裡去,便大聲呼喊,必得那腳夫把扁擔來援引方能出險。可是天保佑,跌了許多次數我卻不曾受傷。走了四天到地以後,我暫住在一個卸任縣長舅父家中。不久舅父作了警察所長,我就作了那小小警察所的辦事員。辦事處在舊縣衙門,我的職務只是每天抄寫違警處罰的條子。隔壁是個典獄署,每夜皆可聽到監獄裡犯人受獄中老犯拷掠的呼喊。警察署也常常捉來些偷雞摸狗的小竊,一時不即發落,便寄存到牢獄裡去。因此每天黃昏將近,牢獄裡應當收封點名時,照例我也得同一個巡官,拿一本點名冊,跟著進牢獄裡去,點我們這邊寄押人犯的名。點完名後,看著他們那方面的人把重要犯人一一加上手銬,必需套枷的還戴好方枷,必需固定的還把他們繫在橫樑鐵環上,幾個人方走出牢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