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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氏春秋    P 66


作者:呂不韋
頁數:66 / 66
類別:中國哲學

 

呂氏春秋

作者:呂不韋
第66,共66。
使奪之宅,殘其州。晉人適攻衛,戎州人因與石圃殺莊公,立公子起。此小物不審也。人之情,不蹶於山而蹶於垤。齊桓公即位,三年三言,而天下稱賢,群臣皆說。去肉食之獸,去食粟之鳥,去絲罝之網。吳起治西河,欲諭其信於民,夜日置表於南門之外,令於邑中曰:「明日有人僨南門之外表者,仕長大夫。」

明日日晏矣,莫有僨表者。民相謂曰:「此必不信。」有一人曰:「試往僨表,不得賞而已,何傷?」往僨表,來謁吳起。吳起自見而出,仕之長大夫。夜日又復立表,又令於邑中如前。邑人守門爭表,表加植,不得所賞。自是之後,民信吳起之賞罰。賞罰信乎民,何事而不成,豈獨兵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