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靈魂甘泉,自由閱讀廣場

帳號    


三國志    P 15


作者:陳壽
頁數:15 / 297
類別:中國古代史

 

三國志

作者:陳壽
第15,共297。
二十一年春二月,公還鄴。(1)三月壬寅,公親耕籍田。(2)夏五月,天子進公爵為魏王。

3)代郡烏丸行單于普富盧與其侯王來朝。天子命王女為公主,食湯沐邑。秋七月,匈奴南單于呼廚泉將其名王來朝,待以客禮,遂留魏,使右賢王去卑監其國。八月,以大理鐘繇為相國。(4



  
注(1)魏書曰:辛未,有司以太牢告至,策勛于廟,甲午始春祠,令曰:“議者以為祠廟上殿當解履。吾受錫命,帶劍不解履上殿。今有事于廟而解履,是尊先公而替王命,敬父祖而簡君主,故吾不敢解履上殿也。又臨祭就洗,以手擬水而不盥。夫盥以潔為敬,未聞擬*(向)**(而)*不盥之禮,且『祭神如神在』,故吾親受水而盥也。又降神禮訖,下階就幕而立,須奏樂畢竟,似若不*(愆)**(衎)*烈祖,遲祭*(不)*速訖也,故吾坐俟樂闋送神乃起也。

受胙納*(神)**(袖)*,以授侍中,此為敬恭不終實也,古者親執祭事,故吾親納于*(神)**(袖)*,終抱而歸也。仲尼曰『雖違衆,吾從下』,誠哉斯言也。”

注(2)魏書曰:有司奏:「四時講武于農隙。漢承秦制,三時不講,唯十月都試車馬,幸長水南門,會五營士為八陳進退,名曰乘之。今金革未偃,士民素習,自今已後,可無四時講武,但以立秋擇吉日大朝車騎,號曰治兵,上合禮名,下承漢制。」奏可。

注(3)獻帝傳載詔曰:“自古帝王,雖號稱相變,爵等不同,至乎褒崇元勛,建立功德,光啟氏姓,延于子孫,庶姓之與親,豈有殊焉。昔我聖祖受命,【】業肇基,造我區夏,鑒古今之制,通爵等之差,盡封山川以立藩屏,使異姓親戚,並列土地,據國而王,所以保乂天命,安固萬嗣。歷世承平,臣主無事。世祖中興而時有難易,是以曠年數百,無異姓諸侯王之位。

朕以不德,繼序弘業,遭率土分崩,群凶縱毒,自西徂東,辛苦卑約。當此之際,唯恐溺入于難,以羞先帝之聖德。賴皇天之靈,俾君秉義奮身,震迅神武,捍朕于艱難,獲保宗廟,華夏遺民,含氣之倫,莫不蒙焉。君勤過稷、禹,忠侔伊、周,而掩之以謙讓,守之以彌恭,是以往者初開魏國,錫君土宇,懼君之違命,慮君之固辭,故且懷志屈意,封君為上公,欲以欽順高義,須俟勛績。韓遂、宋建,南結巴、蜀,群逆合從,圖危社稷,君覆命將,龍驤虎奮,梟其元首,屠其窟棲。暨至西征,陽平之役,親擐甲冑,深入險阻,芟夷蝥賊,殄其凶醜,蕩定西陲,懸旌萬里,聲教遠振,寧我區夏。蓋唐、虞之盛,三後樹功,文、武之興,旦、奭作輔,二祖成業,英豪佐命;夫以聖哲之君,事為己任,猶錫土班瑞以報功臣,豈有如朕寡德,仗君以濟,而賞典不豐,將何以答神祇慰萬方哉?今進君爵為魏王,使使持節行御史大夫、宗正劉艾奉策璽玄土之社,苴以白茅,金虎符第一至第五,竹使符第一至十。君其正王位,以丞相領冀州牧如故。其上魏公璽綬符冊。敬服朕命,簡恤爾衆,克綏庶績,以揚我祖宗之休命。”魏王上書三辭,詔三報不許。又手詔曰:「大聖以功德為高美,以忠和為典訓,故【】業垂名,使百世可希,行道制義,使力行可效,是以勛烈無窮,休光茂着。稷、契載元首之聰明,周、邵因文、武之智用,雖經營庶官,仰嘆俯思,其對豈有若君者哉?朕惟古人之功,美之如彼,思君忠勤之績,茂之如此,是以每將鏤符析瑞,陳禮命冊,寤寐慨然,自忘守文之不德焉。今君重違朕命,固辭懇切,非所以稱朕心而訓後世也。其抑志撙節,勿復固辭。」四體書勢序曰:梁鵠以公為北部尉。


  

曹瞞傳曰:為尚書右丞司馬建公所舉。及公為王,召建公到鄴,與歡飲,謂建公曰:「孤今日可復作尉否?」建公曰:「昔舉大王時,適可作尉耳。」王大笑。建公名防,司馬宣王之父。臣松之案司馬彪序傳,建公不為右丞,疑此不然,而王隱晉書雲趙王篡位,欲尊祖為帝,博士馬平議稱京兆府君昔舉魏武帝為北部尉,賊不犯界,如此則為有征。

注(4)魏書曰:始置奉常宗正官。

冬十月,治兵,(1)遂征孫權,十一月至譙。

注(1)魏書曰:王親執金鼓以令進退。

二十二年春正月,王軍居巢,二月,進軍屯江西郝溪。權在濡須口築城拒守,遂逼攻之,權退走。三月,王引軍還,留夏侯惇、曹仁、張遼等屯居巢。

夏四月,天子命王設天子旌旗,出入稱警蹕。五月,作泮宮。六月,以軍師華歆為御史大夫。

1)冬十月,天子命王冕十有二旒,乘金根車,駕六馬,設五時副車,以五官中郎將丕為魏太子。

注(1)魏書曰:初置韂尉官。秋八月,令曰:「昔伊摯、傅說出於賤人,管仲,桓公賊也,皆用之以興。蕭何、曹參,縣吏也,韓、陳平負污辱之名,有見笑之恥,卒能成就王業,聲着千載。吳起貪將,殺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歸,然在魏,奏人不敢東向,在楚則三晉不敢南謀。今天下得無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間,及果勇不顧,臨敵力戰;若文俗之吏,高才異質,或堪為將守;負污辱之名,見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其各舉所知,勿有所遺。」

劉備遣張飛、馬超、吳蘭等屯下辯;遣曹洪拒之。

二十三年春正月,漢太醫令吉本與少府耿紀、司直韋晃等反,攻許,燒丞相長史王必營,(1)必與潁川典農中郎將嚴匡討斬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