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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全集    P 396


作者:王陽明
頁數:396 / 462
類別:古典散文

 

王陽明全集

作者:王陽明
第396,共462。
今當事者之於是役,其悴心憔思亦可謂勤且至矣。特發於憤激而狃為其難,是以勞而未效。夫二酋者之沮兵拒險,亦不過畏罪逃死,苟為自全之計;非如四方流劫之賊攻城堡,掠鄉村,虜財物,殺良民,日為百姓之患,人人欲得而誅之者。今驅困憊之民,使裹糧荷戈,以征不為民患、素無仇怨之虜,此人心之所以不奮,而事之所以難濟也。

又今狼達土漢官兵亦不下數萬,與萬餘畏罪逋誅之虜相持已三月有餘,而未能一決者,蓋以我兵發機太早,而四面防守太密,是乃投之無所往,而示之以必不活,益使彼先慮預備,並心協力,堅其必死之志以抗我師。就使我師將勇卒奮,決能取勝,亦必多殺士眾,非全軍之道,又況人無戰志,而徒欲合圍待斃,坐收成功,此我兵之所以雖眾而勢日以懈,賊雖寡而志日以合,備日密而氣日以鋭者也。夫當事者之意,固無非欲計出萬全,然以用兵而言,亦已失之巧遲,所謂強弩之末,不能穿魯縞矣。



  
臣愚以為且宜釋此二酋者之罪,開其自新之路。而彼猶頑梗自如,然後從而殺之,我亦可以無憾。苟可曲全,則且姑務息兵罷餉,以休養瘡痍之民,以絶覬覦之奸,以弭不測之變。迨于區處既定,德威既洽,蠻夷悅服之後,此二酋者遂能改惡自新,則我亦豈必固求其罪。

若其尚不知悛,執而殺之,不過一獄吏之事,何至兵甲之煩哉?

或者以為征之不克,而遽釋之,則紀綱疑于不振。臣竊以為不然。夫天子于天下之民物,如天覆地載,無不欲愛養而生全之,寧有蕞爾小丑,乃與之爭憤求勝,而謂之振紀綱者?惟後世貪暴諸侯,強凌弱,眾吞寡,則必務于求勝而後已,斯固五霸之罪人也。昔苗頑不即工,舜使禹、益徂征,三旬,苗民逆命,禹及班師振旅。

夫以三聖人者為之君帥,以征一頑苗,謂宜終朝而克捷。顧歷三旬之久,而復至于班師以歸,自今言之,其不振甚矣;然終致有苗之格,而萬世稱聖;古之所謂振紀綱者,固若是耳。

臣以匪才,繆膺重命,得總制四省軍務,以從事于偏隅之小丑,非不知乘此機會,可以僥倖成功,苟免于怯懦退避。然此必多調軍兵,多傷士卒,多殺無罪,多費糧餉,又不足以振揚威武,信服諸夷,僅能取快于二酋之憤,而忘其遺患于兩省之民,但知徼功于目前,而不知投艱于日後。此人臣喜事者之利,非國家之福,生民之庇,臣所不忍也。


  

臣又聞兩廣主計之吏,謂自用兵以來,所費銀兩已不下數十萬,梧州庫藏所遣,不滿五萬之數矣;所食糧米已不下數十萬,梧州倉廩所存,不滿一萬之數矣。由是言之,尚可用兵不息,而不思所以善後之圖乎?

臣又聞諸兩省士民之言,皆謂流官之設,亦徒有虛名而反受實禍。詰其所以,皆云思恩未設流官之前,土人歲出土兵三千以聽官府之調遣;既設流官之後,官府歲發民兵數千以防土人之反覆。即此一事,利害可知。且思恩自設流官以來,十八九年之間,反者五六起,前後征剿,曾無休息,不知調集軍兵若干,費用糧餉若干,殺傷良民若干。

朝廷曾不能得其分寸之益,而反為之憂勞征發。浚良民之膏血而涂諸無用之地,此流官之無益,亦斷然可睹矣。但論者皆以為既設流官而復去之,則有更改之嫌,恐啟人言而招物議,是以寧使一方之民久罹塗炭,而不敢明為朝廷一言,寧負朝廷而不敢犯眾議。甚哉!人臣之不忠也。

苟利於國而庇於民,死且為之矣,而何人言物議之足計乎!

臣始至,地方雖未能周知備歷,然形勢大略亦可概見。田州切鄰交趾,其間深山絶谷,皆瑤、僮之所盤據,動以千百。必須仍存土官,則可藉其兵力,以為中土屏蔽。若盡殺其人,改土為流,則邊鄙之患,我自當之,自撤藩籬,非久安之計,後必有悔。

思恩、田州處置事宜,俟事平之日,遵照敕旨,公同各官另行議奏。但臣既有所聞見,不敢不先為陛下一言,使朝廷之上早有定處,臣等得一意奉行,不致往複查議,失誤事機,可以速安反側,實地方之幸,臣等之幸。臣不勝受恩感激,竭忠願效之至。

辭巡撫兼任舉能自代疏

七年正月初二日

嘉靖六年十二月初二日,準本院咨節該吏部題奉聖旨:「王守仁暫令兼理巡撫兩廣等處地方,寫敕與他,欽此。」欽遵外,臣聞命之餘,愈增惶懼。

竊念臣以迂疏多病之軀,繆承總制四省軍務之命,既已有不勝其任之憂矣。方爾晝夜驅馳,圖其所以仰副朝廷之重委者,而尚未知所措。今又加巡撫之責,豈其所能堪乎。況兩廣地方,比於他處,尤繁且難:蠻夷瑤、僮之巢穴,處處而是,攻劫搶擄之警報,日日而有;近年以來,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郡縣之凋敝日甚,小民之困苦益深。

巡撫之任,非得才力精強者,重其事權,漸其官階,而久其職任,殆未可求效于歲月之間也。蓋非重其事權則不可以漸其官階,非漸其官階則不以久其職任,非久其職任則凡所舉動,多苟且目前之計,而不為日後久長之謀,邀一時之虛名,而或遺百年之實禍。膏澤未洽于下,而小民無愛戴感戀之誠;德威未敷于遠,而蠻夷無信服歸向之志。此巡撫兩廣之任,雖才能相繼,而治效之所以未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