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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學史    P 24


作者:羅素
頁數:24 / 341
類別:西洋哲學

 

西方哲學史

作者:羅素
第24,共341。
巴門尼德把他的教訓分成兩部分:分別地叫作「真理之道」和「意見之道」。後者我們不必去管它。關於真理之道他所說過的話,就其保存了下來的而論,主要之點如下:「你不能知道什麼是不存在的,——那是不可能的,——你也不能說出它來;因為能夠被思維的和能夠存在的乃是同一回事。」那麼現在存在的又怎麼能夠在將來存在呢?或者說,它怎麼能夠得以存在的呢?如果它是過去存在的,現在就不存在;如果它將來是存在的,那麼現在也不存在。因此就消滅了變,也就聽不到什麼過渡了。「能夠被思維的事物與思想存在的目標是同一的;因為你絶不能發現一個思想是沒有它所要表達的存在物的。」①這種論證的本質便是:當你思想的時候,你必定是思想到某種事物;當你使用一個名字的時候,它必是某種事物的名字。因此思想和語言都需要在它們本身以外有某種客體。而且你既然可以在一個時刻而又在另一個時刻同樣地思想著一件事物或者是說到它,所以凡是可以被思維的或者可以被說到的,就必然在所有的時間之內都存在。因此就不可能有變化,因為變化就包含着事物的產生與消滅。

在哲學上,這是從思想與語言來推論整個世界的最早的例子。當然我們不能認為它是有效的,但是很值得我們看一看其中包含有哪些真理的要素。



  
我們可以把這種論證表達為如下的方式:如果語言並不是毫無意義的,那麼字句就必然意味着某種事物,而且它們一般地並不能僅僅是意味着別的字句,還更意味着某種存在的事物,無論我們提不提到它。例如,假設你談到了喬治‧華盛頓。除非有一個歷史人物叫這個名字,否則這個名字(看起來似乎)就是毫無意義的,而且含有這個名字的語句也會是毫無意義的。巴門尼德認為不僅喬治‧華盛頓在過去必然存在過,而且在某種意義上他現在也必然還存在着,因為我們仍然能夠有所指地在使用他的名字。這顯然似乎是不對的,但是我們怎樣去對付這種論證呢?

讓我們舉一個想象中的人物吧,比如說哈姆雷特。讓我們考慮這種說法:「哈姆雷特是丹麥王子」。在某種意義上這是真的,但並不是在樸素的歷史意義上。真確的說法是:「莎士比亞說哈姆雷特是丹麥王子」,或者更明白地說:「莎士比亞說有一個丹麥王子叫作『哈姆雷特』」。這裡面就不再有任何想象中的事物了。莎士比亞和丹麥和「哈姆雷特」這個聲音三者都是真實的,但是「哈姆雷特」這個聲音實際上並不是一個名字,因為實際上並沒有人叫「哈姆雷特」。如果你說「『哈姆雷特』是一個想象中的人物的名字」,這還不是嚴格正確的;你應當說,「人們想象『哈姆雷特』是一個真實人物的名字」。


  

哈姆雷特是一個想象中的個體,麒麟則是一種想象中的動物。凡有麒麟這個詞所出現的語句,其中有些語句是真的,有些則是假的,但是在兩種情況中都並非是直接的。讓我們看一下「一個麒麟有一隻角」以及「一頭牛有兩隻角」。為證明後一句話,你就必須去看一看牛;單單說某本書裡說過牛有兩隻角是不夠的。但是麒麟有一隻角的證據卻只能在書本裡才找得到了,並且事實上正確的說法是:「某些書裡說有一種獨角的動物叫做『麒麟』」。一切有關麒麟的說法,其實都是有關「麒麟」這個字的說法;正好象一切有關哈姆雷特的說法,其實都是有關「哈姆雷特」這個字的說法。

但是在大多數場合之下,非常顯然地我們所說的並不是字,而是字所意味着的東西。於是這就又把我們帶回到巴門尼德的論證上去了,即如果一個字可以有所指地加以應用的話,它就必然意味着某種事物而不是意味着無物,因此這個字所意味的事物便必然在某種意義上是存在着的。

然而關於喬治‧華盛頓我們應該說什麼呢?似乎我們只能有兩種選擇:一種是說他仍然還存在着;另一種是說當我們用「喬治‧華盛頓」這幾個字的時候,我們實際上並不是在說著叫這個名字的那個人。兩者似乎都是一種悖論,但是後者的困難似乎要少些,我將要試着指出它在有一種意義上可以是真的。

巴門尼德認為字彙有着經常不變的意義;這一點實際上就是他論證的基礎,他假定這一點是毫無問題的。然而,儘管字典或者百科全書給一個字寫下了可以說是官定的、並且為社會所公認的意義,但是並沒有兩個人用同一字的時候,在他們的心目中恰好有着同一的思想。