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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中    P 606


作者:張玉書
頁數:606 / 644
類別:其他

 

康熙字典 中

作者:張玉書
第606,共644。
█注 【酉集上】【言字部】 注 【廣韻】之戍切【集韻】【韻會】朱戍切,□音鑄。【玉篇】疏也,解也。【正韻】訓釋也。【毛詩·序疏】注者,著也。言為之解說,使其義著明也。【儀禮·士冠禮疏】言注者,注義于經下,若水之注物,亦名為著。【晉書·向秀傳】始秀欲注《莊子》,嵆康曰:此書詎復須注。【舊唐書·□宗紀】上訓注《孝經》,頒于天下。
◆又【博雅】識也。【通俗文】記物曰注。【穀梁傳·昭十一年】一事注乎志,所以惡楚子也。【後漢·律正志論】重黎記注。
◆又【類篇】拏也。【揚子·方言】謰謱,拏也。南楚或謂之支注。
◆又【廣韻】中句切【集韻】株遇切,□音駐。義同。


  
◆又【類篇】述也。 【集韻】或作注。
█証 【酉集上】【言字部】 証 【唐韻】【集韻】【韻會】□之盛切,音政。【說文】諫也。【戰國策】士尉以証靖郭君,靖郭君不聽。
◆又人名。【唐書·宗室表】司農卿証。
◆又【集韻】諸盈切,政平聲。義同。
█謯 【酉集上】【言字部】 謯 【唐韻】側加切【集韻】莊加切,□音樝。【說文】謯,娽也。【長箋】義未詳。
◆又【廣韻】子邪切【集韻】咨邪切,□音嗟。義同。
◆又【集韻】子余切,音苴。詠也。
◆又【廣韻】【集韻】□側下切,音鮓。謯訝,訶貌。【集韻】同□。
◆又【集韻】莊助切,阻去聲。同詛。【前漢·孝成許皇后傳】祝謯後宮有身者王美人及鳳等。【師古注】謯,古詛字。 【集韻】作□。
█謰 【酉集上】【言字部】 謰 【唐韻】力延切【集韻】陵延切,□音連。【說文】謰謱也。【揚子·方言】謰謱,拏也。南楚曰謰謱。【玉篇】□哰也。【字彙】繁絮也。【楚辭·九思】媒女詘兮謰謱。
◆又人名。孟謰、與謰,見【宋史·宗室表】。
◆又【集韻】【類篇】□力展切,連上聲。謰謰,語亂也。
█謱 【酉集上】【言字部】 謱 【唐韻】洛侯切【集韻】郞侯切,□音婁。【說文】謰謱也。


  
◆又【集韻】謹也。或作嘍。
◆又【廣韻】郞鬥切【集韻】朗口切,□婁上聲。謰謱,小兒語。余見連字注。
◆又【廣韻】力主切【集韻】隴主切,□音縷。覼謱,委曲也。
█謲 【酉集上】【言字部】 謲 【唐韻】倉南切【集韻】倉含切,□音參。【說文】相怒使也。
◆又人名。孟謲,見【宋史·宗室表】。
◆又【集韻】【類篇】□蘇含切,音毿。謲譚,怒語也。
◆又【廣韻】【集韻】□七紺切,參上聲。義同。一曰伺也。
◆又【集韻】【類篇】□楚錦切,郴上聲。陰言譏之也。
█謳 【酉集上】【言字部】 謳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烏侯切,音歐。【廣雅】歌也。【玉篇】吟也。【正字通】謳為歌之別調,歌為謳之總名。【史記·張儀傳】秦將以美人聘楚,以宮中善歌謳者為媵。【列子·湯問篇】薛譚學謳於秦青。【說文】齊歌也。【前漢·高帝紀】漢王既至南鄭,諸將及士卒皆歌謳思東歸。【師古注】謂齊聲而歌。或曰齊地之歌。
◆又姓。【左傳·哀十三年】越大夫謳陽。
◆又與嘔同。【荀子·富國篇】拊循之,唲嘔之。【注】唲嘔,嬰兒語聲。嘔與謳同。
◆又【集韻】【類篇】□匈于切,音籲。煦也。
◆又於謳,欲化貌。【莊子·大宗師】需役聞之於謳。【注】歌以樂之也。於音烏。
◆又【集韻】【類篇】□邕俱切,音紆。【說文】義同。【陸機·吳趨行】楚妃且勿歎,齊娥且莫謳。四坐□清聽,聽我歌吳趨。謳葉趨。
█謴 【酉集上】【言字部】 謴 【廣韻】【集韻】□古困切,袞去聲。翫人也。
◆又順言謔弄貌。出《聲譜》,與□同。或作□。
█謵 【酉集上】【言字部】 謵 【集韻】席入切,音習。【說文】言謵讋也。
◆又與習同。【莊子·庚桑楚】夫復謵不餽而忘人,忘人因以為天人矣。【注】猶服習也。
◆又【廣韻】叱涉切【集韻】尺涉切,□襜入聲。謵讋,言不正也。
◆又小語也。
◆又【玉篇】醜涉切【集韻】勑涉切,□音鍤。義同。
█謶 【酉集上】【言字部】 謶 【廣韻】之若切【集韻】職略切,□音灼。【廣雅】謫也。【類篇】欺也。
◆又【集韻】商署切,音恕。冀也,通作庶。
◆又【集韻】之奢切,音遮。多言也。與嗻同。 【字彙補】亦書作□。
█謷 【酉集上】【言字部】 謷 【集韻】【韻會】【正韻】□牛刀切,音敖。【說文】不肖人也。【徐曰】不肖人,其言煩苛也。【廣韻】不肖語也。【呂覽·懷寵篇】謷醜先王,排訾舊典。【楚辭·九思】令尹兮謷謷。【王逸注】不聽話言而妄語也。
◆又【說文】哭不止,悲聲謷謷也。【前漢·食貨志】天下謷謷然陷□者衆。【師古注】衆口愁聲也。【正字通】通作嗸。
◆又【韻會】大貌。【莊子·德充符】謷乎大哉,獨成其天。
◆又【正字通】謷有甚意,今楚黃人謂事之甚者曰謷。
◆又【廣韻】五交切【集韻】【韻會】牛交切,□齩平聲。義同。
◆又【廣韻】五到切【集韻】【正韻】魚到切,□敖去聲。【類篇】志遠也。【字彙】謔也。【正字通】倨也。【唐書·周墀傳】宿將暴謷不循令者,墀命鞭其背。【韻會】與傲通。【正韻】與慠通。
◆又或作□。【詩·小雅】執我仇仇。【傳】仇仇,猶謷謷也。【釋文】謷,本又作□。 【說文】本作謷。【廣雅】書作□【正韻】亦作謸。謷字右上從攴作。考證:〔【詩·小雅】執我仇仇。【傳】仇仇,猶謷謷也。【箋】謷,本又作□。〕 謹照原書箋改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