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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全集    P 441


作者:王陽明
頁數:441 / 462
類別:古典散文

 

王陽明全集

作者:王陽明
第441,共462。
蓋兩廣軍門專為諸瑤、僮及諸流賊而設,事權實專且重,若使振其兵威,自足以制服諸蠻。夫何軍政日壞,上無可任之將,下無可用之兵,有警必須倚調土官狼兵,若猛之屬者,而後行事。故此輩得以憑恃兵力,日增桀驁。及事之平,則又功歸於上,而彼無所與,固不能以無怨憤。

始而征發愆期,既而調遣不至。上嫉下憤,日深月積,劫之以勢而威益褻,籠之以詐而術愈窮。由是諭之而益梗,撫之而益疑,遂至于有今日。今山瑤海賊,乘釁搖動,窮追必死之寇,既從而煽誘之,貧苦流亡之民,又從而逃歸之,其可憂危奚啻十百于二酋者之為患。



  
其事已兆,而變已形,顧猶不此之慮,而汲汲於二酋,則當事者之過計矣。臣又聞諸兩廣士民之言,皆謂流官久設,亦徒有虛名,而受實禍。詰其所以,皆云未設流官之前,土人歲出土兵三千,以聽官府之調遣;既設流官之後,官府歲發民兵數千,以防土人之反覆。即此一事,利害可知。

且思恩自設流官,十八九年之間,反者數起,征剿日無休息。浚良民之膏血,而涂諸無用之地,此流官之無益,亦斷可識矣。論者以為既設流官,而復去之,則有更改之嫌,恐招物議,是以寧使一方之民久罹塗炭,而不敢明為朝廷一言,寧負朝廷,而不敢犯眾議。甚哉!人臣之不忠也。

苟利於國而庇於民,死且為之,而何物議之足計乎!臣始至,雖未能周知備歷,然形勢亦可概見矣。田州切近交趾,其間深山絶谷,瑤、僮盤據,動以千百。必須存土官,藉其兵力,以為中土屏蔽。若盡殺其人,改土為流,則邊鄙之患,我自當之;自撤藩籬,後必有悔。

」奏下,尚書王時中持之,得旨:「守仁才略素優,所議必自有見。事難遙度,俟其會議熟處,要須情法得中,經久無患。事有宜亟行者,聽其便宜,勿懷顧忌,以貽後患。」

初,總督命下,具疏辭免;及豫言處分思、田機宜,凡當路相知者,皆寓書致意。與楊少師曰:「惟大臣報國之忠,莫大於進賢去讒。自信山林之志已堅,而又素受知己之愛,不復嫌避,故輒言之。乃今適為己地也。


  

昔有以邊警薦用彭司馬者,公獨不可,曰:彭始成功,今或少挫,非所以完之矣。公之愛惜人才,而欲成全之也如此,獨不能以此意推之某乎?果不忍終棄,病痊,或使得備散局,如南北太常國子之任,則圖報當有日也。」與黃綰書曰:「往年江西赴義將士,功久未上,人無所動,再出,何面目見之?且東南小丑,特瘡疥之疾;百闢讒嫉朋比,此則腹心之禍,大為可憂者。諸公任事之勇,不思何以善後?大都君子道長,小人道消,疾病既除,元氣自復。

但去病太亟,亦耗元氣,藥石固當以漸也。」又曰:「思、田之事,本無緊要,只為從前張皇太過,後難收拾:所謂生事事生是已。今必得如奏中所請,庶圖久安,否則反覆未可知也。」與方獻夫書曰:「聖主聰明不世出,今日所急,惟在培養君德,端其志向,于此有立,是謂一正君而國定。

然非真有體國之誠,其心斷斷休休者,亦徒事其名而已。」又曰:「諸公皆有薦賢之疏,此誠君子立朝盛節,但與名其間,卻有所未喻者。此天下治亂盛衰所繫,君子小人進退存亡之機,不可以不慎也。譬諸養蠶,便雜一爛蠶其中,則一筐好蠶盡為所壞矣。

凡薦賢于朝,與自己用人不同:自己用人,權度在我;若薦賢于朝,則評品宜定。小人之才,豈無可用,如砒硫芒硝,皆有攻毒破癰之功,但混于參苓蓍術之間而進之,鮮不誤矣。」又曰:「思、田之事已壞,欲以無事處之。要已不能;只求減省一分,則地方亦可減省一分之勞擾耳。

此議深知大拂喜事者之心,然欲殺敵千無罪之人,以求成一將之功,仁者之所不忍也。」

十有二月,命暫兼理巡撫兩廣,疏辭,不允。

七年戊子,先生五十七歲,在梧。

二月,思、田平。

先生疏略曰:「臣奉有成命,與巡按紀功御史石金、布政使林富等,副使祝品、林文輅等,參將李璋、沈希儀等,會議思、田之役,兵連禍結,兩省荼毒,已逾二年,兵力盡于哨守,民脂竭于轉輸,官吏罷于奔走;今日之事,已如破壞之舟,漂泊于顛風巨浪,覆溺之患,洶洶在目,不待知者而知之矣。」因詳其十患十善,二幸四毀,反覆言之。且曰:「臣至南寧乃下令盡撤調集防守之兵,數日之內,解散而歸者數萬。惟湖兵數千,道阻且遠,不易即歸,仍使分留賓寧,解甲休養,待間而發。

初蘇、受等聞臣奉命處勘,始知朝廷無必殺之意,皆有投生之念,日夜懸望,惟恐臣至之不速。已而聞太監、總兵相繼召還,至是又見守兵盡撤,其投生之念益堅,乃遣其頭目黃富等先赴軍門訴苦,願得掃境投生,惟乞宥免一死。臣等諭以朝廷之意,正恐爾等有所虧枉,故特遣大臣處勘,開爾等更生之路;爾等果能誠心投順,決當貸爾之死。因復露布朝廷威德,使各持歸省諭,剋期聽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