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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全集    P 31


作者:王陽明
頁數:31 / 462
類別:古典散文

 

王陽明全集

作者:王陽明
第31,共462。
只為許多房子牆壁遮蔽,便不見天之全體。若撤去房子牆壁,總是一個天矣。不可道眼前天是昭昭之天,外面又不是昭昭之天也。于此便見一節之知,即全體之知;全體之知,即一節之知:總是一個本體。





  
已下門人黃直錄

先生曰:「聖賢非無功業氣節,但其循著這天理,則便是道,不可以事功氣節名矣。」

「發憤忘食,是聖人之志,如此真無有已時;樂以忘憂,是聖人之道,如此真無有戚時。恐不必雲得不得也。」

先生曰:「我輩致知,只是各隨分限所及。今日良知見在如此,只隨今日所知擴充到底;明日良知又有開悟,便從明日所知擴充到底。如此方是精一功夫。與人論學,亦須隨人分限所及。

如樹有這些萌芽,只把這些水去灌溉。萌芽再長,便又加水。自拱把以至合抱,灌溉之功皆是隨其分限所及。若些小萌芽,有一桶水在,盡要傾上,便浸壞他了。



問「知行合一」。先生曰:「此須識我立言宗旨。今人學問,只因知行分作兩件,故有一念發動,雖是不善,然卻未曾行,便不去禁止。我今說個知行合一,正要人曉得一念發動處,便即是行了。

發動處有不善,就將這不善的念克倒了。須要徹根徹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潛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

「聖人無所不知,只是知個天理;無所不能,只是能個天理。聖人本體明白,故事事知個天理所在,便去盡個天理。不是本體明後,卻于天下事物都便知得,便做得來也。天下事物,如名物度數、草木鳥獸之類,不勝其煩。



  
聖人須是本體明了,亦何緣能盡知得?但不必知的,聖人自不消求知;其所當知的,聖人自能問人。如子入太廟,每事問之類,先儒謂雖知亦問,敬謹之至。此說不可通。聖人于禮樂名物,不必盡知。

然他知得一個天理,便自有許多節文度數出來。不知能問,亦即是天理節文所在。」

問:「先生嘗謂善惡只是一物。善惡兩端,如冰炭相反,如何謂只一物?」先生曰:「至善者,心之本體。本體上才過當些子,便是惡了。不是有一個善,卻又有一個惡來相對也。

故善惡只是一物。」直因聞先生之說,則知程子所謂「善固性也,惡亦不可不謂之性」。又曰:「善惡皆天理。謂之惡者本非惡,但于本性上過與不及之間耳。

」其說皆無可疑。

先生嘗謂:「人但得好善如好好色,惡惡如惡惡臭,便是聖人。」直初時聞之覺甚易,後體驗得來,此個功夫著實是難。如一念雖知好善惡惡,然不知不覺,又夾雜去了。才有夾雜,便不是好善如好好色,惡惡如惡惡臭的心。

善能實實的好,是無念不善矣;惡能實實的惡,是無念及惡矣:如何不是聖人?故聖人之學,只是一誠而已。

問:「修道說言:率性之謂道,屬聖人分上事;修道之謂教,屬賢人分上事。」先生曰:「眾人亦率性也。但率性在聖人分上較多,故率性之謂道屬聖人事。聖人亦修道也,但修道在賢人分上多,故修道之謂教屬賢人事。

」又曰:「《中庸》一書,大抵皆是說修道的事。故後面凡說君子,說顏淵,說子路,皆是能修道的;說小人,說賢知愚不肖,說庶民,皆是不能修道的;其他言舜、文、周公、仲尼至誠至聖之類,則又聖人之自能修道者也。」

問:「儒者到三更時分,掃蕩胸中思慮,空空靜靜,與釋氏之靜只一般,兩下皆不用,此時何所分別?」先生曰:「動靜只是一個。那三更時分空空靜靜的,只是存天理,即是如今應事接物的心。如今應事接物的心,亦是循此天理,便是那三更時分空空靜靜的心。故動靜只是一個,分別不得。

知得動靜合一,釋氏毫釐差處亦自莫掩矣。」

門人在座,有動止甚矜持者。先生曰:「人若矜持太過,終是有弊。」曰:「矜持太過,如何有弊?」曰:「人只有許多精神,若專在容貌上用功,則于中心照管不及者多矣。」有太直率者。

先生曰:「如今講此學,卻外面全不檢束,又分心與事為二矣。」

門人作文送友行,問先生曰:「作文字不免費思,作了後又一二日,常記在懷。」曰:「文字思索亦無害。但作了常記在懷,則為文所累,心中有一物矣,此則未可也。」又作詩送人,先生看詩畢,謂曰:「凡作文字要隨我分限所及。

若說得太過了,亦非修辭立誠矣。」

「文公格物之說,只是少頭腦,如所謂察之於念慮之微,此一句不該與求之文字之中,驗之於事為之著,索之講論之際混作一例看,是無輕重也。」

問有所忿懥一條。先生曰:「忿懥幾件,人心怎能無得?只是不可有耳!凡人忿懥著了一分意思,便怒得過當,非廓然大公之體了。故有所忿懥,便不得其正也。如今于凡忿懥等件,只是個物來順應,不要着一分意思,便心體廓然大公,得其本體之正了。

且如出外見人相鬥,其不是的,我心亦怒。然雖怒,卻此心廓然,不曾動此子氣。如今怒人,亦得如此,方纔是正。」

先生嘗言:「佛氏不著相,其實著了相。吾儒著相,其實不著相。」請問。曰:「佛怕父子累,卻逃了父子;怕君臣累,卻逃了君臣;怕夫婦累,卻逃了夫婦:都是為個君臣、父子、夫婦著了相,便須逃避。

如吾儒有個父子,還他以仁;有個君臣,還他以義;有個夫婦,還他以別:何曾著父子、君臣、夫婦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