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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全集    P 404


作者:王陽明
頁數:404 / 462
類別:古典散文

 

王陽明全集

作者:王陽明
第404,共462。


一,思恩都陽中團一城頭,擬立為都陽土巡檢司,擬以土目王留管之。



  
右各目之內,惟田州之龍寄,思恩之韋貴、徐五,事體于各目不同,而韋貴又與徐五、龍寄稍異。蓋韋於事變之始即來投順官府,又嘗效有勤勞,宜不待三年,而即與之以實授土巡檢以旌其功;徐五亦隨韋貴順投,而效勞不及,龍寄雖無功勞,而投順在一年之前,二人者宜次韋貴,不待三年而即與之以冠帶,三年而即與之以實授土巡檢。如此,則功罪之大小,投順之先後,皆有差等,而勸懲之道著矣。或又以盧蘇、王受不當與各土目並立者。

臣等又以為不然。方其率眾為亂,則蘇、受者固所謂罪之魁矣;及其率眾來降,則蘇、受者,又所謂功之首也。況二府目民又皆素服二人,今若立各土目,而二人不與,非但二人者未能帖然于眾目之下,眾目固亦未敢安然而處其上,非所以為定亂息爭之道也。故臣等仍議以盧蘇、王受為眾目之首,庶幾事體穩帖,而人心允服矣。

一,田州、思恩各官目人等見監家屬男婦,初擬解京,今各目人等即已投順,則其家屬男婦相應給還領養。均乞聖明裁允。

一,田州新服,用夏變夷,宜有學校。但瘡痍逃竄之餘,尚無受廛之民,焉有入學之士。況齊膳廩餼,俱無所出,即欲建學,亦為徒勞。然風化之原,終不可緩。

臣等議欲于附近府州縣學教官之內,令提學官選委一員,暫領田州學事,聽各學生徒之願改田州府學及各處儒生之願來田州附籍入學者,皆令寄名其間。所委教官,時至其地相與講肄游息,或於民間興起孝弟,或倡遠近舉行鄉約,隨事開引,漸為之兆。俟休養生息一二年後,流移盡歸,商旅湊集,民居已覺既庶,財力漸有可為,則如學校及陰陽醫學之類,典制之所宜備者,皆聽該府官以次舉行上請,然後為之設官定製。如此,則施為有漸而民不知擾,似亦招徠填實之道,鼓舞作新之機也。

均乞聖明裁處。


  

一,思、田去梧州水陸一月之程,軍門隔遠,難於控馭調度;兼之府治雖立,而規制未成,流官雖設,而職守未定;且瘡痍未復,人心憂惶,須得重臣撫理。臣等已經具題,乞將右布政林富量升憲職,存留舊任;副總兵張祐,使之更迭往來于二府地方,綏緝經理;仍乞賜以便宜規敕書,將南寧、賓州等府衛州縣及東蘭、南丹、泗城、那地、都康、向武等土官衙門俱聽林富等節制。臣等所議地方經久事宜,候奏請命下之日,悉以委之林富等,使之欽遵,以次施行,庶幾事無隳墮,而功可責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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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書人掃校

順生錄之七 別錄七奏疏七

征剿稔惡瑤賊疏

七年四月十五日

據留撫田州、思恩等處地方,廣西布政司右布政林富,原任副總兵都指揮同知張祐等會呈前事,開稱:「田州、思恩平復,居民悉已各安生理,土夷亦皆各事農耕,地方實已萬幸。但惟八寨瑤賊,積年千百成徒,流劫州縣鄉村,殺害良民,虜掠子女生口財物,歲無虛月,月無虛旬。民遭荼毒冤苦,屢經奏告,乞要分兵剿滅者,已不知幾百十番。為因地方多事,若要進兵,未免重為民困,是以官府隱忍撫諭,冀其悔罪改過。

而彼乃悍然不顧,愈加凶橫,出劫益頻。蓋緣此賊有眾數萬,盤據山谷,憑恃險阻,南通交趾等夷,西接雲、貴諸蠻,東北與斷藤、牛腸、仙台、花相、風門、佛子及柳、慶、府江、古田諸處瑤賊迴旋聯絡,延袤周遭二千餘裡,東掠西竄,南摽北突。近因思、田擾攘,各賊乘機出攻州縣鄉村,遠近相煽,幾為地方大變。仰賴朝廷威令傳播,苟幸未動。

緣此瑤賊之與居民,勢不兩立,若瑤賊不除,則居民決無安生之理。乞要乘此軍威,速加征剿,庶不貽患地方。緣由呈乞照詳施行等因。」

據此行間,隨據左江道守巡守備等官,左參議汪必東,僉事吳天挺,參將張經等會呈,為請兵征剿積年窮凶極惡瑤賊,以除民患事,開稱:「斷藤峽、牛腸、六寺、磨刀等處瑤賊,上連八寨諸蠻,下通白竹、古陶、羅鳳、仙台、花相、風門、佛子等峒各賊,累年攻劫郡縣鄉村,殺人放火,虜掠子女財畜,民遭荼毒,逃竄死亡,拋棄田業,居民日少,村落日空,延袤千百里內,皆已變為盜賊之區。各處被害軍民,累奏請兵誅剿,為因地方多事,兵力不敷,官府隱忍招撫,期暫少息,而各賊愈肆猖獗。近因思、田用兵,遂與八寨及白竹、古陶、羅鳳等賊乘勢朋比連結,殺虜搶劫,月無虛旬;扇惑搖動,將成大變。仰賴神武傳播,幸未舉發。

近幸思、田之諸夷感慕聖化,悉已自縛歸降,遠近向服;各山瑤、僮,亦皆出來投撫,請給告示,願求自新,從此不敢為惡。雖其誠偽未可逆料,然皆尚有畏懼之心。獨此斷藤各巢逆賊,自知罪在不赦,恃險如故,截路劫村,略無忌憚。若不乘此軍威,進兵剿滅,將來禍患,焉有紀極。

」緣由會案呈詳到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