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靈魂甘泉,自由閱讀廣場

帳號    


康熙字典 上    P 35


作者:張玉書
頁數:35 / 570
類別:其他

 

康熙字典 上

作者:張玉書
第35,共570。
█噴 【醜集上】【口字部】 噴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普悶切,音溢。【說文】叱也。【玉篇】鼓鼻也。【廣韻】吐氣。【戰國策】俛而噴,仰而鳴。【莊子·秋水篇】噴則大者如珠,小者如霧,親而下者,不可勝數也。【韓詩外傳】疾言噴噴,口沸目赤。【廣韻】與歕同。【集韻】或作□吩。
◆又【廣韻】□魂切【集韻】【韻會】【正韻】鋪魂切,□音歕。義同。【廣韻】本作濆。潠也。
◆又【集韻】芳問切,音忿。吹聲。
◆又方問切,音奮。吒也。 【字彙】作噴,附十二畫,非。今攺正。噴從□作。


  
█嗔 【醜集上】【口字部】 嗔 【廣韻】徒年切【集韻】【韻會】【正韻】亭年切,□音田。【說文】盛氣也。【玉篇】聲也。引《詩》振旅嗔嗔。○按今《詩·小雅》本作闐闐。
◆又【廣韻】昌真切【集韻】【韻會】【正韻】稱人切,□音□。【廣韻】本作瞋,怒也。【集韻】本作謓,亦作□。【韻會】嗔本音田,至唐聲尚如此,今俗則以為瞋嫌字矣。
█嗖 【醜集上】【口字部】 嗖 【玉篇】所六切,音縮。笑貌。
◆又【集韻】所救切,音瘦。驅鳥聲。或作□。
█嗼 【醜集上】【口字部】 嗼 【唐韻】莫各切【集韻】末各切,□音莫。【說文】□嗼也。【玉篇】靜也。【爾雅·釋詁】嗼安,定也。【疏】詩皇矣云:求民之莫。鄭箋云:求民之定。嗼莫音義同。【呂氏春秋】饑馬盈廐,嗼然未見芻也。【楚辭·哀時命】嗼□默而無聲。
◆又【廣韻】鼽嚏也。
◆又【廣韻】【集韻】□莫白切,音陌。【廣韻】詩云:盈盈一水間,嗼嗼不得語。○按《文選》古詩作脈脈。
◆又【集韻】《博雅》安也。
█焷 【巳集中】【火字部】 焷 【廣韻】符支切【集韻】頻彌切,□音脾。【玉篇】缹也。【集韻】火熱也。
◆又【類篇】班糜切,音碑,義同。
◆又【集韻】毗亦切,音擗。義同。
█哹 【醜集上】【口字部】 哹 【集韻】披尤切,音□。【玉篇】吹聲也。【集韻】喉中聲。


  
◆又【廣韻】甫鳩切【集韻】方鳩切,□音鴀。【廣韻】吹氣。【集韻】吹聲。
◆又【廣韻】縛謀切【集韻】房尤切,□音浮。義同。
◆又【集韻】普溝切,音捊。義同。
█哴 【醜集上】【口字部】 哴 【廣韻】【集韻】□力讓切,音諒。【玉篇】啼極無聲,謂之唴哴也。【集韻】或作喨。
◆又【廣韻】魯當切【集韻】盧當切,□音郎。義同。一曰兒啼不止。
◆又【廣韻】哴吭,吹貌。考證:〔【玉篇】啼極無聲,謂之嗟哴也。〕 謹照原文嗟改唴。
█唄 【醜集上】【口字部】 唄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薄邁切,音敗。【玉篇】梵音聲。【集韻】西域謂頌曰唄。【法苑】西方之有唄,猶東國之有讚。讚者,從文以結章。唄者,短偈以流頌。比其事義,名異實同。
█啄 【醜集上】【口字部】 啄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竹角切,音涿。【說文】鳥食也。【廣韻】鳥啄也。【詩·小雅】率場啄粟。【戰國策】俛啄蚉□而食之。【集韻】通作噣。【韻會】通作啅。
◆又剝啄。【韓愈·剝啄行】剝剝啄啄,有客至門。我不出應,客去而嗔。
◆又【廣韻】丁木切【集韻】都木切,□音豰。義同。【集韻】咮也。【易林】鳧得出沒,喜笑自啄。毛羽悅澤,利以攻玉。
◆又【廣韻】啄木鳥。
◆又【正韻】職救切,音書。與咮噣同。【韓詩外傳】鳥之美羽句啄者,鳥畏之。【前漢·東方朔傳】尻益高者,鶴俛啄也。【注】師古曰:啄音竹救反。
█啑 【醜集上】【口字部】 啑 【廣韻】所甲切【集韻】【韻會】色甲切,□音翣。【玉篇】啑喋,鴨食也。亦作唼。【集韻】啑喋,水鳥食魚貌。
◆又【集韻】作答切,音帀。與□同。【左傳·僖二十八年】監其腦。【注】啑也。【音義】啑,子答反。
◆又【集韻】所答切,音霎。
◆又子洽切,音眨。義□同,□見【左傳·僖二十八年監其腦音義】。
◆又【集韻】【類篇】□即涉切,音接。多言也。
◆又【史記·呂后紀】始與高帝啑血盟。【注】索隱曰:啑,使接反。或作插。
█啕 【醜集上】【口字部】 啕 【廣韻】【集韻】□徒刀切,音陶。【廣韻】多言。【集韻】本作□。同□,往來也。 一曰小兒未能正言也。 一曰祝也。
█啺 【醜集上】【口字部】 啺 【說文】古文唐字。注詳七畫。
█喧 【醜集上】【口字部】 喧 【廣韻】況袁切【集韻】【韻會】許元切,□音萱。【玉篇】大語也。【集韻】與吅同。或作讙。
◆又與咺同。【漢武帝·悼李夫人賦】悲愁於邑,喧不可止兮。【注】師古曰:朝鮮之間,謂小兒泣不止,名為喧,音許遠反。
█嘉 【醜集上】【口字部】 嘉 【唐韻】古牙切【集韻】【韻會】【正韻】居牙切,□音加。【爾雅·釋詁】嘉,美也。【書·大禹謨】嘉乃丕績。【易·乾卦】亨者,嘉之會也。【周禮·春官·大宗伯】以嘉禮親萬民。【注】嘉,善也。【左傳·襄四年】鹿鳴君所以嘉寡君也,敢不拜嘉。【楚語】百嘉備舍。
◆又【周禮·秋官·大司宼】以嘉石,平罷民。【注】嘉石,文石也,樹之外朝,欲使罷民思其文理以攺悔。
◆又【前漢·律正志】準繩嘉量。【注】張晏曰:準水平,量知多少,故曰嘉。
◆又【爾雅·釋詁】樂也。【禮·禮運】交獻以嘉魂魄。【注】嘉,樂也。
◆又或作假。【詩·大雅】假樂君子。【注】假,嘉也。【禮·中庸】作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