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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    P 123


作者:王充
頁數:123 / 141
類別:中國哲學

 

論衡

作者:王充
第123,共141。
孔子之畜狗死,使子贛埋之,曰:「吾聞之也,弊帷不棄,為埋馬也;弊蓋不棄,為埋狗也。丘也貧,無蓋,於其封也,亦與之席,毋使其首陷焉。」延陵季子過徐,徐君好其劍。季子以當使於上國,未之許與。季子使還,徐君已死,季子解劍帶其塚樹。禦者曰:「徐君已死,尚誰為乎?」季子曰:「前已心許之矣。可以徐君死故負吾心乎?」遂帶劍於塚樹而去。祀為報功者,其用意猶孔子之埋畜狗也。祭為不背先者,其恩猶季子之帶劍於塚樹也。聖人知其若此,祭猶齋戒畏敬,若有鬼神,修興弗絶,若有禍福。重恩尊功,慇勤厚恩,未必有鬼而享之者。何以明之?以飲食祭地也。人將飲食,謙退,示當有所先。孔子曰:「雖疏食菜羹,瓜祭必齋如也。」《禮》曰「侍食於君,君使之祭,然後飲食之。」祭,猶禮之諸祀也。飲食亦可毋祭,禮之諸神,亦可毋祀也。祭祀之實一也,用物之費同也。知祭地無神,猶謂諸祀有鬼,不知類也。經傳所載,賢者所紀,尚無鬼神,況不著篇籍,世間淫祀非鬼之祭,信其有神為禍福矣?好道學仙者,絶谷不食,與人異食,欲為清潔也。鬼神清潔於仙人,如何與人同食乎?論之以為人死無知,其精不能為鬼。假使有之,與人異食。異食則不肯食人之食,不肯食人之食,則無求於人。無求於人,則不能為人禍福矣。

凡人之有喜怒也,有求得與不得。得則喜,不得則怒。喜則施恩而為福,怒則發怒而為禍。鬼神無喜怒,則雖常祭而不絶,久廢而不修,其何禍福於人哉?



  
卷二十六實知篇



  
第七十八 

儒者論聖人,以為前知千歲,後知萬事,有獨見之明,獨聽之聰,事來則名,不學自知,不問自曉,故稱聖,則神矣。若蓍龜之知吉凶,蓍草稱神,龜稱靈矣。賢者才下不能及,智劣不能料,故謂之賢。夫名異則實殊,質同則稱鈞,以聖名論之,知聖人卓絶,與賢殊也。

孔子將死,遺讖書,曰:「不知何一男子,自謂秦始皇,上我之堂,踞我之床,顛倒我衣裳,至沙丘而亡。」其後,秦王兼吞天下,號始皇,巡狩至魯,觀孔子宅,乃至沙丘,道病而崩。又曰:「董仲舒亂我書。」其後,江都相董仲舒,論思《春秋》,造著傳記。又書曰:「亡秦者,胡也。」其後,二世胡亥,竟亡天下。用三者論之,聖人後知萬世之效也。孔子生不知其父,若母匿之,吹律自知殷宋大夫子氏之世也。不案圖書,不聞人言,吹律精思,自知其世,聖人前知千歲之驗也。

曰:此皆虛也。案神怪之言,皆在讖記,所表皆效圖書。「亡秦者胡」,《河圖》之文也。孔子條暢增益以表神怪,或後人詐記,以明效驗。高皇帝封吳王,送之,拊其背曰:「漢後五十年,東南有反者,豈汝邪?」到景帝時,濞與七國通謀反漢。建此言者,或時觀氣見象,處其有反,不知主名。高祖見濞之勇,則謂之是。原此以論,孔子見始皇、仲舒,或時但言「將有觀我之宅」、「亂我之書」者,後人見始皇入其宅,仲舒讀其書,則增益其辭,著其主名。如孔子神而空見始皇、仲舒,則其自為殷後子氏之世,亦當默而知之,無為吹律以自定也。孔子不吹律,不能立其姓,及其見始皇,睹仲舒,亦復以吹律之類矣。案始皇本事,始皇不至魯,安得上孔子之堂,踞孔子之床,顛倒孔子之衣裳乎?始皇三十七年十月癸丑出遊,至雲夢,望祀虞舜於九嶷。浮江下,觀藉柯,度梅渚,過丹陽,至錢唐,臨浙江,濤惡,乃西百二十里,從陝中度,上會稽,祭大禹,立石刊頌,望於南海。還過,從江乘,旁海上,北至琅邪。自琅邪北至勞、成山,因至之罘,遂並海,西至平原津而病,崩於沙丘平台。既不至魯,讖記何見,而云始皇至魯?至魯未可知,其言孔子曰「不知何一男子」之言,亦未可用。「不知何一男子」之言不可用,則言「董仲舒亂我書」亦復不可信也。行事,文記譎常人言耳,非天地之書,則皆緣前因古,有所據狀。如無聞見,則無所狀。凡聖人見禍福也,亦揆端推類,原始見終,從閭巷論朝堂,由昭昭察冥冥。讖書秘文,遠見未然,空虛暗昧,豫睹未有,達聞暫見,卓譎怪神,若非庸口所能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