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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氏春秋    P 20


作者:呂不韋
頁數:20 / 66
類別:中國哲學

 

呂氏春秋

作者:呂不韋
第20,共66。
二曰:至忠逆於耳,倒於心,非賢主其孰能聽之?故賢主之所說,不肖主之所誅也。人主無不惡暴劫者,而日致之,惡之何益?今有樹於此,而欲其美也,人時灌之,則惡之,而日伐其根,則必無活樹矣。夫惡聞忠言,乃自伐之精者也。荊莊哀王獵於雲夢,射隨兕,中之。申公子培劫王而奪之。王曰:「何其暴而不敬也?」命吏誅之。左右大夫皆進諫曰:「子培,賢者也,又為王百倍之臣,此必有故,願察之也。」不出三月,子培疾而死。荊興師,戰於兩棠,大勝晉,歸而賞有功者。申公子培之弟進請賞於吏曰:「人之有功也於軍旅,臣兄之有功也於車下。」王曰:「何謂也?」對曰:「臣之兄犯暴不敬之名,觸死亡之罪於王之側,其愚心將以忠於君王之身,而持千歲之壽也。臣之兄嘗讀故記曰:『殺隨兕者,不出三月。』是以臣之兄驚懼而爭之,故伏其罪而死。」王令人發平府而視之,於故記果有,乃厚賞之。申公子培,其忠也可謂穆行矣。穆行之意,人知之不為勸,人不知不為沮,行無高乎此矣。齊王疾痏,使人之宋迎文摯,文摯至,視王之疾,謂太子曰:「王之疾必可已也。雖然,王之疾已,則必殺摯也。」太子曰:「何故?」文摯對曰:「非怒王則疾不可治,怒王則摯必死。」太子頓首強請曰:「苟已王之疾,臣與臣之母以死爭之於王。王必幸臣與臣之母,願先生之勿患也。」文摯曰:「諾。請以死為王。」與太子期,而將往不當者三,齊王固已怒矣。文摯至,不解屨登床,履王衣,問王之疾,王怒而不與言。文摯因出辭以重怒王,王叱而起,疾乃遂已。王大怒不說,將生烹文摯。太子與王后急爭之,而不能得,果以鼎生烹文摯。爨之三日三夜,顏色不變。文摯曰:「誠欲殺我,則胡不覆之,以絶陰陽之氣?」王使覆之,文摯乃死。夫忠於治世易,忠於濁世難。文摯非不知活王之疾而身獲死也,為太子行難,以成其義也。

忠廉



  
三曰:士議之不可辱者,大之也。大之則尊於富貴也,利不足以虞其意矣。雖名為諸侯,實有萬乘,不足以挺其心矣。誠辱則無為樂生。若此人也,有勢則必不自私矣,處官則必不為污矣,將眾則必不撓北矣。忠臣亦然。苟便於主利於國,無敢辭違,殺身出生以徇之。國有士若此,則可謂有人矣。若此人者固難得,其患雖得之有不智。吳王欲殺王子慶忌而莫之能殺,吳王患之。要離曰:「臣能之。」吳王曰:「汝惡能乎?吾嘗以六馬逐之江上矣,而不能及;射之矢,左右滿把,而不能中。今汝拔劍則不能舉臂,上車則不能登軾,汝惡能?」要離曰:

「士患不勇耳,奚患於不能?王誠能助,臣請必能。」吳王曰:「諾。」明旦加要離罪焉,摯執妻子,焚之而揚其灰。要離走,往見王子慶忌於衛。王子慶忌喜曰:「吳王之無道也,子之所見也,諸侯之所知也。今子得免而去之,亦善矣。」


  

要離與王子慶忌居有間,謂王子慶忌曰:「吳之無道也愈甚,請與王子往奪之國。」

王子慶忌曰:「善。」乃與要離俱涉於江。中江,拔劍以刺王子慶忌。王子慶忌捽之,投之於江,浮則又取而投之,如此者三。其卒曰:「汝天下之國士也,幸汝以成而名。」要離得不死,歸於吳。吳王大說,請與分國。要離曰:「不可。臣請必死!」吳王止之,要離曰:「夫殺妻子,焚之而揚其灰,以便事也,臣以為不仁。夫為故主殺新主,臣以為不義。夫捽而浮乎江,三入三出,特王子慶忌為之賜而不殺耳,臣已為辱矣。夫不仁不義,又且已辱,不可以生。」吳王不能止,果伏劍而死。要離可謂不為賞動矣,故臨大利而不易其義;可謂廉矣,廉,故不以貴富而忘其辱。衛懿公有臣曰弘演,有所於使。翟人攻衛,其民曰:「君之所予位祿者,鶴也;所貴富者,宮人也。君使宮人與鶴戰,余焉能戰?」遂潰而去。翟人至,及懿公於榮澤,殺之,盡食其肉,獨舍其肝。弘演至,報使於肝,畢,呼天而啼,盡哀而止,曰:「臣請為襮。」因自殺,先出其腹實,內懿公之肝。桓公聞之曰:「衛之亡也,以為無道也。今有臣若此,不可不存。」於是復立衛於楚丘。弘演可謂忠矣,殺身出生以徇其君。非徒徇其君也,又命衛之宗廟復立,祭祀不絶,可謂有功矣。

當務

四曰:辨而不當論,信而不當理,勇而不當義,法而不當務,惑而乘驥也,狂而操吳幹將也,大亂天下者,必此四者也。所貴辨者,為其由所論也;所貴信者,為其遵所理也;所貴勇者,為其行義也;所貴法者,為其當務也。跖之徒問於跖曰:「盜有道乎?」跖曰:「奚啻其有道也?夫妄意關內,中藏,聖也;入先,勇也;出後,義也;知時,智也;分均,仁也。不通此五者而能成大盜者,天下無有。」備說非六王、五伯,以為堯有不慈之名,舜有不孝之行,禹有淫湎之意,湯、武有放殺之事,五伯有暴亂之謀。世皆譽之,人皆諱之,惑也。故死而操金椎以葬,曰:「下見六王、五伯,將敲其頭矣!」辨若此不如無辨。楚有直躬者,其父竊羊而謁之上。上執而將誅之。直躬者請代之。將誅矣,告吏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