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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宣和遺事    P 32


作者:佚名
頁數:32 / 36
類別:中國古代史

 

大宋宣和遺事

作者:佚名
第32,共36。
或日,行至平水鎮,去燕京只廿裡。阿計替曰:「來日至燕京 矣。」是晚宿山寺中,是房乃僧舍也。眾人與帝同屋共臥,聞鄰舍僧語:「有因果否」一僧曰:「豈得無之!況它前身自是玉堂天 子,因不聽玉皇說去,故謫降。今在人間又滅佛法,是以有北歸之 禍。」一僧曰:「想以死數千里之外矣」一僧曰:「已死。」一僧 曰:「水火中葬之矣!」少帝審聽,欲起排闥問之,眾人所寢身版 隔礙,不及而止。僧又問曰:「今南方康王如何」一僧答曰:「且 教他讀了《周易》六十四卦了,別作施行。」又問:「少帝如何」 問至此,帝拱手聽之。答曰:「它是天羅王,不久亦歸天上;但不 免馬足之報。」言訖更論廿年事,皆金國中貴與南北臣僚,不及記 也。時至鷄鳴,寂無所聞。時室中惟阿計替不寢,聽之甚詳,相約 來日共究此事。天明,阿計替同帝排戶入其室,則塵埃覆地,若四 十年無人跡至處。繞寺呼集,無一僧一童。問外之民,則謂經兵火 而未復有也。帝語阿計替曰:「言皆當矣!但不曉讀了《周易》六 十四卦及馬足二字。」阿計替曰:「六十四卦名乃即位六十四年 也。馬足者,則戒勿乘馬之意而已。」言畢,遂行。

日高至午,始至燕京。時既入城,門吏謂阿計替曰:「元帥在 燕京,可先往見之。」於是帝與阿計替行數十街,民皆聚觀,或泣 或問勞者甚眾。始至元帥府,見粘罕,帝不覺跪膝拜之,粘罕遂以 少答禮止之,遂呼左右:「將它趙某去賜酒食,畢,令阿計替會閣 門吏許朝不許朝,今晚先與海濱侯耶律延禧一處安歇。」言訖令人 引帝出。阿計替自此不從帝也。是日從行至燕京一十六人,同阿計 替補官賜金帛,其餘少差。引帝出者,皆非舊人,蓋元帥府人吏 也。引帝至一官府,計會朝見,見一紫衣人曰:「今早已降聖旨, 令與海濱侯同左羅院聽旨。」引帝入一小室,見海濱侯先在,彼類 客次從者三五輩皆女真人也。海濱延禧謂帝曰:「趙公,汝自何 來」帝曰:「自源昌州宛轉近六五千里,父母妻子皆死,何苦如 是!」延禧曰:「吾與公大同小異。我已自海耀州至,已及五千 裡。嚮日燕京相別,今方再見,路途辛苦,與死為鄰,今日感荷皇 恩,再歸至此,自升天不若是。」左右人曰:「但相勞問而已。」 是夜宿于室中,二人同床,女真四人亦在室中,二人至曉無敢說一 言者。



  
來日有人引帝及延禧入小院中,庭宇甚潔,令二人坐左廡校椅 上,二人相謂曰:「不見此物十二年矣!」有紫衣傳聖旨曰:「耶 律延禧同趙某並免朝見,並賜入鴻翼府監收。」金人之鴻翼乃大朝 之鴻臚也。二人並再拜謝恩。有旨,仍賜冠服,只在鴻翼府小室中 居止,得與延禧共房,亦嘗得見金人。至晚,亦有傳送飲食,其人 有數輩,更替相視,亦監臨謹視之意。

一日,海濱侯執帝手私語云雲,帝拱手加額曰:「皇天,皇 天!」後二日,有人告帝與海濱侯有異言,奉郎主指揮,令將二人 出外分居,其私語免與根究。海濱侯居所則不知也。帝出居在安養 寺僧舍,復見阿計替在彼中為監守人。帝居一小室,或與僧閒話。 一日,阿計替屏去監守者,密告于帝曰:「聞中國天子徙居臨安府 無事,南北未甚寧。」又云:「朝廷見有人在此講和,欲以河為 界,復歸大宋三京。乃南北流移人民,必令大王歸國,已差伴 送。」帝但拱手稱「死罪,死罪」而已。

或日,有中使至,持縑帛白帝曰:「郎主賜汝服。」與帝語不 得令帝出其室門。自此逾秋自冬,逾春及夏,亦少有賜酒帛之望 矣。自天眷五年十月至燕京居住,及天眷七年四月中,已及二年, 只在寺中拘監,帝容貌稍稍復常,時宋紹興十七年也。


  

【天眷十年】金國主令帝出寺,于燕京之北賜宅以居。雖雲賜 宅,其實使人監系。監人閉固在外室。得胡婦一人,問之亦重囚 也。月給米五斗,薪一束,余無有。水火則隔門取給于監人,飲食 畢,不許存火。洗濯縫衽,一一皆取于外。且言得月錢一千,為監 人所得,供其所需,外此皆監人受之也。其室床幾稍稍似安靜人 家,而苦夜中無燈。至冬深,遞到絮三斤及垢衣五件,雲官中所 賜。是歲,帝所居室有怪,過夜悲笑不止。帝與胡婦但闔眼而已。

【天眷十一年】是歲因郎主生日,賞賜酒肉。于盛暑中,亦有 少賜輕絹數丈。秋九月,所供洗濯胡婦死,帝日夕飲食皆求之於監 人,於是月給薪米,不復入其門。又再遣至胡婦,人未入帝室,監 者留之,與監者相通;又相譖,凡損廿餘人。於是官司命徙帝居于 城東王田觀,薪火之類,並令觀中請受之。仍令監卒四人,半壯半 老,主其出入飲食,大概如安養寺之監守也。雖有衣服,亦少賜 矣。

【天眷十四年】時金主淫虐不道,內淫其女,外及臣妾,及殺 害諸王。岐王亮者,阿骨打之從兄孫,與金主即兄弟也;其妻在燕 京,亦為郎主所侵。一應諸王妻,並皆如此。由是上下生怨。

【天眷十五年】郎主又殺淄王,誅王十一人,軍國政事,皆由 後之弟順國將軍駕攎盛服及內侍缺立深祖,並典國如三人而已。

【天眷十六年】因郎主失政,帝所居觀中,官給時至時不至。 由是飲食缺少,衣服破弊,無復接續。九月,岐王亮殺金主亶而即 位,改元貞元元年。十月初三日,又添監者至十八人,牢固監之。

【貞元二年】亮徙帝入城中左廨院,使二人拘執如囚狀,飲食 粗惡。其廨院即燕京元帥府之外獄也。由是知亮有害帝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